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一職在明朝和清朝屬於幾品官職?具體工作內容是什麼?網友b3df27d 2018-02-02

御史臺的各官官品如下(根據朝代的繼承,明朝和清朝也是在宋朝下的官職上有不同的變化,但實質不大):

御史中丞:宋初正四品,元豐改制定為從三品。

侍御史知雜事:從六品,特賜五品服。

侍御史:宋初為從六品下,元豐改制後定為從六品。

殿中侍御史:宋初為從七品下,元豐改制後定為正七品。

監察御史:宋初為從八品上,元豐改制後定為從七品。

御史,是中國古代一種官名。先秦時期,天子、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負責記錄的史官、秘書官。國君置御史,自秦朝開始,御史專門為監察性質的官職,一直延續到清朝。

御史一職在明朝和清朝屬於幾品官職?具體工作內容是什麼?a74382405 2018-02-02

監察御史的歷史

1。隋開皇二年(582年)由檢校御史改置。

2。唐代御史臺分為三院,其監察御史屬察院,掌“分察百寮,巡按郡縣,糾視刑獄,肅整朝儀”。品秩低而許可權廣。

3。元沿設,員額很多,除內臺三十二員,尚有江南行臺二十八員、陝西行臺二十員。

4。明廢御史臺設都察院,通掌彈劾及建言,設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又設十三道監察御史110人,為正七品官,分割槽掌管監察,稱為“巡按御史”。巡按御史被稱為“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主斷,官位雖不高,但權勢頗重。

5。清同明制,乾隆時于都察院左都御史、在副都御史下設十五道掌印監察御史及監察御史,清末增至二十道。其職掌為“彈舉官邪,敷陳治道,稽核刑名,糾察典禮”等事。

6。清朝,此官職配置於朝廷或地方,為制衡行政機構主官的非常派朝廷或地方官員。監察御史不僅可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也可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行政官員之權利,並對府州縣道等審判衙門進行實質監督,也可在監察過程中對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例如1722年-1769年設定的巡視臺灣監察御史,另外,該官職品等為從五品。

7。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中華民國廢除該官職。

監察御史的責任

御史之權既重,然處事若有差失,懲辦也極嚴厲。據《世法錄》記載,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五月,御史雷勵誤把良民判為徒罪。明太祖查獲其事,責之曰:“朝廷能使頑惡懾伏,良善得所者在法耳。少有偏重,民無所守。爾為御史,執法不平,何以激濁揚清,伸理冤枉?徒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論決,可以再生乎?”並命法司論雷勵之罪,以示警戒。就連書寫失誤,也被認為不稱職而一例治罪。據《夢餘錄》記載,宣德間,御史謝瑤在薦舉文牘上誤書被薦者姓氏,奏書上呈後,又自陳改正。宣宗謂吏部曰:“古人奏牘皆存敬慎,石慶書‘馬’字缺點,懼及死。今薦賢不知其姓,豈能知其才?輕率如此,豈稱御史之職?”便把謝瑤貶為交阯大蠻縣知縣。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宣宗又特諭都察院:“朝廷設風憲,所以重耳目之寄,嚴紀綱之任。近年以來,未盡得人,妄逞威福,是非倒置,風紀廢弛,令吏部:今後,初仕者不許銓除風憲。凡監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舉,務要開具實行,移諮吏部,審察不謬,然後奏除。其後有犯贓及不稱職,舉者同罪”。可見有明一代,對御史官的選授和督察是甚為嚴格的。

監察御史的發展

明代初年,沿元舊制,設御史臺,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五月罷御史臺。十五年改置都察院。這個機構為明代所創設的,與前代御史臺之制不甚相同。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及浙江、江西、福建、四川、陝西、雲南、河南、廣西、廣東、山西、山東、湖廣、貴州等十三道監察御史共110人。都御史為臺長,與六部平行,合稱七卿。都御史之職,據《明史•職官志二》說:都御史職專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希進用者,劾。遇期覲,考察,同吏部司賢否陟黜。大獄重囚會鞫於外朝,偕刑部、大理讞平之。其奉敕內地,拊循外地,各專其敕行事。可見明代都御史的權力很大,凡官吏之考察黜陟則會同吏部、重大刑獄則會同刑部與大理院。其他各官署則分屬十三道監察御史稽察。監察御史充任的職務,遠比前代繁重。據《明史•職官志二》所載:在內兩京刷卷,巡視京營、監臨鄉、會試及武舉,巡視光祿,巡視倉場,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值登聞鼓。在外巡按(北直隸二人,南直隸三人,宣大一人,遼東一人,甘肅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軍,提督學校(兩京各一人,萬曆末南京增設一人)。巡鹽(兩淮一人,兩浙一人,長蘆一人,河東一人),茶馬(陝西)、巡漕、巡關、儹運、印馬、屯田。師行則監軍紀功,各以其事專監察。而巡按則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按臨所至,必先審錄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