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漏水可依據什麼法律條例鬱惠君祝笛 2020-03-12

情況一:有產權、有物業的私產私家露臺漏水應自己修

李女士家的客廳棚角出現了水漬,她擔心越漏越大,李女士家的房子是躍層的,漏水地方是業主自家露臺上的積雪造成的,而露臺是購房時贈給業主的,屬業主自有財產。現在房子已過了維保期,應由業主負責清雪或維修,物業只能協助。

情況二:有物業公司的可求助物業

房屋超過維保期的,物業會視情況對防水層進行維修,如果漏水面積過大,則需要居民配合,啟動維修基金,物業是否應及時清理樓頂的積雪要看物業合同,以及樓的建築結構,對物業公司來說,要先保證人員的安全。一些坡頂居民樓應由專業的高空作業人士清雪。

情況三:單位宿舍可找產權單位

很多單位的宿舍樓的產權都在所屬單位,房屋維修應由所屬單位負責。大通花園a區9棟為東光集團的居民樓,東光集團後勤部負責人趙先生說,集團每年都會維修樓頂防水,待天氣條件轉好,會重新維修。

情況四:物業棄管小區找社群協調

被棄管的居民樓出現漏水,老百姓都會找到社群。社群會把相關問題直接反映給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幫助居民解決問題。社群沒有相應的人力、財力,只能為居民們反映情況、協調解決問題。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商品房住宅小區繳納有專項維修基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有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物業公司是負責管理專項維修基金的部門,如果商品房住宅的共有部分需要維修,可以動用專項維修基金。根據相關法規,樓頂屬於住宅的共有部分,是可以使用專項維修基金的。

如果維修基金不足或者根本沒有收取維修基金,按照《物權法》相關規定,樓頂是業主的共有部分,出現漏水需要維修時,維修費應由所有業主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