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我現在終於感受到為啥要敲打大LOGO了,大LOGO罪在掀開了經濟艙和頭等艙中間的那道簾子

那道窮富之間的簾子,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不少人為“敲打”大LOGO而抱不平,認為一個天天帶老百姓看富豪怎麼消費的博主,有什麼好殺的

此時,卻在鄭爽事件中,看到了事情的真相

張恆和大LOGO做了一樣的事,幫老百姓揭開了貧富的那道簾子

鄭爽拍一部戲,77天,賺1。6億,日進208萬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北京人社局副處長,假扮成外賣小哥去送外賣,累死累活一天賺40塊

鄭爽一天的薪資,是外賣小哥的五萬多倍

簾子,是不該被掀開的

大LOGO掀了,張恆掀了

區別在於

大LOGO掀開了簾子,我只看到空姐在殷勤的為一個個空座位服務,我看不到座位上的人,所以我覺得還挺新奇的

張恆掀開了簾子,這回我終於看清了空姐在服務的是鄭爽!

於是我心裡產生了不平衡

有人會說,又不是每個有錢人都像鄭爽一樣,很多有錢人靠的是自己的努力和才華,合法致富!

這麼說的朋友,抓錯了重點,重點不是富豪的錢是怎麼來的

重點是簾子

改革開放四十年後,我國目前已實質進入改革深水區,深水區這個詞用的很妙,什麼叫深水區?

通俗點講,就是裡面的水很深

當前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在新聞裡,在大會上,天天講,日日講,每字每句都講得明明白白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我國社會,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已成為國家的主要矛盾

這是根

當那塊簾子掀開,怎麼樣讓坐經濟艙的我,看到坐頭等艙的他時,心裡不產生憤恨的情緒,才是關鍵

而要讓人不產生憤恨的情緒,可能有幾個辦法

1,沒頭等艙,當然也沒什麼經濟艙

2,前面坐的,是讓人佩服的人

可以是科學家,可以是企業家,可以是每一個透過合法手段發財致富的人,當然也可以是明星演員

明星演員用他的品格和演技征服觀眾,當然可以在生活享受方面“高人一等”

但是,當我看到簾子後面,坐的是這貨時,心裡能不憤恨嗎?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誰能告訴我,這是什麼玩意兒?1。6億?

我是恨1。6億嗎?我是恨憑什麼這水平能1。6億?

一部戲片酬1。6億,拿到世界上什麼水平?

去年全世界片酬最高的男星是巨石強森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強森主演電影《紅色通緝令》單部片酬最高,為2350萬美元,約合1。5億人民幣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越對比傷害越大

全球最高片酬男星,都比不上鄭爽拍那麼一部爛戲

誰給了她勇氣拿1。6個億?一開始還嫌少,要價1。8億,討價還價後,才委委屈屈的同意1。6億

這東西值1。6億?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純屬詐騙

為什麼有人願意掏這1。6億給鄭爽?有人說是洗Q,但這需要證據,但從資本的邏輯來看,是一場市場的悲哀

流量是一切,與其靜下心好好打磨劇本,挑選有實力的演員,十年磨一劍出一部作品,不如直接上流量來錢快

不管是騰訊、愛奇藝、優酷這些平臺,還是電影平臺,要拿你製作的片子,最重要評判標準是,你請的演員有沒有流量

演員的流量,有真實的,也有一大波靠粉絲和代刷公司刷的,但無論你的流量幾分真幾分假,龐大的流量是影視投資者,和平臺購買方,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評判標準

如果你是個有良心的投資人,你找老戲骨做主演,找構思巧妙的編劇拿劇本,拍攝耗時三年五年,但最終你的片子很可能都沒人要

別人一句,“主演是誰?有沒有量?”

你說是“某某某,四十年老戲骨。”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事實就是這麼殘酷

有導演呼籲,提高觀眾品味,中國觀眾的品味太低,所以才造成了投資方只看流量的頑疾

但問題是,流量大多是年輕人創造的,有很多還是未成年人,天天給明星刷流量

你讓觀眾提高品味,殊不知普羅大眾天天被996,被房貸,被教育內卷,壓得喘不過氣,怎麼可能有精力去為自己喜歡的演員加油吶喊呢?

如果我過的輕鬆點,也許我就會抽點時間,去網上投個票,刷個贊,為我喜歡的老戲骨們造點流量

但是,這可能嗎?

這是一種惡性迴圈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2017年從國家層面出臺政策,限制演員片酬不準超過成本的40%,有人歡呼流量明星時代結束了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限薪令”出臺後,大量明星工作室如雨後春筍般成立

為什麼各大流量明星都紛紛搞起工作室了呢?

講白了一是為了避稅,二是為了搞陰陽合同

最早的演員避稅方法,就是全給現金,純避稅

後來片酬動輒上百萬千萬,全現金不現實,那就搞陰陽合同

國家規定不讓片酬超過40%,那我們就搞陰陽合同,也叫大小合同

籤一份明面上的小合同,用於報稅

大的合同,則透過演出費換取公司股份,公司再虛增利潤等方法避稅

之前范冰冰搞陰陽合同,也是一樣的方法,小合同1000萬,大合同5000萬,報稅只報小的

並且大合同報的一般都不會是那個明星的名字,大合同也都會註明是稅後收入

這麼做就等於是幫明星撇清了法律責任

明星又不傻,法律方面的責任早就理的明明白白,就算被查出來了逃漏稅,也是負責給她發放勞務的公司的責任,她不需要坐牢

有意思的是,昨天當人民日報提到要清查陰陽合同時,大批與明星有關聯的公司被瘋狂登出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連夜緊急登出,這是現代版的“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有人說,查,就按照這個登出的路線,狠狠的查,這些明星,一個也跑不了

但我卻覺得悲觀

這次事件,大機率會像2018年的“范冰冰事件”一樣,殺個典型,然後就偃旗息鼓了

2018年“范冰冰事件”鬧得那麼轟轟烈烈,簡直就是一場海嘯風暴,可結果呢?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今天的鄭爽事件,一樣不會引起娛樂圈的徹底改變

現在登出公司的明星人數越多,這群明星就越安全

法不責眾,是老理了

你不會以為明星們都是單獨作戰的吧?

而且短時間內,那麼一大票明星步調統一的登出相關公司,他們彼此間早就形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體

明星們,背地裡肯定有微信群,也肯定都是商量好了的,我們一起登出,相互掩護,我們共同行動的人越多,就越安全

所以這次事件的結果,大機率也和范冰冰那事一樣,抓個典型,殺雞儆猴,等風頭過了,東山再起

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從根子上修改法律:

關於明星陰陽合同的認定範圍,量刑標準,這些唯有從法律層面去改,紮緊籬笆,才有可能改變娛樂圈生態

如果不入刑,明星靠著陰陽合同就能拿大錢,還能撇清法律責任

光靠著殺雞儆猴,是沒用的

你以為猴子傻嗎?猴子可精著呢

你以為它是一隻猴,殊不知這猴子的背後有專業的稅務團隊,專業的法律團隊,專業的公關團隊,你沒有真正的下決心的狠手,你搞不過猴子們的

最後,關於深水區的矛盾

大多數人並不是仇富,而是仇“來路不正”的富,仇“為富不仁”的富

孔子說: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不擔心財富少,而擔心分配不均

不擔心人口少,而擔心人不安定

77天,1.6億,鄭爽事件,撕開了貧與富之間的那道“遮羞簾”

我國人均年收入,是3萬,6億人月收入只有1000

還記得文章一開始提的“掀不掀簾子”的問題嗎?

你覺得這貧與富的“簾子”要不要掀呢?

其實真相是,在中國可能連能看到簾子的人都是少數,你能坐在經濟艙裡,看到頭等艙的那道簾子,都不容易了

總理說,中國6億人月收入1000,這些人連坐下來“看簾子”的資格都沒有

他們每天的生活被工作填滿,別說“看簾子”了,他們根本不會去思考簾子

你問他們鄭爽是誰?他們也一頭霧水

但這,就是真實的中國

大多數人沒見過簾子

少數人見到了那個簾子

極少數人在簾子的那一邊

而當大多數人都沒見過那簾子時,社會的首要任務其實根本不是掀開簾子,而是讓他們看見那簾子

只有當社會的大多數人,有資格看到那簾子了,我們才能再來談下一步,怎麼掀開簾子

不然你連第一步都沒跨好,就急著想掀簾子,那結局可能事與願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