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匿名使用者2014-05-11 07:40:50

同意

@李東

的觀點。

“不允許濫交”的慣習的形成,主要是為了防止性病的蔓延。

①一部分性病是可以母嬰傳播的,如果不禁止濫交,生下來的小孩都有病,那麼人類可能早就滅亡了(也可能進化成一種帶有性病也能存活的生物)。

②在科技尚不發達的古代,青壯年的數量很重要。如果青壯年都濫交,染上一身病,那麼,沒人種田,餓死很多人;受到敵國的進攻,無人保家衛國,只能等待滅亡。

上述是古代的智者不願看到的,所以他們“不允許濫交”。

那麼是不是所有的種族或部落都有這樣的遠見卓識呢?不一定。但物競天擇,優勝劣汰,道德上鼓勵濫交的種族和部落應該已經被淘汰,已經滅亡了。

而現代,由於醫學的進步,有了一些有效的性病預防手段,即使濫交也不一定會染上性病。既然這樣,那在現代,是不是“不允許濫交”已經過時了呢?

我覺得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1)未婚者

在現代,“不允許濫交”對未婚者的約束力不大。

在歐美日,很多人的私生活類似於美劇《老友記》裡的Joey,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的永澤,但他們並沒有被警察抓起來也很少受到譴責。

性病防治知識尚未普及、觀念相對保守的中國也越來越接近歐美了,比如,利用陌陌、微信、豆瓣約炮的青年男女越來越多了。但約炮的人們並沒有被警察抓起來;只要他們未婚,知道他們約炮的人也不會譴責他們,不是嗎?

所以我認為現代的“不允許濫交”對未婚者的約束力不大。

(2)已婚者

在現代社會,“不允許濫交”對已婚者有較大的約束力,出軌的已婚者會受到譴責。

這種約束對嗎?有必要“不允許已婚者濫交”嗎?

個人認為,有必要。原因:

①已婚者濫交會給其配偶及小孩造成傷害。比如,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和第三者發生親密關係,那麼ta必然會把本應用於ta配偶和小孩的資源(比如時間、金錢、精力)用於第三者上 → 這對ta配偶和小孩是不公平的並會對他們造成傷害。

②已婚者濫交會加重社會管理的負擔,這是社會管理者不想看到的。比如,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和第三者發生親密關係且發生了糾紛,驚動了警察,準備上法庭,那麼警察、法庭就需要拿出一部分時間來處理這個糾紛,這就加重了警察和法庭的負擔。

總結

(1)古代“不允許濫交” ,主要是為了防止性病蔓延。

(2)在現代,“不允許濫交”對未婚者的約束力不大。

(3)即使是在現代,“不允許濫交”對已婚者有較大的約束力。由於已婚者濫交會給其配偶及小孩造成傷害,以及會加重社會管理的負擔,因此有必要“不允許已婚者濫交”。

“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知乎使用者2014-09-02 23:12:21

史鐵生說,性是表達愛的獨特語言。一旦濫用,這份獨特性隨之喪失,愛將面臨無處可說的境地。

“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閃電閃點2015-09-05 12:14:33

@

Shiyu Sun

,本答案由您啟發,請允許我沿用您的思路來反駁你。 您的思路是: 遠古公有制社會下,大家都是濫交的。私有制開始出現後,大家都必須為自己而活。這時,由於男女生產力的差異,男女間形成了一種關於濫交權力的契約(道德觀),男人們保障女人們的生存,換取女人則保障自己生育的是這個男人的後代(即不與第三人OOXX)。我抽象為,

男人提供女人所需的生存資源,女人交出自己所有生育資源。

然後,你認為現代社會生產模式的改變,男女的獲取生存資源的能力趨同,這個契約必然不穩固,其結果應該是女人不再依附於男人後,自然而然會出現濫交。 首先,我同意你前面關於道德起源部分的論述。 但我要修正,古代並不是不允許濫交,而是不允許“女人”濫交。富有的人家可以三妻四妾,有點閒錢的可以到青樓消遣,據說唐朝的男人如果不去青樓,連老婆都替你自卑。 我也同意生產方式改變之後,這個契約不穩固,會產生新的變化:您認為出現濫交很正常,根據修正,您觀點的這個變化其實是,

女人也可以濫交”

。 但事實上,主流的變化應該是:

“男人也不允許濫交了”

,因為一夫一妻制度的真正確立是在生產方式改變的現代! 很奇怪吧,生產力的差異回到公有制,為什麼對濫交的限制反而增加了呢? 我們可以探討一些特殊場景。 古代就沒有女人濫交嗎?還是有的。 嫪毐服務於趙姬太后,武則天有薛懷義、張昌宗、張易之等男寵,她們的共同點是,都掌握了那時的生存資源,提供伴侶麵包。反過來想,她們的男寵敢濫交嗎?不敢,因為不僅會失去資源,甚至命都沒有。同理,駙馬爺、上門女婿,都是不敢濫交的。 不難發現,其實是

生存資源的提供者在限制生育資源的提供者濫交的權力。

古代的婚姻,包含了生存資源與生育資源的一種“買斷”的意義。而

當生存資源的擁有者可以買斷不止一人的生育資源時,就會傾向於濫交,讓多餘的生存資源使用更多的的生育資源

再舉現在身邊一些真實的例子:

1、某高階白領,女,工資是丈夫數倍。自己另有情夫,被丈夫發現後,丈夫也出軌,鬧離婚,過了段時間,是丈夫求複合,妻子還在挑選。

2、某家庭主婦,女,一切生活來源是丈夫。丈夫有了小三,自己覺得不公平也去出軌,結果被老公抓住,失去一切。

3、某公司老總,男,養了幾年小三而不理妻子,妻子多年假裝不知道,後來無趣了就分了,妻子暗喜。

愛情太複雜了,這裡我們不談愛情。在這個基礎上,簡單地說,

不論男女,都希望自己濫交,而希望性伴侶忠誠。

我認為這也是本能的。在這裡可以搬出進化論來解釋——

動物的一切都是為了多快好省地將自己的基因遺傳下去。

因此最容易理解的是,女性也不願意浪費任何一顆卵子,大家都想盡可能多地利用自己的生育機會:

1、男人和女人為了更多地後代,都希望自己濫交。

而且,哺乳類和鳥類都懂,孩子不是生出來就好了的,生出來之後還要養,還要儘可能養得優秀,不然基因也遺傳不下去。所以

2、男人和女人為了後代享有更多生存資源,都希望伴侶忠誠。

但是,這是在私有制的情況下。在公有制的情況下,情況是這樣的

遠古代,生存資源公有制

“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

“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

公有制社會,所有後代享有一樣的生存資源,很明顯,所有人都傾向於濫交,因此古代都是濫交的。

然而私有制的出現,使得每個人都是獨立負責自己和後代的死活,這時候生存資源就必須全部用在自己和自己的基因上。首先,為了不浪費,就必須要求伴侶忠誠。其次,私有制一個重要的特點是繼承,遺產要是由他人的孩子繼承,就是更大的浪費。最後,生兒育女還有餘錢,才會選擇濫交養育更多的子女。因此,在私有制出現之後,對伴侶忠誠的要求,就優先於自己濫交的期望了。

我們可以試著回答這些問題:

為什麼古代男人不允許自己的女人濫交? 因為可能養育其他男人的孩子,浪費自己的生存資源。 為什麼古代女人也不允許別的女人濫交? 因為會威脅到自己換來的生存資源。 駙馬爺什麼在情況下才能納妾? 公主無子的情況下。只有申明公主提供的雌性生育資源無效,才敢申請“補充雌性生育資源”。這個時候常常要申明妾只是生育的工具,不能與妻享有一樣的權力。

因此,如果將題目“為什麼我們不允許濫交?”理解為“什麼時候人類開始要求伴侶忠誠?”

答案是,

在私有制出現的時候,人們就開始要求伴侶忠誠了!

回答完畢,下面是拓展討論時間:

那麼古代女子的貞潔觀是怎麼樣成的呢?

“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

“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

在這裡,假設男方掌握所有生存資源,而女方沒有掌握生存資源。可以看到,資源控制者掌握了所有話語權,傾向於後代多。在這樣的情況下,

誰掌握了這次伴侶關係的主動權,誰就更傾向於自己濫交,並要求伴侶忠誠。

因此,在男性普遍掌握主動權的古代,都是男人濫交而女人要貞潔。而如今女性漸漸可以伴侶關係的主動權之後,所以開始出現男女都有濫交與不濫交併存的現象。

那麼現代社會,男女都可以獲取足夠的生存資源時,濫交的期望和忠誠的要求同樣強烈,我們何去何從?

活著真累T_T

“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陳風暴烈酒2016-05-11 09:19:50

首先,經濟基礎決定意識形態。很多倫理觀念都是經濟基礎培養起來的。

在原始社會初期,完全沒有倫理禁忌,甚至就算是強姦、輪姦,也不存在任何執法機構去制止。這種情況和黑猩猩類似。不少動物的交配過程看起來和強姦差不多。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零星的原始人聚集在一起,慢慢透過無禁忌的結(jiao)合(pei)形成了以血緣為紐帶的氏族。

這時候,採集野果的效率高於打獵。畢竟果子不會動。由於性別生理差異,第一次社會分工產生在性別之間。女性負責效率極高的採集野果工作,地位上升。由於有那個年代提高生產力基本就靠多生孩子。所以女性地位達到頂峰,形成了母系社會。

這種情況下,一個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這種親緣關係明確後,母子之間的性行為就成為禁忌而被禁止。

隨著原始農業的出現,男性開始廣泛從事農業。生產效率遠超女性。這就導致女性迫切希望得到男性的經濟支援。所以,當時一個作為經濟單位日後變為倫理概念的東西———家庭,被髮明出來了。

由於最初家庭是一個經濟單位,那麼就必須明確產權和繼承權,以此分配農業興起後帶來的海量剩餘產品。

因此,夫妻雙方之間的性行為才得到承認,除此以外都被禁止了。當然,無法找到男性組建家庭的婦女有可能成為了最早一批的妓女。

由此,母系社會徹底告別歷史舞臺,原始社會搖搖欲墜。

綜上所述,禁止濫交主要是因為:1、社會地位與結構變化,形成了倫理觀念。2、維護家庭穩定。3、保障下一代的生存。專偶制家庭不再負擔其他成員子女的撫養,這是原始氏族社會解體的標誌。4、防止疾病與遺傳病。5、維護社會秩序。

“不能濫交”背後的科學原因是什麼?劉鎮銳2020-08-19 15:03:50

應該說,所有的道德論證,都是一系列事實前提加上一些價值前提……

無論是缺乏哪一個,都不能得到一個足以約束人的道德規範……

不必要攻擊倫理學,至少我所學的倫理學告訴我,缺乏公認前提的道德論證是不可靠的,缺乏道德論證的道德規範是不能成立的——因此答案只有一個了——沒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