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別?各包括哪些? 匿名使用者 1級 2006-09-23 回答

動產是一般指可以移動的財產

不動產則相反,但法律為保護某些動產,用不動產的保護方法保護它,例如輪船,汽車等都需要登記。。他們也視為不動產。

區別:

1。是否可以移動(一般意義上)

2。財產的轉讓的生效要件不同。。不動產登記轉讓,不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動產交付轉讓。

3。法律所設定的不同的制度來規範兩者的關係。例如,質押不適用於不動產。典權只適用於不動產

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別?各包括哪些? -〞凡夫俗子| 1級 2006-09-23 回答

動產

: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一般指金錢、器物等。

不動產:

是指不能移動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

【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別】:

1權力設定方式不同

動產的轉讓和其他權利的設定不需要書面的形式,而不動產無權的轉讓和其他權利的設定必須採用書面的形式。

2公示方式不同

動產的轉讓以交付為公示方式而不動產和其他權利的設定則以登記為公示方式。

3權利派生的種類不同

動產可以派生出質權、留置權。而不動產可以派生出地上權、永佃權、典權、抵押權。

4管轄不同

不動產產生的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

5對他人的權利限制不同

不動產所有人和使用人為自己土地利用的方便,可以透過相鄰權或設定地役權而使用他人的土地,而動產不存在該權利。

謝謝,望採納!

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別?各包括哪些? 匿名使用者 1級 2006-09-24 回答

1、動產與不動產的概念。

動產是能夠移動並且不因移動損害價值的物,不動產是不能夠移動或雖可移動但卻會因移動損害價值的物。物就數量而言,大多數屬於動產,為了簡約法律用語,法律一般以列舉的方法界定不動產,而不動產以外的物,則解釋為動產。

2、區分的法律意義。

(1)所有權人限制。不動產中的土地、河流、森林等,只能成為國家或集體的所有權客體,任何自然人或集體組織以外的法人,都不能成為這些不動產的所有權人。

(2)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不同。動產物權的變動,通常以交付公示;而不動產物權的變動,則以登記為公示,不經登記的不生變動效力。

(3)設立的他物權型別不同。物權中的用益物權,如土地使用權、地役權、典權等,只能在不動產上設定,動產不能設定用益物權。在擔保物權中,不動產得設定抵押權,而不能設定質權和留置權;而動產可設定質權和留置權。

(4)不動產發生相鄰關係。不動產由於不能移動,相鄰的佔有人之間如因不動產的利用而產生衝突與矛盾時,就需要法律加以協調。所以,民法上有專門處理不動產相鄰關係的條文,以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相鄰關係。

(5)地域管轄不同。因不動產發生的爭議,適用專屬管轄。而因動產引起的民事訴訟,則依普通管轄確定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