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家庭的滅頂之災

2012年10月,一個7歲小女孩的家庭,遭受了滅頂之災。摧毀她的家庭的不是別人,

正是劉浩存的父母,呂淑娟和劉署光。

這個小女孩名叫婷婷,當時她正在劉浩存的母親,呂淑娟創辦的舞蹈學校,新東曉舞蹈藝術學院學習跳舞並練習“下腰”。

這本應是她幸福的兒時回憶,卻由於舞蹈訓練班不正當的教導,變為她一生的噩夢。

婷婷在練習下腰時摔倒,出現了腿麻、腰痛的症狀。當日,婷婷便前往當地醫院就診,後輾轉多家醫院救治,

被診斷為脊髓損傷、無骨折脊髓脫位損傷,導致下肢癱瘓,終身殘疾。

吃著人血饅頭的劉浩存,不應該繼續做明星!

劉浩存

事後,婷婷的父母將呂淑娟夫婦告到法院。

法院最終判決呂淑娟夫婦賠償婷婷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以及營養費等合計106.7萬元。並規定賠償要在兩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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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決

這件事本應該在這裡結束。然而,劉浩存父母開始了他們的騷操作。他們先是拒不賠償,一再上訴。

在二審中,他們還私自調取了婷婷的醫療報告

,也不知道哪來的手眼通天的能力。

接著,呂淑娟還認為自己主觀上無過錯,客觀上亦無過失。聲稱8次住院期間均為普食

採取的只是營養神經、康復鍛鍊方面的治療,沒有“加強營養的醫囑“。然後說婷婷未進行手術治療,所以不應該提供20年的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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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檔案

“何不食肉糜”果然永不過時。這裡的哪一樣不用花錢,沒有錢怎麼進行治療。呂淑娟的意思是,“你的女兒不過是半身不遂,我為什麼要付你營養費?”

簡直無恥至極。所幸法院維持了原判,駁回了呂淑娟的申請。

兩個女兒,天上地下的人生

然而,呂淑娟夫婦依然拒不賠償。直到2018年婷婷父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筆錢才被還清,但是這個時候,6年已經過去了。在這段時間裡,婷婷是怎麼過來的?

婷婷家庭困難,沒錢治療,導致錯過了康復治療的黃金時間,肌肉萎縮、半身不遂

只能終身與輪椅作伴,甚至連大小便都不能自理。靠著每個月400元的社會救濟金過活

。救助資訊上寫著,因為學習舞蹈,一個動作導致脊柱受傷造成高位截癱。

孩子非常願意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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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資訊

反觀一下,這6年,劉浩存在做什麼呢?

她卻用著本應償還給婷婷的錢,過著公主一樣的日子

,上著北京舞蹈學院。甚至還被張藝謀選中成為了新一任的謀女郎。

在她的照片中,她圍著4000多塊一條的巴寶莉圍巾,戴著皇冠拍著畢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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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存圍著4000塊一條的圍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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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存帶著皇冠拍攝畢業照

劉浩存母親迴應

更可恨的是,今年7月13,劉浩存媽媽呂淑娟釋出了宣告,

聲稱事情發生後一直在全力配合孩子的治療。2018年才賠清是因為家裡也有一定困難。並表示會把婷婷當做另一個女兒去愛護

。我倒想請呂女士翻譯翻譯,什麼叫全力配合,什麼叫家裡有一定困難,什麼叫做當做另一個女兒去愛護?

難不成全力配合指的就是,明知道婷婷受傷嚴重急需大量資金治療,卻拒不賠償,一再上訴?家裡有一定困難指的就是6年間,劉浩存圍著幾千塊的圍巾,上著北京舞蹈學院,買著熱搜,參演著張藝謀的電影?當做另一個女兒指的就是私自取得婷婷的醫療報告,然後再上訴時表示自己主觀上無過錯,客觀上無過失?然後連營養費都不願意支付導致婷婷錯過黃金治療時間終身大小便失禁、半身不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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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淑娟迴應

這就叫做全力配合?這就叫做當做另一個女兒去愛護?

這幅嘴臉,只讓我覺得噁心!

為什麼劉浩存應該負責

今天,卷積雲就與和大家講講,為什麼劉浩存應該負責而且必須負責。在這之前,卷積雲希望大家能夠點個免費的點贊和關注,可以幫助這個影片被更多的人看到。我會在之後的時間裡,與大家一起深度分析至少50個不同的社會問題。

我們說回劉浩存。

卷積雲所說的劉浩存應該負責,並不是說她應該和父母一樣負法律責任。

而是指劉浩存不應該再以明星的身份出現在大眾的面前。

在《晉書》中,有一句話,相信大家都聽過,叫做“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這句話背後的故事是這樣的,晉朝有一個人叫做王導,他和周伯仁曾是好友,因為一些誤會產生了過節。後來王家反叛,王導的哥哥王敦掌權。周伯仁被抓住。王敦問王導,“你覺得周伯仁可以做官嗎?”問了兩遍,王導沉默沒有說話。然後王敦又說,“如果他不配做官,那就殺了他好了”。王導還是沒有說話。就這樣,周伯仁被殺死了。後來王導在查閱卷宗的時候,發現自己誤會了周伯仁,於是坐在地上,悔恨痛哭,說出了那句著名的“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伯仁因王導的沉默而死。

婷婷呢?

我們是不是可以說婷婷因劉浩存的沉默和麻木而半身不遂?至今劉浩存沒有任何發聲。對,劉浩存確實沒有直接導致婷婷出事,但是在婷婷出事之後,劉浩存母親拒不付款,這筆錢用在了誰的身上。劉浩存進軍娛樂圈用來鋪路的錢又是哪裡來的,4000一條的圍巾又是如何買的?婷婷缺少治療導致的高位截癱,生活不能自理,難道真的和劉浩存沒有關係嗎?

這是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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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存

第二點,

劉浩存的每一次出境,參演的每一場電影,都是對婷婷的二次傷害

。我想請那些為劉浩存開脫的粉絲們想象一下,如果你終身只能坐在輪椅上,大小便失禁,生活處處需要父母的照顧。這時,害你癱瘓的人的女兒卻站在舞臺中間,站在電視的熒幕中央,旋轉著,跳躍著,享受著萬千的寵愛,你會是什麼感想。就像網友說的,

“劉浩存的腳尖是刀尖,她每一次出現在鏡頭前的舞蹈,都是一刀刀刺在那個女孩身上。”

於情,劉浩存不應該繼續出現在大眾的面前。

吃著人血饅頭的劉浩存,不應該繼續做明星!

劉浩存

我們再說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劉存浩的每一個代言,靠著明星身份賺得每一筆錢,都是對勤勤懇懇、遵紀守法的工人階級的諷刺。

要知道,

3000塊一個月的公務員都要求父母不能有犯罪記錄,3000萬一年的明星卻能吃著人血饅頭上位嗎?

如果劉存浩能夠全身而退,將會引起無數人的模仿。會有無數的人發現,原來灰色的收入可以這樣使用。下次有人出意外事故,就不會再有人主動賠償。而是像劉浩存的父母一樣,先打4年的官司,再拖上2年直到法院強制執行。不為別的,純粹就是為了噁心受害者。這期間還可以用這筆灰色收入把女兒送進娛樂圈,買點兒洗白文,就可以以錢生錢,賺得盆滿缽滿。如果劉浩存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就一定還會有下一個吃人血饅頭的人進入娛樂圈,就一定還會有下一個“你的女兒半身不遂,我的女兒星光璀璨“。所以

於理,劉浩存也不應該繼續出現在大眾的面前。

劉浩存並不是第一個吃人血饅頭進入娛樂圈的,在她前面還有老賴之子周震南、X販之子餘景天。但是我希望,她會是最後一個。而這,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內容了。卷積雲希望大家能夠多多點贊轉發,讓更多的人看見。只要我們發出足夠多的聲音,說不定,社會就會因此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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