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止一個學員向我提出類似問題,比如:

1、我很怕別人的注視,以前上學考試的時候,如果監考老師站在我的後面,我的思路就一下子被打斷,起筆也不知道寫什麼。

2、買衣服的時候,如果店員跟著我,我就會很彆扭,最後什麼都不買,好像特別丟人。

3、我很想去某個店買東西,或者某個餐廳吃飯,可是,如果裡面沒有其他人,我就不敢進去,而是選擇離開。

被這類問題困擾的應該不止是我的學員,正因為如此,本文會聊一聊此類問題背後的心理,目的有二:

首先,從心理學層面讓大家瞭解這類心理的普遍性以及獨特性,從而理解它的“存在即合理”性,對於受其困擾而痛苦不堪的同學,也可以找到自我突破的方向。

其次,讓大家明白什麼問題其實不算是心理問題,什麼才是“我有心理問題”,之所以說這個話題,是因為我普遍發現,學員們在課堂上向我提出的問題中,很多都被他們歸為“我這個人有問題”。

那麼,我們先一起看看:我們為什麼會害怕別人注視?

每個人都有自我意識,所謂自我意識,簡單來說就是對自己身心的覺知,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有什麼樣的體驗和情感,比如,我多高,多胖,體態如何,我的能力,我的興趣,我的性格,我的思想。不僅如此,我們還會體驗自己和他人的關係,在群體中的形象以及價值,等。自我意識也會融入社會意識中,比如,在群體中的體驗讓我們不斷思索,什麼行為是被社會接受的,什麼行為是不被社會接受的,這讓我們儘量規避暴露自己“不被社會接受”的那一面,也盡力修正自己的一些言行與想法,從而讓自己在環境中更好地生存。

比如,我們的思想有成熟的一面也有偶爾偏激的一面,我們有助人為樂的善意也有傷害他人的敵意,但是,我們不能隨便讓這些真實狀態呈現,所以,多數時候,我們會表露善意隱藏惡意,讓別人看到自己成熟穩重的思想而不是幼稚偏激的思想。

而被他人注視,意味著什麼呢?

我們知道,被他人注視的時候,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被對方清晰地看到,如此的話,我們難免會擔憂自己不想為人知的一面也無意間被對方觀察到,從而暴露了自己。

通常,在人際關係中,人們都會有意無意地進行一些自我暴露,

有意的暴露指的是我們自發的、有意識地向他人暴露自己真實的資訊、想法或情緒情感,無意的暴露指的是我們的言行舉止被他人看到,從而被動地暴露了自己。

而被注視,就是後者。

我們知道,作家們都不喜歡在自己創作的時候,身邊有一個人全程注視自己的修改過程,因為修稿的過程並非只是修字,字詞代表的是思想,選擇改掉哪一個詞,選擇去除哪段文字,幾乎等同於作家在選擇哪一部分思想要呈現,哪一部分思想要隱藏。

作家最終呈現的是他願意讓大眾看到的表達方式和內容。而如果你審視他的寫作全過程,等同於你知道了他所有想讓大眾知道以及不想讓大眾知道的部分。

姑娘們會在自己洗漱打扮結束之後約會男朋友,幾乎沒有人喜歡自己正在試穿衣服、梳妝打扮的時候被男朋友看見,因為你還不想把自己優點缺點全盤呈現給對方。

同樣,大家上臺演講為什麼會緊張?因為你一下子把自己放在幾千雙眼睛的審視下,就像有個巨大的顯微鏡觀察你的細胞一樣,你害怕別人聽到任何錯誤,讓自己的演講在眾人眼中變得不完美。

為什麼被人注視會感到不自在?這是不是心理問題?

也就是說,這與人們內心深處期待自己儘可能完美的完美主義傾向有關,我們希望展示給他人的是自己準備好的最好的狀態。

明白這個,就會明白為什麼在衣服店選衣服的時候不喜歡店員跟著,原因就是我們害怕暴露自己的內心世界。我們希望呈現出自己最終選擇的結果,至少它是自己考慮過的,願意呈現的,而我們每一個挑選的動作其實在暴露我們所有的喜好、審美、想法等,其中必然有自己不想暴露的那部分。比如,你看到一件花外套,目測還不錯,但是你又覺得這個好像不符合你的氣質。如果是你一個人,你可能會拿起來看看,再判斷一下,再做決定,但是,如果店員跟著你的話,你可能會想“店員會不會笑話我,居然看如此不適合我的衣服”,於是你連摸一下都覺得不好意思了。

可見,被注視意味著暴露,而缺點的暴露意味著自己在他人眼中的不完美,而不完美對於很多人而言,意味著風險。所以,我們都不喜歡被注視。而一旦被注視,就會覺得不舒服,這種不舒適感,是我們不想暴露自己而又感覺到要被暴露的時候產生的焦慮情緒。

適度隱藏自己,避免過多自我暴露,是我們普遍存在的社交心理現象。

之所以會普遍存在,是因為它對我們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即,自我保護。

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暴露自己所有的心理,因為每個人都會有一些不成熟的、邪惡的、不被社會觀念接受,甚至連自己都不接受的想法,全部暴露違背了社會性動物的生存需要。我們既不能做到全部暴露,也不能做到全部隱藏,一則是不可能,二則也沒必要,三則,無論是全部暴露還是全部隱藏,都會威脅我們的生存。

既然如此,

我們要做的就是意識到這種心理的普遍性,從而讓它的自我保護功能在生活中發揮的更符合現實,更合情合理,從而發揮它的積極作用,減弱它的負面效應。

這就需要我們首先意識到“普遍性意味著什麼”,普遍,並非說它是對的或者錯的,“應該這樣,或者不應該這樣”,普遍,只意味著這種心理現象很常見。如此我們才能不否定它的作用,不逃避它的問題,同時,也不盲目誇大它的影響。

不否定,不逃避,不誇大,才能正視這種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接納焦慮的出現,不苛責自己,同時透過加深對其的認識以及採取相應的行動來減弱自己的焦慮感。

那麼,當我們面對店員注視而感到焦慮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兩個思路:

1、從行動上解決:

從症狀入手,簡單易學,緩解焦慮狀態,適用於多數只是“不喜歡”被注視的人,侷限性是,對於那些因某種心理因素佔主導而導致“不敢”被注視的人,常常會治標不治本;

2、從心理上調整:

從根源入手,緩慢深入,治療根本,減少焦慮的產生。

先說第一個,行動上的解決思路。

拿自己的經驗來說,我通常會告訴店員:“我先隨便看看,有需要的話再告訴你”。這時候,多半店員都會識趣地保持與你的距離了。因為店員跟著我們,只是想提供及時的服務,你明確告知此刻不需要她的服務,她也樂得輕鬆,而你也可以避免被人時刻注視的焦慮。簡單總結就是,婉拒,即可。

這是從行為層面解決問題,即,透過選擇合適的語言或行動讓自己脫離暴露於被人審視的處境。

注意:有些人會因為不喜歡或不敢被注視就不去買衣服,想進又不敢進沒有其他客人在就餐的飯店,從而選擇離開。這些不是行為層面的解決問題,而是行為層面的逃避問題。

因為解決問題的結果應該是改善或提升自己與環境的相處能力,達成自己的目標,而逃避問題的結果是讓自己更不能與環境相處,放棄自己的目標。

再說第二個,心理層面調整焦慮。

當暴露帶給自己強烈的焦慮的時候,其實是我們自我成長的機會。

比如,拿上面“花外套”的例子來說,這是我一個學員陳述的,她的全部思想歷程是這樣的:

1、服務員會不會發現我在看不適合自己的衣服?

這種擔憂反應了當事人的攻擊性防禦:投射。自己覺得這件衣服不適合自己,所以害怕別人也會看出來這件衣服不適合自己,這就是投射。

這是第一個成長點:認識自己的投射。

大家可能會想:“看出來就看出來唄,怕啥”,這就是第二個問題所在,既然當事人擔憂,這背後一定有其想法。即:

2、當事人內心存在自己的想法:不適合我的衣服我為何還還要拿起來看呢?服務員一定覺得“看如此不適合自己的衣服的女人,肯定是沒有審美能力的”

這種想法背後隱藏著當事人的信念,比如“一個有審美能力的女人,肯定不會看不適合自己的衣服,看不適合自己衣服的人,肯定是因為沒有審美能力”。

這時候,大家會有疑惑,即便具備審美能力的人,也需要先“審”才知道是否“美”吧?如果你這麼想,你肯定不存在上面說的“被注視下不敢看不適合自己的衣服”的問題。正因為他們的觀念不符合現實,所以才不合理。

這是第二個成長點:發現自己的不合理性信念。

3、那麼,她的不合理信念來自哪裡呢?這背後隱藏著更深的、甚至連她自己也未曾覺察的原因,比如“有審美能力的人就應該一眼就可以看出衣服是否適合自己”,這種深層信念體現了當事人的完美主義傾向。

而完美主義傾向總是伴隨著極端思維,導致期待總是高於現實,很難感受到自己的現狀與自己的期待相符合,所以不能接納真實自己,害怕暴露真實自己。

一方面,期待自己是一個具備審美能力的人,另一方面,又認為自己不是一個有審美能力的人。所以,為自己感到羞愧,不能接納自己,更不想讓別人看見這樣的自己。

這是第三個成長點:從完美主義中走出來,接納當下的自己。

最終我們會發現“害怕注視”,需要解決的不是“注視”問題,而是自己的完美主義傾向及其導致的自我接納問題。

只有正視問題,才能看清問題,而看清問題,問題就已經解決了一大半。

看清楚讓我們焦慮的是暴露自己帶來的真實威脅,還是我們自己心中的假想敵,才能看清楚解決問題的辦法,比如選擇讓店員離開(理性創造更舒適的環境),或者突破自己讓自己留下(不因為逃避問題而影響生活)。

最後說一點,多數心理問題都是一個“程度”問題。

如果我們把”被他人注視的不舒服感“評分的話,0分是完全沒有焦慮,10分是完全陷入無法自拔的焦慮。多數人可能處於中間狀態,即,會有焦慮,但是可以自行克服,可以堅持完成自己的行為。那麼,本文的意義就是讓我們更少焦慮。而如果你害怕他人的注視已經影響了你的正常生活,比如被別人注視就腿腳發抖,渾身冒汗,或者只能逃離現場,也就是說,已經無法完成自己的目標,你最好進行一些相關的心理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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