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一篇文章是關於明清時期地方縣官的,其中主要從三個個方面來說明的。

1-擔任縣官的人有哪些

2-縣官職責與權利

3-縣官周圍都有那些人

一,

清代代縣官叫縣令可以說是最底層的官員了,一般是七品芝麻官。上面有知府,巡撫,總督,尚書,和軍機處最上面就是皇帝了。這中間還有其他的品級官員,比如布政使,按察使,學政,左,右都御史,侍郎各種官員。縣令可以說是最小的官了,也是中央政府外派的最底層官員。直接管理地方所有事物,可謂父母官。

一般縣令來源於兩種一種是透過科舉考試,一種是透過花錢買來的。這個中間一般科舉考試開的比較多大概佔四分之三,而且一般是漢人來擔任。因為滿人比較少,一般都來統兵畢竟相對於文官來說武官直接關係到國家安全,都有滿人擔任。

二,

我們說說縣令的職責和權利,基本上一個縣的所有事情縣令都需要管理。主要分三大類收稅,司法和如果發生戰爭了需要守土安民。

清末半個多世紀中國都處在對外戰爭之中,各地農民起義也是此起彼伏。遇到太平軍縣令這種文官也是需要上陣指揮的。清代有規律地方失守,地方官是要被殺頭的。

還有就是稅收,稅收是政府執行的基石。一般縣衙大堂被打板子的除了犯人就是逾期不交稅的農民和收稅的衙役。

最後就是司法縣令被成為父母官,是因為他需要為民做主。老百姓遇到不平等待遇了需要縣令主持公道,所以司法也是縣官的管轄範圍。

三,

以上是縣令的主要職責權利,不過大家都知道清代當官的都是從科舉考試中選拔的,根本就不會各種治理。這就需要各種人員的輔助,其中比較有名的就是師爺,書吏,和三班衙役。而且這些人員不是政府在編人員,都是縣令請來的。其中師爺最重要包括兩種一個是掌管邢名的師爺還有個是掌管錢糧的師爺大名鼎鼎的左宗棠就做過師爺。衙役就是維持治安,緝拿盜匪,收稅用的。還有書吏就是為了起草各種檔案的。不過除了以上的這些人員之外還有一類人也參與底層的管理。這類人就是我們經常說計程車紳,這些人都是地方上的有地位的有功名的人。這些人和縣令一起組成了底層的管理人員。基本上底層有點能力的人都充當了一定的角色,所以封建統治才維持了這麼多年。

封建王朝就是透過這麼一套工具把人民管理起來的,隨著西方的入侵帶來了各種先進的思潮。中國社會的各個階層發現這種統治太落後了,落後就被捱打。一些有志的青年開始反抗,掙脫這種牢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