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指揮使和錦衣衛都督誰的官階大?

錦衣衛指揮使事幾品官員?xplyt2013-03-11

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1382)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

明代設錦衣衛,乃是著名的酷政。其實,明代有許多朝廷官僚以外的、直屬皇帝的專設監察、刑獄系統,包括錦衣衛、東西廠、鎮撫司獄等,這類系統,自己有軍隊、有監獄,又直接向皇帝負責,基本上貫徹於整個明皇朝的始終。《明史·刑法志》把它們與廷杖(皇帝在朝廷打臣僚板子的肉刑)加在一起,稱之為:“明之自創,不衷古制”。一語道破了貫穿明皇朝的特別專制的酷政性質。

明之錦衣衛,《明史·刑法志》明確說,近於漢武帝時之詔獄。所謂詔獄,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級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詔書始能繫獄的案子。漢武帝與匈奴作戰多年,將國家拖入了戰時體制,多用法家酷吏,嚴刑峻法,《史記·酷吏列傳》等篇說,漢武帝晚年,詔獄多達二十六所,關押有郡守、九卿一級高官前後達百餘人,牽連物件至十餘萬人。不過,在漢代,這類酷政依然只是漢武帝晚年階段較短時期的現象。

瞭解了詔獄的性質,明太祖朱元璋何以要設定錦衣衛也就容易明白了。《明史·職官五》說:“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勳戚都督領之……盜賊奸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明太祖擔心自己死後,下一代皇帝駕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幾興大獄,假借了若干由頭,連殺帶整,把輔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差不多滅了個乾乾淨淨。這類案子,事出有因、查無實據,如果交給朝官們按法辦理,就有可能曠日持久,甚至定不了案。所以就把這些案子作為詔獄交給錦衣衛辦理。這樣來看錦衣衛,性質就十分清楚明白了。“侍衛”,本就是皇帝的親兵;“刑獄”,自己可以斷獄;加之“密緝”,則又說明其特務機構性質。漢武帝時的詔獄,仍是由朝官辦案,只是嚴刑峻法的政策失誤;明太祖的錦衣衛,則以消滅功臣為目的,羅織罪狀,置無罪者於死地。《明史·刑法志》說:“胡惟庸、藍玉兩(大臣)案,株連且四萬(人)。”足見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術不正的產物,所以其後遺症也特別嚴重。

自然,明太祖自己也知道,此類酷政不可以為常,所以,在藍玉案以後、也即是功臣都已殺得差不多後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他就下“詔內外獄無得上錦衣衛,大小鹹經法司”。不過,始作俑時心術已壞而造成的弊政,是難以斷根的,到他的兒子燕王朱棣,藉著京城文武功臣已經殺光、大傷元氣的特殊機遇,起兵奪了明太祖嫡孫建文帝的帝位,是為明成祖,不免又要大殺忠於建文帝的正直官僚,這卻又需要特務機構了,所以,明成祖手上,錦衣衛重又燦爛輝煌。明初兩代重用錦衣衛,其後,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

錦衣衛在天津設立機構後,就開始按照皇帝的意思私下打探軍情民意,凡是有一點對皇帝不利的言論都逃不過他們的耳目,當地的官吏也不敢隨便過問他們的事情。只要流露出對他們的不滿,都有可能被抓去受刑,而一旦被特務們抓去,那就是九死一生,最輕也要落個殘疾的下場。

據明史記載,錦衣衛常用的刑具有18套,什麼夾棍、腦箍、攔馬棍、釘指等等都包括其內。其中有一項刑罰叫做“杖刑”,特務對於“杖刑”的執行非常有講究,對一般的犯人行刑官只說“打著問”,意思是不必太重;要求打重一些的,就說“好生打著問”;要求狠狠打,不論死活的就說“好生著實打著問”。一般來說,只要犯人被抓進來,18種刑具都要受過一遍。

和錦衣衛有密切關係的一種刑法,叫“廷杖”,即殿廷上責杖進諫觸怒或有過失的大臣,以提高皇帝的威權。洪武年間,公侯如朱文正、朱亮祖,大僚如工部尚書薛祥等,都是受廷杖致死的。

相對於杖刑、夾棍等刑罰,廠衛不常使用的幾大酷刑可就令世人不寒而慄,在幾大酷刑中,刷洗、油煎、灌毒藥、站重枷能把人折磨得死去活來,生不如死。

刷洗:就是將犯人脫光衣服按在鐵床上,用滾燙的開水澆在犯人的身上,然後趁熱用釘滿鐵釘的鐵刷子在燙過的部位用力刷洗,刷到露出白骨,最後直到犯人死去。

油煎:類似於後來的鐵烙鐵。將一口平的鐵盤燒熱後,將人放在上面,不到片刻,將犯人燒焦。

灌毒藥:特務們灌一次毒藥,然後喂一次解毒藥,然後再灌另一種毒藥,直到將犯人毒死,目的是使犯人嚐遍了死的恐怖和痛苦,特務們從旁觀賞。

站重枷:明代的這一刑法卻很特別,戴枷之人必須站立,不準座臥。枷的重量超過常人體重,最重曾經做過300斤的大枷,給犯人戴上後幾天就得活活累死。據明朝野史記載,廠衛殺人的酷刑還有剝皮、鏟頭會、鉤腸等刑罰,據說,這些刑罰又要勝過以上所說的幾種酷刑。

為了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太祖先後任用親信文武官員充當“檢校”,“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洪武十五年(1382年),設立“錦衣衛”,專掌緝捕、刑獄和侍衛之事,直屬皇帝指揮。

錦衣衛官員有指揮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從三品,僉事二人,四品,鎮撫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戶十四人,五品,下屬有將軍、力士、校尉、有法庭和監獄,其中,“經歷司”掌文移出入,“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即“詔獄”。錦衣衛平日為皇帝爪牙,鎮壓臣下時則羅織大獄,捕人,審訊和處刑。太祖大殺功臣,許多案件就是透過錦衣衛執行的,“幽縶慘酷,害無甚於此者,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繫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為多。”

明朝的特務機構錦衣衛除北京外在各地都駐有分支機構,譬如今天津市河北區的錦衣衛橋大街和以前的錦衣衛橋,就是當初這些特務機構的所在地……當初眾多大內高手大明特工橫行天津城。

提起特務,很多人都會想到從事秘密工作、刺探軍事情報的神秘人物,其實,在明朝時期,特務可是個公開的人物,當時的特務人員一般都出自東廠和錦衣衛,合稱“廠衛”。

明代的特務機關可以分為三大部分:一是分駐各地的,一是駐在京師的,再有就是臨時向外派遣的。除錦衣衛外,其餘的全是由宦官主持,並且由宦官領導機關司禮監領導任免,然後由皇帝做最後的決定。這三部分中,以分駐各地的最為繁多,從明成祖朱棣時就開始設立,後來全國各省以及各重要城鎮全部都設有。他們的任務實際是替皇帝偵察該地官吏軍民人等,暗查軍民動態。

明成祖朱棣在永樂15年將首都遷往北京,遷都前,首先派出負責皇帝防務的貼身衛隊“錦衣衛”到天津衛,在原來3衛的指揮衙門前設立錦衣衛指揮衙門府,所在地就是現在的錦衣衛橋大街附近,專門負責暗地監察京津軍民動態。(1404年設立天津衛後,由於天津還沒有建城,天津衛指揮使的官衙就設在現在的獅子林橋望海樓附近;在建城以後,衛指揮使衙門遷入城內,原來的衛所便被空置。)

據介紹,錦衣衛作為地名的出現是在滿清入關以後,因為在錦衣衛大街附近有一條河,滿清乾隆年在這條河上修建一個木橋,後來人們就習慣稱為錦衣衛橋。有橋以後,人們在此聚居,後稱為錦衣衛橋村,錦衣衛大街也因此出現。錦衣衛橋在1953年天津衛興修水利時被拆除,而錦衣衛大街一直被保留到現在,現在路過此地時,還可以看到“錦衣衛大街”的路牌。滿清中葉以後屢有名人在此居住,滿清咸豐八大臣之一的焦佑瀛在政壇失利後,退居錦衣衛橋村居住,深居簡出,其後人焦菊隱是我國著名的戲劇家。身影隨處見統一穿褐色制服――天津城特工多如牛毛。

當時的天津城,總可以看到廠衛特務的身影。雖說是特務機構,但他們的服飾非常顯眼,讓人一眼就可以認出。東西廠均由一個提督負責(西廠設立過兩次,但時間都不長),由宦官擔任,主持東廠的太監被廠內的人稱為“督主”或者“廠公”,他的底下設掌刑千戶一名,理刑百戶一名,這兩個人都是從錦衣衛選拔過來的。再下面是掌班、領班、司房四十多人,分為子醜寅卯十二顆,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其餘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實際在外面偵察緝訪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又叫“檔頭”,共有100多人,也分子醜寅卯十二顆,一律戴尖帽,著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絛。役長各統帥番役數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 “幹事”,這些人也是由錦衣衛中挑選的精幹分子組成。所以,當身穿東廠服裝或錦衣衛服裝的人出現時,老百姓與當地的地方官都躲得遠遠的,生怕被這些人找茬抓起來。

隨著歲月的流失,今天在天津的廠衛衙門能夠保留下來的,也只剩下了錦衣衛的一個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