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大家好!

康德說過,“世界上有兩件東西能夠深深地震撼人們的心靈,一件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另一件是我們崇高的道德準則。” 可見道德在人類社會中力量重大,並且這種力量不是法律一樣冰冷的強制力,而是透過教化,感染人的心靈,從內心深處去促成一個人素質修養的提高,從根本上形成並維持社會秩序。

開宗明義,

法律

是指由國家權力機關制定,並由強制力予以實施的社會規範的總和,具有強制性、權威性、高效性的特點。法律約束行為,道德則約束人心,與法律不同,

道德

是人與人之間及個人同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深刻反映了人性對價值合理性的追求,並滲透到政治、文化、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德法之辯”貫穿於人類社會的始終,從人類誕生之時,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隨之形成了比較穩定的自發狀態,即原初的社會秩序。不同於原初的社會秩序,

良好社會秩序

則是指動態、有序、平衡的社會狀態,它並非只是冰冷機械地明確劃分權利與義務,不僅是表面無動亂,更重要的是心靈健康、精神豐足,是一種民胞物與、天下與共的和諧狀態。社會秩序一直存在,在道德和法律都能為社會秩序起到一定作用的前提下,良好社會秩序的形成靠道德還是法律,

主要看何者更有利於讓社會秩序向良好的方向發展。

第一,

道德教化具有強大的社會引導作用。

社會的主體是人,道德作為行為規範和價值評判的總和,支配著人們最基本的觀念和立場——是與非、善與惡、公正與偏私、榮譽與恥辱,從而也支配了人類日常最基本的行為。孟德斯鳩曾說過“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力量,這就是美德。”沒有精神上的信仰和理想,構建和諧社會的動力從何而來呢?道德教你做好人,法律讓你不做壞人。道德教導人向善,法律僅僅起威懾和懲罰的作用。法律可以讓罪犯得到懲戒,但如何使一個犯罪分子改過自新重新迴歸社會,重新貢獻社會,這還需要道德的教化與薰陶。道德促進人的不斷自我完善,使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促使人與社會和諧發展。

第二,

道德是社會秩序的根本依據。

道德作為行為規範和價值評判的總和,支配著人們最基本的觀念和立場。常直面每個人的內心,訴求人的良知,更直接的內化為人們的思想,從而為社會秩序的維繫提供最本質的動力和理性,使人們自覺服從。人們都受心中道德的約束,形成道德自律,從而形成穩定有序的社會秩序。但法律是統治階級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如果本身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錯誤的,法律只會為黑暗的社會秩序注入強大的推動力。德國希特勒也曾主張法律的莊嚴與神聖,但沒有起碼的人性與道德,導致30年代德國成為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社會秩序。文革時期,中國只看形勢卻忽視了人民內心的道德,“牛鬼蛇神”變成了朋友、恩師甚至是父母、兄弟、伴侶。批鬥變為時代的主旋律,生產停滯,經濟落後,人民生活在水生火熱之中。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