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販子在抱自家孩子的時候,當場抓到將他打殘,負刑事責任嗎?雲誰思之 2019-03-20

遇到人販子在抱自家孩子的時候,如果是正在發生侵害時失手打傷,可以不負刑事責任,情況緊急的情況下打傷人販子可以按正當防衛處理。但如果是侵害終止時,打傷人就要負刑事責任。

在符合“正當防衛”條件,即現場逮住的人販子為了逃脫,有危及其他人生命安全的的特定情況下,打傷人販子,依法可以減輕或免於處罰;

假想防衛或者防衛過當,即人販子沒有反抗的情況下,打傷人販子,必須依據傷害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人販子的行為固然是屬於違法犯罪的,但人販子的生命安全仍然受法律保護。即使要進行處罰也應該交由法律來對其追究刑事責任而不應該由私人來進行,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報警交給警方處理。

遇到人販子在抱自家孩子的時候,當場抓到將他打殘,負刑事責任嗎?凱文Tracy 2019-03-20

遇到人販子在抱自家孩子的時候,當場抓到將他打殘不需負刑事責任,這是屬於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行為是出於維護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害的正當目的,是對國家和人民有益的行為。為了鼓勵群眾見義勇為,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法律明確規定,採取正當防衛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根據刑法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正當防衛是有限度的,例如對一些並不嚴重的侵害行為,防衛人應當採取適當的、能夠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衛行為。這種行動的強度和後果應以是否是防衛行為所必要的為限度。

如果行為人的防衛行為超過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因此在一般情況下,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公民實行正當防衛必須遵守的限度,超過這一限度防衛行為就由正當變為非法。

只有在對一些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的情況下,如對正在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進行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也無須負刑事責任。

遇到人販子在抱自家孩子的時候,當場抓到將他打殘,負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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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釋出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中陳某的正當防衛案例:

陳某,未成年人,某中學學生。

2016年1月初,因陳某在甲的女朋友的網路空間留言示好,甲糾集乙等人,對陳某實施了毆打。

1月10日中午,甲、乙、丙等6人(均為未成年人),在陳某就讀的中學門口,見陳某從大門走出,有人提議陳某向老師告發他們打架,要去問個說法。甲等人尾隨一段路後攔住陳某質問,陳某解釋沒有告狀,甲等人不肯罷休,抓住並圍毆陳某。

乙的3位朋友(均為未成年人)正在附近,見狀加入圍毆陳某。其中,有人用膝蓋頂擊陳某的胸口、有人持石塊擊打陳某的手臂、有人持鋼管擊打陳某的背部,其他人對陳某或勒脖子或拳打腳踢。陳某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式水果刀(刀身長8。5釐米,不屬於管制刀具),亂揮亂刺後逃脫。

部分圍毆人員繼續追打併從後投擲石塊,擊中陳某的背部和腿部。陳某逃進學校,追打人員被學校保安攔住。陳某在反擊過程中刺中了甲、乙和丙,經鑑定,該3人的損傷程度均構成重傷二級。陳某經人身檢查,見身體多處軟組織損傷。

案發後,陳某所在學校向司法機關提交材料,證實陳某遵守紀律、學習認真、成績優秀,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公安機關以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後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檢察機關根據審查認定的事實,依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認為陳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決定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將陳某釋放同時要求複議。檢察機關經複議,維持原決定。

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積極開展釋法說理工作,甲等人的親屬在充分了解事實經過和法律規定後,對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表示認可。

【不批准逮捕的理由】

公安機關認為,陳某的行為雖有防衛性質,但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罪。檢察機關則認為,陳某的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屬於防衛過當,不構成犯罪。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陳某面臨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反擊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任何人面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都有予以制止、依法實施防衛的權利。本案中,甲等人藉故攔截陳某並實施圍毆,屬於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陳某的反擊行為顯然具有防衛性質。

第二,陳某隨身攜帶刀具,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對認定正當防衛有影響的,並不是防衛人攜帶了可用於自衛的工具,而是防衛人是否有相互鬥毆的故意。

陳某在事前沒有與對方約架鬥毆的意圖,被攔住後也是先解釋退讓,最後在遭到對方圍打時才被迫還手,其隨身攜帶水果刀,無論是日常攜帶還是事先有所防備,都不影響對正當防衛作出認定。

第三,陳某的防衛措施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屬於防衛過當。陳某的防衛行為致實施不法侵害的3人重傷,客觀上造成了重大損害,但防衛措施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陳某被9人圍住毆打,其中有人使用了鋼管、石塊等工具,雙方實力相差懸殊,陳某藉助水果刀增強防衛能力,在手段強度上合情合理。並且,對方在陳某逃脫時仍持續追打,共同侵害行為沒有停止,所以就制止整體不法侵害的實際需要來看,陳某持刀揮刺也沒有不相適應之處。

綜合來看,陳某的防衛行為雖有致多人重傷的客觀後果,但防衛措施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依法不屬於防衛過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什麼是正當防衛

遇到人販子在抱自家孩子的時候,當場抓到將他打殘,負刑事責任嗎?252xuan 2012-03-31

要看傷殘程度,打完之後自首一般只是賠償醫藥費。偷小孩的人得往死裡揍!

遇到人販子在抱自家孩子的時候,當場抓到將他打殘,負刑事責任嗎?sunshanxin 推薦於2017-11-25

最恨人販子,都是沒有良心的人,抓住就殺,明裡殺不了暗裡殺,特別是團伙那種,給他們一個個折磨至死,讓他下輩子也不敢了,恨死人販子了。

遇到人販子在抱自家孩子的時候,當場抓到將他打殘,負刑事責任嗎?wo暈沒名字了 2012-05-07

建議去諮詢下律師吧,如果他抱著孩子跑你打的應該不會負多大責任,人販子太可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