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一個犯了多宗命案的死刑犯,每次行刑前供出一樁,有沒有可能一直活下去?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2020-07-15
不用呀,你只要提供幾次,就給你減刑了,不用一直搞下去。
這是個有意思的問題。有可能導致的後果是,連環殺人。
沒有。
當你說到大概第三個的時候,就會因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性大從而更快的被執行死刑。
理論上,確實可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一十八條第一審人民法院在接到執行死刑命令後、執行前,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暫停執行,並立即將請求停止執行死刑的報告和相關材料層報最高人民法院:
(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響罪犯量刑的;
(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暫停或者停止執行死刑,可能影響罪犯量刑的;
(四)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五)罪犯懷孕的;
(六)判決、裁定可能有影響定罪量刑的其他錯誤的。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可能影響罪犯定罪量刑的,應當裁定停止執行死刑;認為不影響的,應當決定繼續執行死刑。
而且,往自己身上攬人命供述命案,也會讓案件調查變得複雜。
比如著名的“聶樹斌案”的真兇王書金,因為供述了自己才是“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的真兇,不僅讓聶樹斌無罪,也因案件的複雜在死刑複核上花了數年時間。
具體看報道:
王書金進入死刑複核6年 律師:刀下留人並非對被害人不公
沒問題,趙志紅僅憑一件案子就多活了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