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不冷漠且有良知2020-03-24 12:18:22

為了這件事情,今天跟朋友爭論了起來。前提,我們都認為這件事情是錯的,大家的基本本觀點是一致的。但對於是否公開這26萬人的資訊,我們有很大的分歧。

我認為,需要公開這26萬人的資訊:

1。如果不公開這群人將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他們還認為自己只是“為內容付費”,並沒有任何道德上的羞恥感;

2。如果不公開他們的資訊,他們沒有得到任何懲罰,這群人不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那麼這種類似的行為將無法杜絕;

3。如果不公開他們的資訊,跟他們生活在一起的人都不會知道,自己身邊的人竟然是如此無恥之徒。

4。如果不公開他們的資訊,那麼受害者將無法得到安慰,受害者的痛苦將無法被安撫。

5。如果不公開他們的資訊,那他們的行為是不是就被預設為無罪了?那我們追求的普世倫理道德是不是就土崩瓦解,完全不存在了?

朋友認為,不可能公開這26萬人的資訊:

1。法不責眾,因為人數龐大,牽連甚廣所以無法做到全部公開,因此做到群體免疫

2。影響社會安定

3。公開之後,對這26萬人要怎麼處罰?沒有解決方案的訴求好似無法被應允的

這件事的討論是沒有結果的,因為我們站的角度不同。他從結果的實用主義出發,我從過程和倫理道德匯入,兩種思維模式,但卻誰也說服不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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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多日,這件事情的熱度不復從前,這也證明了網際網路時代,人們的關注時常真的會被壓縮,當然也跟層出不窮的惡劣社會新聞脫不了干係。

上一些截圖吧,因為一直還有人在回覆我,所以科普也好,普及也好,那些不瞭解N號房就要求不能公開的人們,用一句郭德綱的話回覆你們:

“不明白任何情況就勸你一定要大度的人,你要離他遠一點。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上圖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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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分割線——-2020年5月4日

那些承認自己看過性剝削影片的,自認為無罪的國內的人們,你們應該慶幸自己不在韓國,不然你們在網路上留下的這些留言作為證據的話,監獄大門已經為你們敞開!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打野去抓上2020-03-25 07:59:58

假如你是26w之一,你在現實並沒有做過任何違法亂紀的事,只是你內心卻有深度的鍊銅愛好,只有群聊裡的影片能滿足你的變態慾望。結果有一天,你發現群聊沒了,博士被抓了,你的名字也出現在公佈的會員名單裡。

從此一切都變了,身邊人再也不把你當做正常人,甚至在請願者的要求下,學校把你開除了,也沒有工作敢要你。你覺得很委屈,你覺得自己並沒有違法,僅僅在網上看了點影片就收到了這樣的懲罰。而且,你的變態需求已經很難得到滿足。

久而久之,你的心理越發變態,你的理性已經開始壓制不住自己的獸慾。

久而久之,你發現,犯罪也沒那麼可怕嘛……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陳六郎2020-03-25 10:00:47

我不建議曝光,這個世界的惡太多了。需要的是化解,而不是對抗。有些人的人性總會慢慢回來的,公佈可能能解公眾的一時之快,但是比起吃瓜群眾,26萬會員的家人都要蒙羞,而且是長期的,他們也是無辜的。

我建議用匿名自首的方式接受教育處罰的方式,如果不處理再進行公佈,會更合理點。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鹹魚片2020-03-26 07:56:54

這周有個新聞,讓我氣到心梗——

韓國N號房偷拍事件。

該案件從18年開始,目前報警的

受害者有74人,16名未成年,最小的11歲。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先簡單的描述一下這個事情:主謀們在Telegram(一個社交APP)建立多個私密聊天室裡發生的

性剝削

事件。這些聊天室用編號區分,因為數量太多,被統稱為“N號房間”(不止一個房間)。威脅並強迫女性成為奴隸,並將凌虐受害者的全過程拍攝影片,上傳至私密房間內直播。影片內容包括但不侷限於性侵、虐待、近親強暴、吃排洩物、剪乳房等等各種極盡變態的犯罪行為。

更可怕的是影片裡的受害者,不僅有無辜女性和未成年人,甚至還有嬰幼兒。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當時聊天室裡有一個往未成年女孩下體放蠕蟲自慰的影片,至少有26萬人觀看。。。

均為男性。

他們全都對這殘暴的行為熟視無睹:無動於衷,無一人舉報,無一人報警。

惡魔在人間

是誰主導的這一場作孽?

是趙博士。。。此人名叫조주빈(趙主彬,音),25歲,畢業於工業專科大學,資訊通訊專業,在校期間成績優異,拿過多次獎學金。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此外,他還擔任了校報的記者和主編,曾就如何規範性犯罪撰寫過文章。

更諷刺的是趙博士還做過志願者,幫助老人兒童殘疾人。

東野奎吾在《白夜行》裡說:“世上有兩樣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二是人心”

張愛玲:

我相信人,但我不相信人性。

誰能想到,這一充斥著罪惡、血腥與色情的“N號房”的主謀,竟然是一名愛心人士。

網路媒體曾採訪過趙博士,影片中趙博士一臉真誠:

因為受過很多人的幫助,所以我也想幫助別人。就在退伍後開始志願者活動了。在保育院裡與孩子們成為哥哥弟弟,哥哥妹妹,讓我非常開心。今後我也想把志願活動當作我人生的一部分再做下去。

一地雞毛,真相總是讓人難以接受!

你看你根本不知道那個人前善良熱心的“愛心天使”“好學生”,背後在做什麼豬頭不如的事情!

不免讓人唏噓:

“真是人前博士,人後狗屎!”

電影《殺人回憶》裡最後的對話:

你看清他的臉了嗎?他長什麼樣?

就是平常的那種,很普通……

最可怕的人並非凶神惡煞,這種披著善良外衣,實際毫無人性的人間惡魔,更加讓人不寒而慄!

不被揭露,趙主彬依舊是社群和鄰居眼裡善良熱心的 “天使”。

奴隸(博士)房

Telegram上所有的聊天室,其中影響最惡劣的就是조주빈(博士)經營的三個“奴隸房”。他利用自己的專業做了一套專業的系統,使用者需要花錢註冊會員(透過加密貨幣)才能進入房間觀看影片。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收費最貴的房間入場費高達150萬韓元(約人民幣8400元)。

除了付費外,觀看的使用者必須上傳類似的影片進行共享,否則會被強制踢出房間。

奴隸房裡一天會有一萬五千多條影片上傳,最高峰有2000左右的人每天發片。

非法拍攝的性影片和照片的罪惡程度駭人聽聞…自殘、剪掉RT、扮狗叫、身上刻字、把蟲子,剪刀等異物放入下體等等。(細節太髒,魚兒就不累述了)

比如將女學生關在車內或旅館房間內強姦,這些過程會透過網路實時傳送到房間內的會員手機上。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房間的對話同樣叫人觸目驚心: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怎麼毀掉一個高中生的人生?

用嘴和屁股QJ,再用照片和影片威脅。

還有人問怎麼勾引小學生拍影片?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如果在維特上引誘的話再用Telegram就沒有意義了呀!

創幾個多人假聊天室,

再邀請她,再接近就行了。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這樣的言論,出現在21世紀的今天,人類文明到底是在進步還是倒退!

實在令人背脊發涼!

據說,還有高中生效仿博士犯案。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在Telegram上除了“博士”創辦的“奴隸房”外,還有很多其他性虐待的房間,像“女護士房”、“女警房”“女教師房”、甚至還有“女中學生房”、“女嬰童房,性剝削影片每天都在Telegram上的聊天室裡被分享傳播。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在這些房間中,只要有最新的資源出來,成員們就會像惡狗一樣急不可耐地撲上“獵物”。

還會有人專門去分享,呼籲大家圍觀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讓所有女性不寒而慄的是,Telegram上還專門設有“提供熟人資訊房間”、“凌辱熟人房間”。

為了完成任務,在熟人房間裡面繼續呆下去,男性會員們會把自己女友,妻子的私密影片上傳到這裡。

或者盜用熟人、姐妹甚至自己母親的照片,人工合成裸照供房中眾人褻玩。

但這,依舊不是“N號房”的全部面貌。

26萬註冊會員

最經不起試探的,是人性。

人性是最脆弱的東西,不要輕易去試探。

美劇《無恥之徒》裡說,

生活就是一團亂麻,人人都有秘密。

N號房間最牛逼的地方是什麼?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

這個事件裡的使用者不止26萬,26萬隻是一級付費使用者。還有共用會員。

意味著什麼?

每70個韓國男人,就有一個參與了影片觀看!

對韓國女生來說,

沒準26W裡就有自己親爸\哥\弟\愛人

枕邊的愛人,親密的朋友,關係良好的同時,你以為幸福、歡快的表象之下,卻可能隱藏著讓你不忍直視的醜陋不堪。

其次就是它收費不算便宜,純底層去看的恐怕並不多。

這意味著26W人中肯定不乏體面人:軍人、教師、警察和政府人員。

這些社會上所謂的體面人,受不了面具被撕扯下來斯文掃地的屈辱感。

每個人都有秘密,每個人都有保護秘密的權力。不要試圖揭穿秘密,因為秘密支撐著我們的關係。

戳穿了他們,夫妻關係,朋友關係,就再也沒得做了。

N號房事件的26萬會員應該曝光嗎?南京種樹大學鐵鍁2020-03-26 17:27:42

我明確一個觀點。那就是不應該。

做一件事情總得有個理由,然而就目前而言,曝光的理由只是為了洩憤。

無論是26萬“註冊會員”“付費會員”“特別惡劣的房間的長期使用者”

一律不應該。

應該的只有一類人,按照韓國法律應當接受審判並且判決有罪的人。

這個問題的背景是要求“官方”公佈,而不是民間熱心人士。官方我粗略的認為是韓國警察和法院。官方背景就使得他們應當依照程式做事。

很簡單的一個問題,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真的是衝突的嘛?恐怕不是,直觀感受上,支援的人追求的也不是實質正義,而是義憤填膺下的痛打落水狗。

26萬人,在韓國這種千萬級人口國家已經是社會問題了。社會問題解決比追責更加重要。如果提議是處決這26萬人,那這些所謂的變態死了,韓國社會安全得到了提升,這或許還極其勉強算得上是值得的。但是隻是曝光了26萬人,意義何在呢?這26萬人失去威脅社會安定的能力了嘛?破壞程序正義的行為,維護了社會的法制了嘛?

沒有,只不過是逼得這些變態抬不起頭,在社會上“社會性死亡”

可是這足夠了嘛?這除了洩私憤,對社會有哪怕一點正面意義嘛?如果要說有什麼用處的話,就是讓一大批人進行了內心的正義,獲得一部分的開心。

事實上我們應該思考一個問題。看黃片不舉報的人和看變態黃片不舉報的人區別在哪?很明顯,後者更惡劣,但是說到底惡劣,這個定義是誰來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