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上,皇后,皇太后,太上皇及妃子等都自稱什麼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4-11-12 回答

皇上,自稱:朕,寡人太后稱皇兒,皇后稱皇上,妃子稱萬歲

皇后,自稱:哀家太后稱皇兒,皇上稱愛後,妃子稱皇后娘娘

妃子,自稱:本宮太后稱某妃,皇上稱愛妃,皇后稱妹妹

皇子,自稱:兒臣太后稱孫兒,皇上稱皇子,皇后稱皇子

公主,自稱:本宮太后稱某公主,皇上和皇后稱愛女或皇妹

歷時數千年的寬袍大袖拖裙盛冠,瀟灑富麗,纖細柔弱,與衣身修長,衣袖短窄的滿裝形式,形成鮮明的對比。旗裝以它用料節省,製作簡便和服用方便,取代了古代的衣裙,這是後人易於接受的主要原因。滿族的旗裝,外輪廓呈長方形,馬鞍形領掩頰護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露外,偏襟右衽以盤紐為飾,假袖二至三幅,馬蹄袖蓋手,鑲滾工藝裝飾,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馬褂……其造型完整嚴謹,呈封閉式盒狀體,因此形象肅穆莊重,清高不凡,而獨樹一幟,突破了幾千年來飄逸的塔形衣冠,給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形象記憶。時至今日,它已對國內、外產生了“一代優美服飾”的影響。特別是隨時代發展,經過加工曲線突出修長秀麗的桃花扇

旗袍,已經形成了滿族的服飾代表,恰當展示了滿族女性的溫柔內涵,其隱藏重點展示誘惑的作風,具有永恆存在的價值,同時也成為了某些自然主義小說裡女性服飾的最愛。

清代皇帝龍袍

清代皇帝服飾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皇帝的龍袍屬於吉服範疇,比朝服、袞服等禮服略次一等,平時較多穿著。穿龍袍時,必須戴吉服冠,束吉服帶及掛朝珠。龍袍以明黃色為主也可用金黃杏黃等色。古時稱帝王之位,為九五之尊。九、五兩數,通常象徵著高貴,在皇室建築、生活器具等方面都有所反映。清朝皇帝的龍袍,據文獻記載,也繡有九條龍。從實物來看,前後只有八條龍,與文字記載不符,缺一條龍。有人認為還有一條龍是皇帝本身。其實這條龍客觀存在著,只是被繡在衣襟裡面,一般不易看到。這樣一來,每件龍袍實際即為九龍,而從正面或背面單獨看時,所看見的都是五龍,與九五之數正好相吻合。另外,龍袍的下襬,斜向排列著許多彎曲的線條,名謂水腳。水腳之上,還有許多波浪翻滾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寶物,俗稱“海水江涯”,它除了表示綿延不斷的吉祥含意之外,還有“一統山河”和“萬世昇平”的寓意。

清代皇后鳳袍

皇后常服樣式,與滿族貴婦服飾基本相似,圓領、大襟,衣領、衣袖及衣襟邊緣,都飾有寬花邊,只是圖案有所不同。本圖展示的服裝紋樣為鳳穿牡丹。整件服裝在鮮豔的藍色緞地上,繡八隻清代皇后鳳袍

綵鳳,綵鳳中間,穿插數朵牡丹。牡丹的顏色處理得淨穆而素雅,色彩變化惟妙,具有傳統的山水畫特點。與此相反,鳳的顏色比較濃重,紅綠對比度極為強烈,具有典型民族風格和時代特色。

清代宮廷服飾氅衣

氅衣為清代的婦女服飾,氅衣與襯衣款式大同小異。襯衣為圓領、右衽、捻襟、直身、平袖、無開氣的長衣。氅衣則左右開衩開至腋下,開衩的頂端必飾有云頭,且氅衣的紋樣也更加華麗,邊飾的鑲滾更為講究。紋樣品種繁多,並有各自的含義。大約在咸豐、同治期間,京城貴族婦女衣飾鑲滾花邊的道數越來越多,有“十八鑲”之稱。這種裝飾風尚,一直到民國期間仍繼續流行。

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后、皇后、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燻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燻貂,頂用紅寶石。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雞?;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七品繡彪;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為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只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