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取得A級納稅信用等級
一、納稅信用等級含義
納稅信用等級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依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評定的基礎上,就納稅人在一定週期內的納稅信用所評定的等級。
二、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指標
(一)稅務登記情況
1.開業登記;
2.扣繳稅款登記;
3.稅務變更登記;
4.登記證件使用;
5.年檢和換證;
6.銀行賬號報告;
7.納稅認定情況(包括一般納稅人認定等)。
(二)納稅申報情況
1.按期納稅申報率;
2.按期納稅申報準確率;
3.代扣代繳按期申報率;
4.代扣代繳按期申報準確率;
5.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
(三)賬簿、憑證管理情況
1.報送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
2.按照規定設定、保管賬簿、憑證,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3.發票的保管、開具、使用、取得;
4.稅控裝置及防偽稅控系統的安裝、保管、使用。
(四)稅款繳納情況
1.應納稅款按期入庫率;
2.欠繳稅款情況;
3.代扣代繳稅款按期入庫率。
(五)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處理情況
1.涉稅違法犯罪記錄;
2.稅務行政處罰記錄;
3.其他稅收違法行為記錄。
指標累計值為100分,具體分值為:稅務登記情況15分;納稅申報情況25分;賬簿憑證管理情況15分;稅款繳納情況25分;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處理情況20分。
三、等級分類
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A級信用最高,D級信用最差。
A級信用
考評分在95分以上的,為A級。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認定為A級:
(一)具有涉嫌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至評定日仍未結案或已結案但未按照稅務機關處理決定改正的;
(二)兩年內(指稅務機關確定納稅信用等級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新發生欠繳稅款情形的;
(三)不能依法報送財務會計制度、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的;
(四)評定期前兩年有稅務行政處罰記錄的;
(五)不能完整、準確核算應納稅款或者不能完整、準確代扣代繳稅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