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中碰到了自己的前女友,該不該主動給她撐傘?
撐傘沒必要吧!把雨傘提到她手裡轉身就走!
我覺得出於一個男人的風度,你可以把傘給她,然後自己淋雨,要是怕現任誤會,可以告訴她一聲
以一個神士的姿態,
應該主動上前,
給前女友打傘。
但如果和前女友散夥前,
兩人已經變成陌路仇人,
那這傘該不該上前打,
可就要琢量琢量了。
勉得自討沒趣 ,
弄不好還有可能
挨頓罵!不好收場。
得看你還有沒有原來的鑰匙
儘管是前任,終究不是陌生人,難道你會眼睜睜的看著她淋雨,肯定要上前為她撐傘,當然你若感覺會尷尬的話,你可以直接把傘給她,你冒雨走,這樣做比較君子,即便不能再續前緣,也不要降低了自己的格調。
當然你若是一個小肚雞腸的人,痛恨她當年的殘忍拋棄,抱怨當年為何不再給你一次機會,你也可以權當沒看見,你心底的疤還沒好,也不願充大度,直接漠視她走過去,但我相信,你走後心底一定會後悔,還是會忍不住擔心她會不會淋雨,她的男友為什麼沒給她送傘,甚至會回來看看它現在還在淋雨嗎?
所以無論從任何角度來講,給她送傘,她不再淋雨,你亦能心安。
不用,前女友,過去式。
作為禮貌應該給的!
首先作為一個男士,為女士撐傘是禮貌行為,
其次她是你前女友,假設感情已斷,那以朋友的角度去幫助是正常的,並不是想偶像劇那樣偶遇撐傘就是藕斷絲連可以複合;如果感情還沒完全淡化,那更需要去為她撐傘,你忍心看著自己喜歡的人淋雨?
要看看她男朋友在不在附近
不應該,前妻不是妻,前女友也不是友,下雨天是不是應該處於禮貌給所有沒打傘的陌生人都打傘呢?顯然做不到的,前女友是過去式了,就讓她過去吧,也許這時候你不出現,剛好出現一個又高又帥的男人幫她打傘,她剛好邂逅下一段美好的愛情了呢,就算沒人出現也沒關係,前女友是女的,但應該不是紙糊的,淋會雨也不會馬就化了
你問的哪一個?
心無雜念,撐傘又如何!
沒有前女友,邀請錯人了,哈哈
男人嘛!畢竟還有過一段嘛,打傘也不掉肉
這個也要看情況!如果不是特別渣的話,能幫下要幫下忙的,何況是舉手之勞!如果是那種很渣,很浪,出軌啥的就算啦,如果是那樣,我希望下的不是雨,是刀子
不該主動撐傘,萬一她現任剛好看到不是搞的別人關係不愉快嘛。萬一你現任看到或者其他朋友看到也會有其他矛盾產生。有些關係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過好自己的生活。
直接給她傘,然後自己走人。
男人嘛,看她淋雨是不可能的。顯得自己很小氣,我會把傘給她,然後對她說,“謝謝,你以前的照顧,送你最後一件禮物。希望以後不在見面!”
這個要看實際情況來說,如果她是一個人,應該主動的給她打傘,畢竟都相互愛過!如果有女朋友在,就好不要,這樣的誤會你是解釋不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