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 資治通鑑 宋紀十五

【譯文】 當初,吳喜討伐尋陽政權的會稽郡時,報告明帝說:“如果俘虜尋陽王劉子房與賊寇的將領,就在東部當場誅殺。”後來活捉了劉子房,押送建康,並釋放了吳郡太守顧琛等。明帝因吳喜剛剛建立大功,沒有追究,但內心深為痛恨。等到攻克荊州,吳喜大肆搶劫,貪贓以萬計。壽寂之被誅殺時,吳喜正任淮陵太守,督豫州諸軍事,得到訊息,十分恐懼,上書明帝請求調任中散大夫,明帝大起疑心。這時,有人暗中指控蕭道成在淮陰私通北魏。明帝用銀壺裝酒,加上封條,派吳喜親自送給蕭道成。蕭道成驚恐,打算逃走,吳喜把實情告訴蕭道成,並且先飲下一些,蕭道成才敢喝下。吳喜回到京師,向皇上保證蕭道成忠貞。然而,有人秘密檢舉,明帝認為吳喜計謀太多,而又素有人緣,恐怕不能侍奉幼主,於是召吳喜到後宮內殿,縱情閒談,間或打趣開開玩笑,十分親密。吳喜告辭出來,明帝又賞賜給他名菜,接著命他自殺,但仍下詔頒發喪葬費用。

【解析】 職場即是利益交換的場所,其中物慾橫流,上級與下級間的關係,不會無限制的信任,因此,上級不會永遠相信下級,那麼,下級也應該要時刻防備上級的暗害。在職場這種利益超級集中的地方,作為下屬只能以當下的利害為導向。那麼此段歷史材料中,吳喜的悲哀之處是什麼?為什麼他會死於非命?他觸碰了什麼?此刻,就來揭露帝王的職場謀略:

一、口是心非,違背君意

宋明帝一心要剷除諸王,免留後患,這是帝王的最高綱領。而吳喜表面嚮明帝報告會當場將他們處決掉,但背後卻放了其他賊臣,同時將尋陽王放到明帝面前。吳喜此做法第一是玩弄了明帝,在明帝看來這是用些假話之詞來糊弄自己,已然侵犯了權威;第二,釋放賊寇,是在給他人施恩,作為領導最忌諱下級繞過自己獨立施恩與人,有收買人心之嫌;第三,將尋陽王送至明帝面前,相當於是將這個燙手的山芋丟給了明帝,明帝如果處置了,即直接傷了手足之情,又對個人形象帶來不利影響,如果不處置,這就違背了原則,始終成為潛在的禍患根源。因此,吳喜此一失誤即足以讓明帝找到清理的理由。

二、貪贓枉法,打草驚蛇

吳喜在攻克荊州後,大肆搶劫,貪贓枉法。犯此律法,如若明帝追究當然就要處罰,如若明帝不追究,就不會有問題,畢竟那時的君主就等同於法律,因此,此事可大可小。但最大問題,在於吳喜在聽聞壽寂之被誅之後,立馬就反應到明帝要求調任。吳喜的行動第一在時機上太過敏感,在別人一出事時,他馬上就做出反應,只能說明他可能也參與其中,與所犯之人有勾結。第二說明吳喜的膽略不夠,缺少沉穩謀劃,以致於打草驚蛇,驚動了明帝,表現得很有智謀,也表達了其不好控制之意。

三、自作聰明,賣弄人情

明帝用銀壺、加封條,讓吳喜去送酒給蕭道成。實則為明帝一箭雙鵰之計,而吳喜卻不自知,反而自作聰明,不但告訴了蕭道成實情,還瀟灑自如的告訴明帝,蕭道成是忠心的。明帝本已對吳喜強烈不滿,充滿猜忌。如吳喜按照明帝的意識辦,不自作聰明,不賣弄人情,那麼既可以解除明帝對自己的懷疑,也能試探出蕭道成的忠心與否。但是吳喜此時相當於把明帝給賣了,而對蕭道成的忠誠沒有測試出來,此時明帝當然即做好要剷除吳喜的決定了。

四、被人檢舉,毫無防備

既然明帝要他去試探性的工作,同時對他又猜忌的情況下,明帝必定會在另派其他密探去探聽跟蹤,求證事實詳情。因此,吳喜有小聰明,但卻未能識別帝王之意,對帝王,對官場規則沒有清晰的認識,導致其為了小利益而招致明帝的厭惡與猜忌,以致於引禍上身。也因為他的聰明反被聰明誤,導致自己沒有防備,毫無應對之心,也無應對之策。

五、大禍臨頭,不知收斂

明帝在最後召他閒談,其實說明了明帝還留有一絲的善念,也是吳喜最後一次生存的機會。如果明帝要馬上殺他,根本用不上與聊什麼天,直接派人暗殺,或者召進宮,宮內路上就可以處決掉他了。因此,明帝第一是想再給一次機會,透過與他聊天,依據他的言行態度,判定他是否有留存的可能性;其次讓其自殺,是為了避免影響擴大,好維護帝王的形象;再次,下詔頒佈喪帳費,是為了給其他人看的,畢竟吳喜也是有功之臣,表明自己是不會虧待有功之臣的,只要大家忠誠於自己就行。

經上分析:在職場,一切的禍患來源,其根本就在於你的上級領導。如果沒有上級領導的袒護,沒有上級領導的支援,反而遭受上級領導的厭惡、不滿、猜忌。在陽奉陰違,糊弄領導之後,還志得意滿,而不知收斂,那麼,來自上級領導給你的禍患將會接踵而來,讓你痛苦難耐,穿小鞋的有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