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綠燈最後一秒過停止線行駛5秒後,被另一方向綠燈綠燈正常起步的車輛相撞,這個責任怎麼定?
恆翊 發表于 娛樂2020-05-21
前車已入路口,且未違法,但過路口未明顯減速,負次要責任。後車起步未注意觀察,負主要責任。
我胡說的。
搶,就是說車道前面沒車,你沒減速甚至還加速,在綠燈最後1秒衝出。
然後另一方向的車綠燈起步,撞到你了。
責任很明顯啊,雖然你過紅綠燈沒減速,這種開車方式是不提倡的,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但是你是綠燈進入路口且正常行駛,沒有搶闖黃燈闖紅燈,對方有沒有紅燈搶行不清楚,但是他1沒有注意觀察確認安全再進入路口,2沒先讓路口中的車輛通過後再進入路口。所以基本上他全責了
搶最後一秒過的綠燈,速度應該比較快。五秒後少說也走了50米,才走到路口中間,這個路口真的大。
黃燈有三秒,對方至少要四秒後才能進入路口,按理不可能這麼快撞上來。
你們之間肯定有一個違章了,或者紅綠燈壞了。
拋磚引玉。這種事故存在1:燈尾的車是在綠燈透過停止線還是黃燈,燈頭的車是在紅燈透過停止線還是綠燈。2。都是綠燈過線,燈尾的車按照道路限速的最高速行駛,在燈頭的車放行變綠時候還沒有透過,說明十字路口該方向距離超長,這時候一般交警會採用燈頭讓燈尾規則判,但是,我覺得,這種情況,是交通燈設定不科學,兩車應無責,可以共同起訴交通燈管理部門。
如果交警問你,你不說搶最後一秒的話,應該是同等責任。 你的原因是估計不周,
他的原因是 疏於觀察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