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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愛上層樓(來自豆瓣)

上週六的講座結束後,我覺得許多琴童與琴童家長還有不少疑問。因為講座上面講到的更多的是如何鑑賞音樂,而他們更關心的在實際演奏過程中,什麼樣的演奏才是好的演奏。其實這兩個問題本質上是一個問題,因此我就再寫一篇文字,一方面解答琴童與琴童家長心中的疑問,一方面也是對講座的一個粗淺的總結。

就如同美國作曲家科普蘭所說的“聽音樂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樣,演奏音樂也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當然是我自己分的,僅供參考)。

第一層:“成型”。音符有沒有彈對,節奏是否準確,速度是否到位,演奏是否流暢?這是第一層次的問題,也是一個門檻,如果還沒解決這個問題,那就意味著還沒有邁入演奏的門檻。但就古典音樂這種絕大多數情況下需要嚴格依照樂譜演奏的音樂而言,這個門檻是相當高的,尤其對一些樂譜就寫得很複雜的作品而言,演奏者們要花數日,數月,甚至數年在這第一層的問題上。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除了認真研讀樂譜與勤奮的練習之外,有沒有別的方法呢?沒有。但就像鋼琴大師霍洛維茨所說,“想要成為Virtuoso(技巧精湛的演奏家),首先要超越Virtuoso”。這句話絕非糊弄人。人非機器,想要完全精確地再現樂譜上的每一個音符只是“彼岸的夢想”,在此岸世界來說並不總是現實。辦法是什麼呢?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超越這個問題。當你透過不懈的努力,超越了第一個問題,把主要矛盾聚焦在第二問題上的時候(即即將要談到的“風格”),那麼就算你的演奏中還會有個把錯音,還會有一點節奏不準什麼的,這都沒關係,第一個問題對你來說已經不是問題。

第二層:“風格”。再說得通俗點,就是知道作曲家想“說”什麼(不是解密作曲家的暗語,而是與他心有靈犀),並把這些話透過音樂“說”出來。常有這樣的演奏,樂譜上的音符基本都彈對了,但是怎麼聽怎麼彆扭。貝多芬的“給愛麗絲”,彈得像是“對愛麗絲的恨”。這一般來說便是風格把握上的問題。

需要澄清的一個誤解:“風格”不是“標籤”,風格常常被誤解為標籤。先說幾個常見的錯誤標籤:巴洛克——力度變化幅度不大,節奏嚴謹(相應的便是不可以有自由節奏);浪漫派——自由節奏;印象派——聲音模糊。常有一些糟糕的演奏便是盡信這些標籤所致。請記住這句話,“風格”是從音樂中體會與總結出來的東西,而不是用來規定音樂的。而偉大的作品往往超越它的時代,超越任何標籤。而且,真正的音樂“風格”是“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因為:語言終止的地方,音樂便開始了。

因此,瞭解風格的最直接途徑便是從音樂本身出發。說白了,想要了解巴赫的音樂風格,就去大量學習巴赫的作品,從音樂自身出發去體會音樂。當你學完巴赫的平均律中全部的48首前奏曲與賦格,再回頭看其中某一首作品,只要悟性不是太差,巴赫想說什麼話便一目瞭然了。此刻,便是達到與作曲家的“心有靈犀”。

第三層:“靈魂”。同樣,如果超越了第二個問題,達到了第三個問題層次,那麼第一個問題與第二個問題就都顯得不重要了。這就是為什麼有些音樂大師,音符可能也會彈錯,節奏可能也不準確,風格也與我們通常的認知相去甚遠,可他們的演奏就是能讓我們聽得欲罷不能。比如鋼琴大師德慕斯。幾年前我有幸在上海音樂廳聽到了大師的現場演奏會。當然的德慕斯並不是不在乎他的錯音,演奏會之後,他還對自己的錯音耿耿於懷,還向觀眾表示了歉意。但,演奏家或作曲家,對於音樂沒有最終解釋權。真正重要的還是聽眾的感受。聽德慕斯的演奏,我覺得音的對錯已經不重要了,至始至終,音樂廳被一個溫暖的“場”籠罩著。這個“場”是什麼呢?我後來跟武曉鋒大師聊的時候,也提到過這個問題: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好的演奏家不僅能夠掌控樂器,更是可以把樂器作為一個“功率放大器”,把自己的“氣場”放大,直接用靈魂與每位聽眾對話。這才是音樂真正意義:如果說第一層境界是為了向老師交上滿意的答卷,第二層境界是為了對作曲家有個交代的話,那麼第三層境界才是真正的成全了音樂,同時也成全了自己,與處於這個“場”中的所有聽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