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孩子會如何判?財產該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會判決小孩撫養權歸屬,同時也會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分析如下。

一、夫妻離婚小孩撫養權如何確定?

據調查,現在夫妻離婚80後夫妻佔的比例非常多,不少家庭在有了小孩之後矛盾突出,鬧離婚,那麼夫妻離婚小孩撫養權如何確定,小孩的財產如何分割?

【案例】小王和小麗2011年登記結婚,婚後於2012年生於一子,婚後由於誰帶孩子,如何帶孩子產生不少的矛盾。現在想離婚,但是誰都想要這個孩子,因為小王一直在工作,收入較高,而小麗懷孕後就辭職在家,沒有上班,孩子現在1歲左右,請問鍾濤律師,法院該如何判決孩子歸屬?

1、鍾濤律師解答,根據我國婚姻法“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可以得知,如果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嚴重疾病、殘疾等情況,即使沒有工作,只要有勞動能力就可以。現實法院判決中,小孩2歲以內,只要女方要,都會判決給女方直接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即使男方工資收入較高也沒有用。

2、2歲——-8歲之間的小孩,這個時候,男方、女方的起跑線是一樣的,都 可以爭取到撫養權,法律並沒有規定明顯的偏袒哪方,而是主要考慮照顧時間,工資收入、住房條件、絕育情況等等,當然現實中,工資收入高的肯定佔有優勢。

3、8歲以上的小孩,離婚時法院要親自詢問小孩意見,小孩想根據,法院就判決給誰。

總體來說,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是根據上述標準,但是現實案例中,複雜的情況比較多,有的將孩子隱藏起來,無法找到,造成法院判決困難的也不少,如果你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鍾濤律師會根據你們夫妻具體條件來綜合衡量,為你制定最最佳化的方案來爭取小孩撫養權。

【法條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 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二、關於財產分割問題。

法院審理起訴離婚案件,分割財產按照男女平等,照顧沒有過錯一方的原則來進行,首先要區分家庭共同財產,然後是個人所有財產,最後才是夫妻共同財產,按照上述的原則來分配。

一、 什麼是家庭共同財產。

家庭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與其他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財產所有權不能僅僅屬於夫妻雙方,所以在離婚的時候不能分割,只能告知夫妻雙方另案起訴解決。因為夫妻起訴離婚案件只有夫妻雙方是當事人,其他人是不能參加進來的。

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家庭共同財產是,房屋產權上有夫妻、父母或者子女的名字,這個房屋就是屬於家庭共同財產。還有農村宅基地房屋沒有分家的。家族企業、公司,全家都投進去資金,參與經營,都屬於家庭共同財產。

家庭共同財產在夫妻離婚訴訟中法院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告知當事人在離婚案件結束之後,另案起訴分解析產解決。

二、 什麼是個人所有財產。

個人所有才是隻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訴訟離婚分割財產要先去掉個人財產,個人財產不能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個人財產是:夫妻一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夫妻一方因為身體傷害,交通事故賠償費等等都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個人財產永遠屬於個人所有,不管結婚還是離婚。1992年以前的婚姻法曾經規定夫妻結婚8年以上,大額的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2001年新的婚姻法已經取消了經過幾年轉化的規定,明確指出,個人財產永遠屬於個人財產,不因婚姻年限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生活中很多老百姓找到舊的婚姻法條文,就認為有這個規定,因為法律也是不斷修訂,新增的,所以面臨離婚問題,一定要諮詢專業離婚律師,以免誤導、耽誤了你的權益。

三、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一個原則是:夫妻領取結婚證後取得的所有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例如:工資,獎金,房屋,股權,專利,遺產繼承,公積金等等。

實際中要注意,夫妻婚後購買房屋,即使只登記在夫妻一個人名下,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不是家庭共有財產,子女沒有份額,除非產權證上有子女的名字。

四、夫妻共同財產起訴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婚姻法律規定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為: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1)涉及工資存款,現金資產等,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夫妻雙方一人一半,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論夫妻收入高低,存款多少,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都要拿出來共同分割,如果有一方轉移、隱匿夫妻存款,法院可以做出處罰措施。

(2)涉及公司股權、所有權等分割的,鍾濤律師在另外一篇《公司企業家離婚股份如何分割 》一文中詳細說明了,再次不在累述。

(3)夫妻共同房屋,一般按照夫妻雙方競價取得,由取得房屋一方出資給另一方買下產權。對於夫妻雙方都沒有錢出資的情況,由法院組織拍賣,就拍賣多的價款進行分割。

鍾濤律師按:人民法院審理夫妻離婚訴訟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多樣,同時要根據每個婚姻家庭財產不同,感情破裂原因不同,夫妻子女撫養不同來綜合認定,專業離婚律師必須再詳細瞭解全部婚姻過程之後才能給出一個參考意見,再次提醒廣大客戶,不要親信網上一些黑律師,大包大攬,虛假承諾,進行訴訟欺騙的做法,上海普若律師事務所是正規的律師事務所,鍾濤律師對客戶的解答意見,辦案結果預測都會有紙質的會見筆錄予以記載,鍾濤律師不會虛假承諾,包攬結果,也提醒廣大客戶,在聘請律師時,要將律師對你的承諾寫在律師聘請合同中,防止黑律師欺瞞做法。

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