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論南航機長辭職遭拒被令復飛舉牌抗議?懷特之骨2015-12-17 20:50:17

謝邀

飛行員的圈子比較小,而培養又需要時間,快速發展的民航自然出現人員缺口,流動是剛性需要。三大航人員眾多,待遇比民營公司差太多,自然會被挖牆腳。現狀是三大航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干擾人員流動,在不是很法治國家的中國這種做法不光彩,但卻很有效。

飛行員面對公司是絕對的弱勢群體,弱勢群體在國外會向工會求助,國內就呵呵吧; 向法律求助,卻又因自身的小圈子無法構成社會影響力,因而無法用輿論引導事件走向法律軌道。仔細想想,這就是民航飛行界盡人皆知卻又無法引起重視的規則。

推廣一下,我們每個人在社會中多少都要充當弱勢群體的角色,各行各業都有不一樣的潛規則,法律在規則面前顯得如此無力。有多少人因為害怕反抗後帶來規則內的打壓而忍氣吞聲?又有多少人有過維權後在行業內部不再混的下去的顧慮?依法治國真的任重道遠~

如何評論南航機長辭職遭拒被令復飛舉牌抗議?知乎使用者2015-12-18 04:29:48

我只想問,法律的尊嚴呢?

當年美國聯邦法院判黑人可以進白人學校,州政府不執行,總統可以命令軍隊護送黑人進入校園。

我們的執法人員呢?法院判決無法執行,還談什麼法制?更別提法治了。

//注:最初誤寫為國民警衛隊,經知乎網友指正為101空降師。

加註:

評論區裡說違法的,我想請問你們知道美國總統的核心職能是什麼麼?

The President is both the head of state and head of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Commander-in-Chief

of the armed forces。 Under Article II of the Constitution, the Presiden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execution and enforcement of the laws created by Congress。

當時最高法院已經判決種族隔離違憲,而州政府拒不執行,作為行政和執法分支第一人,同時又是三軍總司令的總統,調動軍隊來強制執行最高院判決,正是其職能所在。

如何評論南航機長辭職遭拒被令復飛舉牌抗議?巴甫洛夫的狗2015-12-18 11:53:57

案件既然已經走了法律程式,理論上就應該按法律程式走下去。

判決已經生效,已經申請執行,就是執行的問題了。

從執行的角度來說,這件案件很不好執行。大部分的案件的執行內容是金錢給付,那也就是查詢財產處理財產的事情。但是這件案件的執行內容是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交接手續等,這是行為執行啊。

法院沒辦法代替南航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也沒辦法代替南航為飛行員辦理交接手續,法院只能採取各種手段迫使南航自己履行。什麼手段呢,無非就是罰款、拘留而已。

如果我是這件案件的執行法官,作出罰款決定書,是要院長簽發的。院長就算頂住壓力簽發罰款決定書,按照法律規定最多隻能罰一百萬。一百萬對於南航來說實在不算什麼。

如果我作出拘留決定書,院長也頂住壓力簽發了拘留決定書,但是如何實際履行這份拘留決定書也是個問題呀。就靠法院執行局的幾十號人,真的能把南航的老總抓回法院?

按理說,南航拒不執行判決,可以追究南航老總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但這需要公檢法三家聯合行動才行。我一個執行法官真的能推動公檢法追究南航老總的刑事責任?

所以想來,我大概也就只能對這件案件無能為力。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法院不幹活,而是在於法院屬於弱勢群體呀。

悲哀。

如何評論南航機長辭職遭拒被令復飛舉牌抗議?何在2015-12-18 20:37:48

圈外人看熱鬧,圈內人看的是心酸

飛行員這個群體,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在中國被邊緣化了太多年,別提什麼光環之類的,那都是天使才有的,飛行員最多的不過是輻射長期熬夜導致的光頭罷了

說到辭職這件事,其實主要就集中在三大航,航空業說大了是交通樞紐門面擔當,說小了不過是為了賺錢而已,國企有個毛病,家大業大會瞎折騰,對底下人卻是小氣的緊,動不動虧損盈利幾十個億,工資漲個幾塊錢倒是要開會研討個幾年,還端著自己是老大的架子,聽說下面人辭職都要擺出一副“what?”的表情,思維形式基本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跟民企與時俱進的態度完全不同,不過也是,領導們都是位置上坐兩年不出事就往上爬了,誰管你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人才儲備什麼的,一句話,維穩為主!

領導要穩定,你想走就不容易了,輕輕鬆鬆放你走了,其他人一看還不都跟著跑了?誰不知道民營好啊,待遇高破事少還有企業人文關懷,目前這個飛行員供小於求的市場大家為了搶人都開出了高價,動不動兩三百萬年薪,三大航的機長們捏了捏自己的口袋,差三倍啊!一樣是飛,為什麼不去賺這更多的工資呢,於是乎大家都動了心思,一邊是唾手可得的榮華富貴,一邊是身上的枷鎖,矛盾產生悲喜劇,悲喜劇多了就變成了故事

就我個人而言,其實挺不在乎這些,你一年給我十萬我也是過,給我三百萬一年我也是吃飯睡覺打遊戲,再大的別墅再好的車也只是給別人看的,你自己睡覺也就一張床該堵車還是堵車,況且我根本不在乎什麼別人的眼光,有人說為下一代什麼的,都是被你上一輩無能的父母給洗腦了,活好自己的生活,下一代讓他們自己去拼

說到最後,其實我又不是除了飛行什麼都不會幹的男人

人家還會賣萌奶(๑• 。 •๑)

如何評論南航機長辭職遭拒被令復飛舉牌抗議?加肥貓2017-10-06 09:30:26

一個已經打了一年多官司的原國航機長來給大家說說飛行員辭職的那些事。

故事開始之前,我先給大家講講古時候青樓女子和老鴇的那些事,算是做個普法教育。

老鴇對青樓女子的控制有兩項收入,一項我們可以稱之為營業性收人,也就是青樓女子在青樓接待客人的收入,一項是財產性收入,即出售青樓女子本身形成的收入,也就是青樓女子贖身的收入。在青樓女子進入青樓之初,老鴇像老師一樣教習她各種技能,之後要求她們將這些技能應用於工作並獲得相應報酬,而青樓女子如何才能贖身則由老鴇規定條件。老鴇在青樓女子贖身的時候,會以培養費為藉口要一大筆錢,但事實上老鴇在青樓女子為其工作時,就已經收回了培養成本。

儘管如此,舊社會的老鴇們其實還是很有契約精神的,只要你肯拿出贖身的銀兩,老鴇立馬就會交出賣身契放人,而不會鬧到衙門去打官司,一審二審拖你個兩三年。看來舊社會其實還是很講法治的。

但是飛行員不是青樓女子,我們賣藝不賣身,我們也不是生活在萬惡的舊社會,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新社會。所以你不可能像青樓女子那樣拿銀子就能給自己贖身,就算有人願意掏銀子替你贖身,老鴇,哦不,老闆也不會同意——不管你願意掏多少銀子,老闆就是不賣!

好了,不說青樓女子了,我來說說我自己。我當年可沒跟國航籤任何的賣身契啊!我跟國航只簽了一個勞動合同,雖然當時國航出錢送我去航校培訓,但是我跟國航卻沒有籤培訓協議,沒有約定必須服務期,也沒有約定違約金。為什麼我還是走不了?

好吧,我來簡單的講一講為什麼:

1、辭職不難,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七條打一年官司就能依法解除勞動關係。

2、但是法院只能幫你解除勞動關係,卻不能保證你能再就業。

按道理說你跟上家解除了勞動關係應該就能去下家就業了,但是有些地方是不講道理的(連法律都不講還講道理?)。

因為如果要再就業你必須去民航局辦手續,但是民航局在2006年出了個109號檔案,檔案規定不管你是辭職也好還是流動也好新公司必須要跟原公司“協商達成一致”,民航局才會給你辦手續。那麼,只要原公司不願意達成一致,那麼你就無法去新公司就業。法院判決書什麼的都不好使。正因為有了民航局的這個109號檔案在背後給三大航企撐腰,他們才會如此的肆無忌憚。

總結:

1、飛行員是包身工不是勞動者,不受勞動法的保護。

2、想跳槽,法律這條路是走不通的,我律師說了:一哭二鬧三上吊,非法手段最有效。

3、法律的路子走不通不等於說不走。官司是必須要打的,不打官司,你連鬧事的理由都沒有。不打官司就去鬧事那叫無理取鬧,拿到終審判決書再去鬧事,那叫有理取鬧。

大家等著看我去舉牌吧,到時候你們會看到新的提問:如何評論國航機長辭職遭拒被令復飛舉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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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提問已經有了,請移步:

如何評論國航機長因為辭職遭拒被令排隊,在機場舉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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