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原木,一張桌子是兩個客觀的事物,那一塊正在雕刻的木頭是桌子還是原木呢?
排中律不是這樣用的。
而且按照你的說法,從紅色過渡到黃色,中間的橙色要不然是紅色要不然是黃色——你特麼逗我呢?
正在雕刻的木頭即不是未經雕刻的原木也不是已經雕刻好的桌子。它是什麼?它是正在被雕刻成桌子的原木,當然,你也可以說它是原木雕刻的還沒有成型的桌子。
橙色是紅色,或者,橙色不是紅色。這是排中律。而根據我們的語言使用,我們選擇了後者。
橙色是黃色,或者,橙色不是黃色。這也是排中律,而根據我們的語言使用,我們同樣選擇了後者。
正在雕刻的木頭是桌子,或者不是桌子。它是原木,或者不是原木。
而根據我們語言的使用。我們可以說它是正在製作的桌子,或者是正在雕刻的原木。這也是沒有問題的。
用亞里士多德哲學體系給一個解答:
在質料-形式關係中,木頭是質料,桌子是質料和形式的結合,是木頭的一種“實現”(因特萊西entelechia),而形式則是在木匠的思想中。一個物的實現有兩種可能:自然的(種子長成樹),這種情況下,其形式因蘊含在自身中;被造作的(木頭成為桌子),它的形式蘊藏在造作者裡。所以一個正在被造作的木頭是處在它的一種現實性的實現過程中的。(亞里士多德還區分兩種“實現”,不過這個點與此問題無關,不述)
綜上,排中律只應該適用於已經“完成了”的質料-形式結合體(亞里士多德所說的“物件”(Substanz))上,而不適用於還沒有完成的物件。但因為完成這個概念是相對的,物件,形式和質料也都是相對的,對於正在被造作的桌子,我們還不能說完成(所以我們不能說那是或不是一張桌子,只能說是一張實現中的桌子),但對於實體作為木頭而言它是已經完成了(以自然的方式),所以我們總能說那是一塊木頭(不管它被如何造作)。
排中律的問題就在這裡,它忽視了客觀世界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而是要將所謂的“理想型”套上去。這樣,對於那些過渡階段的形態,知性層次的概念就不好使了。
例如 @羅心澄的回答,如果使用“正在雕刻的桌子”來指代從原木到桌子的中間狀態,那麼,桌子就會有“叮的一聲變成桌子”的這麼個事兒。那麼,這個木匠叮了一下,原木變成桌子,大家很滿意;可是另一個木匠看了一眼說,“那哪兒是桌子,那還沒雕完呢”。桌子哭了,我他麼白叮了。
但同樣還是羅心橙,寫過“堆垛悖論”來討論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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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來說吧:
形式邏輯(指傳統邏輯)的幾個基本定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都是以概念的定義為核心發展出來的。在形式邏輯的概念定義是孤立、靜止、片面的,是人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人為的割裂物件與世界的聯絡,人為的忽略歷史與未來的發展變化,人為的忽略細節和其他方面之後,抽象出來的內涵。
由此,所謂同一律,即是指概念的定義不變,從傳統集合論的角度說,A=A;所謂矛盾律,即是指概念的定義明確,但這個明確,是必須以該概念是否同時嚴格界定了內部元素和外部元素來展現的,也即一個元素如果在A中,則肯定不在非A中,反之亦然。問題是非A這個東西,指向的是一切不屬於A的元素的集合。A與非A的並集必須是包含所有元素的最大集合,而羅素悖論告訴我們,這種東西是不存在的;同樣的,排中律,則是指向了與概念定義相對的“所有事物”,在矛盾律的基礎上,認為“任意元素要麼在A中,要麼在非A中”。
寫出來就不神秘了,排中律要求的“元素”是必須在“最大集合”中,才能是“任意”的。問題是最大集合不存在。所以永遠“存在一元素,既不屬於A,也不屬於非A”。
所以辯證邏輯說,A依賴於非A而存在,A與非A事實上是概念發展的不同階段。你可以看到,我們構建A時使用的定義,也即A的內涵,同時也構建了非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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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還應當補充的是:
無論矛盾律和排中律,他們出現問題是必然的,正是由於這些問題才促使人類發展邏輯學;同時,形式邏輯是我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必然步驟,因此,我們必須在這個層次去修正我們的邏輯學。辯證邏輯雖然可以告訴我們肯定會這樣,但是無法告訴我們,為什麼會這樣,以及應當怎麼辦。這就是世界觀與方法論的差異,也是理論與應用的差異。
你的原木與桌子是馬克思的對立面。不是排中。
排中是,要麼是桌子,要麼不是桌子(不是桌子的包括原木、半成品。。。)
:x是桌子。
:x是原木。
:x正在雕刻。
據我猜想,題主可能是這樣想。
原木和桌子是兩件事情:
(1)
而一個正在雕刻的原木是原木還是桌子呢?
(2)
(3)
即給定條件(1)為真,
都為真的情況下,看(2)(3)哪個的真值為真。
先看(2),當
為真,
必為假。按蘊含律,
為真,
為假,則(2)真值為假。
再看(3),當
為真,按蘊含律,
為真,
也為真,則(3)的真值為真。
那麼看不出哪裡存在著邏輯問題。
不過,對思考一番,我猜題主可能想得更多。
題主你或許認為一個被雕刻的原木就不再是原木了。即你已經認定了下列公式的真值為真了。
(2)
為真。
這意味著,
都為真的條件下,按照蘊含律,
必為真。
但由於(1),
與
必須只是一個為真,一個為假。
所以,在給定條件下,(1)(2)公式的真值不能皆為真。
這番推理是絕對無誤的,可是這與排中律(
恆為真)有任何關係嗎?並沒有關係,只是因為
題主你給出了幾個互相矛盾的假設,雖推理得出了它們的確矛盾的正確結果,卻仍然相信這些矛盾的假設還同時為真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