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的一些問題200524450311 2011-10-03

是商業性質的,商家是把門市與商住房共有一板牆砸掉的,用來賣木板材,而且上下板材撞擊牆體時震動聲很大,像拆遷房屋,嚴重擾民,若遇到火災整棟樓都會坍塌我估計,交涉多次就是不聽,不知道哪個部門能管

抵押權的一些問題sundifeng2012 2011-09-19

能提出這些問題,我想你本身應當已經非常清楚這些內容了,請自己查詢一些材料。

抵押權的一些問題紅日030600 2011-10-05

解答第2個,因為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在實踐中,抵押物的價值往往並不與其擔保的債權額相等,有的超出債權額,有的則不足清償債權額。超出債權額的部分應當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應當由債務人負責清償。這是因為作為抵押擔保,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在債務人本人作為抵押人的情況下,債務人又是抵押人,抵押物的價值不足清償債務的,由債務人繼續按一般債務清償,超過的部分仍歸債務人所有;在第三人作為抵押人的情況下,債務人與抵押人是兩個人,抵押人只以其提供的抵押物擔保債權的實現,抵押物價值不足清償的債務,抵押人不再負責,應當由債務人繼續清償,當然,抵押物的價值超過所擔保的債權額的,應當歸抵押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