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祥是怎樣在香港做起歌手來的 匿名使用者 1級 2007-12-14 回答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暱稱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著名歌手和演員。

林子祥曾就讀於拔萃男書院及英國Dover College,學生時期曾組織樂隊,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其後推出過多張廣東專輯。他亦曾拍過多部電影,包括《投奔怒海》、《貓頭鷹與小飛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無線電視與汪明荃合作拍攝《不是冤家不聚頭》、《四季情》等電視劇集。

林子祥是創作歌手,他懂得彈結他及鋼琴,他曾創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鐘需要你》、《幾段情歌》、《追憶》、《誰能明白我》、《這一個夜》等。林子祥的鬍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鬍子在1976年開始留的)。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及《分分鐘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連獲兩個金曲獎。而在1994年舉行的香港電臺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上,林子祥獲頒「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2003年,林子祥獲得CASH音樂成就大獎。

【簡歷】

1976年發行第一張個人英文專輯《Lam》。

1980年林子祥與曾任華納唱片公司香港區總經理的吳正元結婚,育有一子一女,1994年離婚。

1981年於香港舉行第一次個人演唱會《林子祥Show》。

1983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演唱會》。

1985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85演唱會》。

1987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

1988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LAM 88-89 LIVE》。

1990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特醇星徽林子祥90演唱會》。

1992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白花油 林子祥有情演唱會》。

1995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寄廿載情演唱會95》。

1997年與樂壇天后葉蒨文結婚。

1998年與葉蒨文共同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葉蒨文好氣連場98‘》。

1999年在美國夏威夷偷太陽眼鏡認罪後,被罰$75美元兼留案底。

2001年舉辦《最愛接觸林子祥》個人演唱會,同年並與陳奕迅聯手舉辦《01年拉闊壓軸 林子祥 & 陳奕迅》

2002年舉辦《港樂˙林子祥》演唱會。

2003年5月30日,林子祥應汪明荃邀請,在紅磡香港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中任嘉賓,不慎踏著舞臺上的大洞而跌進洞中,頭部撞地,結果令他的聽覺受損,並需休養一段長時間。

2005年11月,林子祥復出,舉辦《子有祥情》演唱會。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與杜麗莎舉辦《仍然最愛林子祥杜麗莎》演唱會。

2007年,推出全新廣東大碟《佐治地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