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屬於大產權嗎?如何區分大小產權呢?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6-04-17 回答

相對於購房人來說,大產權房就是 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小產權房是 辦不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這兩個的區別是大產權房是法律認可,可以上市買賣的房,小產權房一般都是建在集體所有制土地上的房,不允許上市交易。

至於你說的拆遷房屬於什麼產權,這得看拆的房有什麼房產證。有很多拆遷房是違章建築,壓根就沒有產權。

出於安全考慮,建議買大產權房,別買小產權房。

拆遷房屬於大產權嗎?如何區分大小產權呢? 快樂線上 1級 2016-04-17 回答

??根據國家《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條例裡說的未經登記的建築,我們一般認定為是1986年12月31日前的無產權房屋或在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的無產權住宅房屋,當事人已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續的。這類房屋我們認為其視同合法,享受與產權房屋同等的待遇,一樣的補償。

??另一類,即1987年1月1日起的無產權房屋(沒有取得相關手續),法律認定為是違法違章房屋的,不予補償。

??

??但是,全國各地很多地方政府為了鼓勵地方工程專案的提早完工,會制定許多優惠政策,其中很多涉及違章房屋方面的,我舉個地方優惠政策的例子(部分優惠政策):

??……??

??6、房屋徵收範圍內的無產權住宅房屋面積以實地丈量面積為準,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根據被徵收人提供的有關房屋建設時間的證據,以及有關歷史測繪資料、檔案資料,確定被徵收無產權住宅房屋建設時間,並進行公示。補償標準如下:

??(1)凡1986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無產權住宅房屋,視同合法建築處理,按被徵收住宅房屋補償標準的100%給予補償。

??(2)在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的無產權住宅房屋,當事人已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續的,視同合法建築處理,按被徵收住宅房屋補償標準的100%給予補償;當事人未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續,按被徵收住宅房屋補償標準的80%給予補償。

??(3)在1990年4月1日至1994年9月30日建造的無產權住宅房屋,當事人已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續的,按被徵收住宅房屋補償標準的70%給予補償;當事人未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續的,按被徵收房屋補償標準的65%給予補償。

??(4)在1994年10月1日至1998年11月30日建造的無產權住宅房屋,當事人已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續,按被徵收住宅房屋補償標準的55%給予補償;當事人未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續的,按被徵收住宅房屋補償標準的50%給予補償。

??(5)1998 年12月1日後建造的無產權住宅房屋的,一律無條件拆除,不予補償。

??建造於1998年11月30日前符合補償條件的無產權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可按安置用房優惠價向房屋徵收實施單位購買同等建築面積的住宅安置用房。

??

??可以看出,不同時間段的違章建築享有不同的補償待遇,你可以參照自己本地的相關房屋徵收政策看看,應該可以找出來。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