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動物園的別克太太在早晨5點被動物吼聲驚醒了。她不想驚動熟睡的丈夫,便

同從往常一樣,從抽屜裡取出一把小手槍,去檢視動物的情況了。

萊恩警探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趕來了。警員們從老虎坑中把別克太太的屍體抬出

來,進行驗屍。

法醫告訴警探:“警官,老虎只抓了她兩下,而且傷痕不深。”

“那麼,是什麼殺害她的?”

“死者在被拋進虎坑之前,就已氣絕身亡。致命的是刺傷。死者胸部捱了一刀,深

及心臟。”

“好的,那麼她是面對兇手啦!”

“很有可能,除非兇手從背後抓住她。”

“謝謝,大夫。”萊恩警探說。

隨後檢查了別克太太的口袋,發現她的手槍根本沒有掏出來過的。她當時攜帶的東

西還有一條成球形的手帕、一包紙菸和一張摺疊的條子。

條子上面寫著:我必須見你,五點鐘和我在老地方見面。沒有簽名。

萊恩警探從別克太太的好友處,得知:別克很愛的他的太太,他們很少吵架,因為

他們總能達成一致。別克太太有一個情人,這個人就是他們夫婦的好友- ——-利斯

,並且他就住在附近。但別克似乎還不知道這件事。

萊恩警探從動物園的波音室中找到一盤磁帶,發現這盤磁帶就是動物騷動的原因。

很快,警探找到了兇手。

偵探推理--動物園血案wj64202682013-11-01

他的丈夫

一、“她不想驚動熟睡的丈夫,便同從往常一樣,從抽屜裡取出一把小手槍,去檢視動物的情況了。”從這個細節來看,如果兇手是利斯,那麼他對別克夫婦的這種生活細節是不可能知道的(情人也不可能會談到這種話題),也就是說如果他放錄音帶騷擾動物的話,有可能會把別克夫婦都吵醒,如果他們一起去察看動物的話,那他就無法行兇了。既兇手如果是利斯,不可能採用這種手法。

二、如果是利斯去殺害別克太太,那麼別克太太應該是被她口袋裡的紙條引到案發地點去的。但是事實上,別克太太是別動物吵醒而趕到案發地點的。利斯既然約好了別克太太,為什麼還要放磁帶騷擾動物來吵醒別克太太,這樣不是多此一舉嗎?

三、利斯是兇手的話,當然不會留下那張紙條作為證據的:因為夫妻間不可能使用這種紙條,這是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而作為丈夫,他完全知道妻子的作息細節,可以利用動物的吵鬧來把妻子引到某一地點,然後跟過去將其殺害,同時留下紙條嫁禍於利斯。 殺人動機,就是在得悉妻子與好朋友通姦之後無法忍受妻子的背叛而將其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