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賜姓的來源言之午 推薦於2017-11-24

在我國古代,姓氏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符號,還是血緣、家族乃至社會地位的象徵,有著特殊的社會和政治意義。賜姓是姓氏的主要來源之一,早在氏族社會的神話傳說時代就己經出現了。自秦漢以來,賜姓現象越來越普遍,唐五代規模之大、範圍之廣,是比較罕見的。這一歷史時期的賜姓制度,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賜姓即皇帝賜給臣民姓氏,是古代統治者用來維持和加強統治的手段之一。唐五代時期。皇帝對異姓臣民賜以皇族姓氏,或者賜予他姓,用以褒獎功勞,勉勵勤能,籠絡人心,具有重要的政治內涵。但其與先秦賜姓制度中封建性質不同,只是屬於精神獎勵的範疇。唐代在直接繼承北朝賜姓傳統的同時,又有所發展。不僅賜姓範圍廣,規模大,而且形式更加複雜,與前代相比,具有明顯的時代特徵。五代時期延續了唐代的這一制度,其規模有過之而無不及。今根據這一歷史時期賜姓的方式、目的和範圍,論述如下:

(一)、賜國姓

在封建等級社會里,姓氏也有高低貴賤之分,而最尊貴的姓當然是皇帝的姓了,被尊為國姓。賜國姓是帝王對臣民的最高精神獎勵,只有對國家作出重大貢獻者才能獲此殊榮,獲賜者將被附入皇室屬籍,成為宗室親貴,屬籍有宗正寺管理,這是天子對臣下的一種莫大禮遇。由於唐代武則天時期是一段特殊的時期,歷來被史家視為唐代的延續和發展,是唐代的一部分,故當時所賜的武氏也被本文視為國姓。

1、安撫降將

賜姓盛於亂世,尤其是王朝勃興之初,前代重要的政治首領、軍事將領歸附,帝王常以賜姓以示安撫。唐初武德年間是賜姓的一個小高潮,這是由當時的形勢決定的。隋末天下大亂,群雄並起,唐政權草創,急於統一天下,李唐王室對歸附的各路“煙塵”首領或賜以國姓,或許以高官厚祿。如瓦崗舊將李世績、幽州“總管”羅藝、石州“賊帥”劉孝真、江淮杜伏威、河北高開道、竇建德部大將胡大恩、榆林郭子和等人皆被賜姓李氏。賜姓對唐初政權的迅速穩定鞏固和收攬人心是功不可沒。

安史之亂爆發後,為了平定叛亂,唐朝皇帝又再次採用了這一辦法,尤其是平叛戰爭後期,更是頻頻使用。如安史部將張忠志舉其地歸國,“賜姓名曰李寶臣”[1](《舊唐書》卷142李寶臣傳)。乾元二年,董秦斫賊營,歸李光弼,“賜姓李氏,名忠臣”[1](《舊唐書》卷145李忠臣傳)等。向這些投誠立功的叛將賜姓,對戰亂的迅速結束,儘快恢復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五代時期,以後唐最有代表性,後唐莊宗就曾多次給後梁舊將賜以姓名。如賜朱友謙為李繼麟,張從楚為李紹文,溫韜為李紹衝,段凝為李紹欽,康延孝為李紹琛,袁象先為李紹安,霍彥威為李紹真,房知溫為李紹英,杜晏球為李紹虔等。不僅賜以國姓,還將其中一些人收為假子,雖然說是“以利合而相資”,但卻起到了兵不血刃之功效。

2、籠絡羈摩外蕃。

民族問題始終是唐五代的突出問題。李唐出於開拓疆上、安撫蕃邦的政治需要,常向內附的少數民族權貴賜姓,從而使賜姓成為唐朝實行的民族羈縻政策的一種重要手段。唐朝賜姓於蕃族權貴始於武德年間。根據馬馳先生的考證,武德七年八月,東突厥可汗頡利遣夾畢特勤阿史那思摩入見高祖,得以賜姓李氏,當是唐代賜國姓於蕃族權貴的最早記載。[2](P89)此後,賜姓於少數民族酋長的風氣便愈來愈熾。唐初有契丹酋長窟哥、奚族酋長可度者、靺鞨酋長突地稽、黑水靺鞨酋長倪屬利稽等率其所部內附,皆賜姓李氏。此後党項羌酋長拓拔赤辭率眾內屬,“拜赤辭西戎州都督,賜氏李”[1](《舊唐書》卷198《西戎》)。憲宗元和四年,奚王沒辱孤歸附,“賜以李氏”[3](《冊府元龜》卷976《外臣部·褒異三》)。對率眾歸附的蕃族權貴賜以國姓,表示不僅沒有把他們當異類看待,還引為宗室,這無疑給剛剛內附、尚心存狐疑的部眾,吃了一顆定心丸。同時這一做法還對那些持觀望態度的少數民族起到了很好的招撫作用。這正是唐朝民族政策的高明和正確之處,也是唐帝國轄區內及與周邊各民族保持長期共存共榮的重要條件。如唐懿宗時,“(西川近邊六姓蠻之)卑籠部獨盡心於唐。……朝廷賜姓李,除為刺史。”真臘副王婆彌遠來朝貢,被賜姓名為李賓漢[5]等例,便是明證。

中唐以後,賜姓常伴以賜名,如李獻忠(本阿布思,鐵勒同羅部首領)、李崇信(本護密國王紇設伊皋施)、李奉國(本東突厥舍利部大人,舍利葛旃)、李忠信(本名悉諾邏,為吐蕃蘇毗王子)、李遮甸(本吐蕃阿史那都支可汗部別帥)等。再如唐武宗會昌二年,賜(回鶻)溫沒斯與其弟阿歷支、習勿啜、烏羅思皆姓李氏,名思忠、思貞、思義、思禮”[4](《資治通鑑》卷246)皆是賜姓名於蕃部權貴。除了賜姓於少數民族酋長外,其家眷往往也蒙受“恩寵”,如高昌王鞠文泰之妻宇文氏“請入宗親,詔賜姓李氏,封常樂公主”。[6](《唐會要》卷95《高昌》)武則天時,賀蘭州都督契苾明之妻涼國夫人及母臨洮縣主都被賜姓武氏。[7](《全唐文》卷187《鎮軍大將軍行左鷹衛大將軍兼賀蘭州都督上柱國涼國公契苾府君碑誌序》)

五代時處亂世,與盛唐不可同日而語,對外蕃更多是疲於應付,賜姓籠絡的作用更加明顯。如後唐莊宗“賜(奚王)掃剌姓李名紹威”[4](《資治通鑑》卷281)。明宗賜契丹東丹王突欲姓李,名贊華等例。

3、褒獎有功。

褒獎有功是賜姓的主要功能之一,往往能起到高官厚祿等物質獎勵所不及的效果。因功賜姓則是賜姓的主要部分。如唐代協助臨淄王李隆基(即玄宗)發動宮廷政變的太平公主子薛崇簡、助昭宗反正的孫德昭等皆因有擁立大功而被賜姓。李茂貞,“本姓宋,名文通……朱玫之亂,唐僖宗再幸興元,文通扈蹕山南,論功第一……賜姓,名茂貞。”[8](《舊五代史》卷132),是立有護駕之功而被賜姓。而以戰功賜姓的將領則更多了,如李懷光(渤海靺鞨人,本姓茹)、李元忠(原名曹令忠)、李元諒(原名駱元光)、李茂勳(出自回鶻阿布思之族)、李全略(原名王日簡)、李國臣(河西人,本姓安)、李光顏(本鐵勒部酋長)、李國昌(沙陀酋長,原名朱邪赤心)、李思恭(党項族人,原名拓拔思恭)等,皆是在征伐、平叛等重要的軍事戰爭中立過大功的軍將,以戰功卓著而被賜姓。

五代時期,天下之爭奪更是慘烈,“今世天子,兵強馬壯則為之耳”。以軍功賜姓的例子也很多。如後唐莊宗時,元行欽、夏魯奇俱以驍勇善戰而被賜姓名為李紹榮、李紹奇。這方而的例子還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因功賜姓是賜姓功能的最好體現。

4、以示恩寵

是否賜姓完全由皇帝的意志決定,故格外受帝王寵信的臣下,也常被賜以國姓。如唐初邴粲,與高祖李淵交厚,得以賜姓李氏;張元悊因“與太宗有故,賜姓李氏。”[7](《全唐文》卷232)同時一些諂媚、投機的小人,因為能博得皇帝的歡心,往往也能享受到賜姓的殊榮,從而使賜姓的神聖和權威性大打折扣。武則天時,“嵩山人韋什方等以妖言惑眾……太后甚信重之,賜什方姓武氏。”[4](《資治通鑑》卷205)傅遊藝與岑長倩、右玉鈐衛大將軍張虔勖、左金吾大將軍丘神績、侍御史來子珣等一干阿諛得進的小人、酷吏也並被武則天賜姓武氏。這一時期甚至連李唐皇室中的一些人也被改為武姓,所謂宗室蒙亂,“(惟)千金公主以巧媚得全,自請為太后女,仍改姓武氏。”[4](《資治通鑑》卷204)五代更是荒唐,“晉衛州刺史李存儒,本姓楊,名婆兒,以俳優得幸於晉王,……晉王賜姓名”[4](《資治通鑑》卷271)。馬紹宏,本一宦官,因得寵於莊宗,也得以賜姓李氏。

(二)、賜他姓

唐五代賜姓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形式多樣,除賜國姓外,還有賜予他姓的情況,這是賜姓制度的一個重大發展,與其他歷史時代頗不相同。如武德中,“(史大奈)從平長安,以(功)多,……賜姓史”。貞觀時,“阿史那忠以功擢左屯衛將軍,尚宗室女定襄縣主,始詔姓獨著史”,遂自稱萬年史氏。[5](《新唐書》卷110)武宗會昌二年,“賜回鶻國相愛邪勿姓愛,名弘順”。[4](《資治通鑑》卷246)賜以漢字單姓以代替少數民族複姓,是古代姓氏變化的形式之一。天寶年間,玄宗以外家姓賜寧遠國王阿悉爛達幹曰竇。[5](《新唐書》卷221)“天授中,詔改紇骨氏十七代孫紹,左司員外,姓元氏。”[9]神龍初,桓彥範“賜姓韋氏,令與皇后同屬籍”。[1](《舊唐書》卷91)“(太后)乃度(懷義)為僧,又以懷義非士族,乃改姓薛,令與太平公主子薛紹合族。”[1](《舊唐書》卷183)以上所賜竇、韋兩姓是唐朝外戚之姓,一旦受賜,就與外戚同族;而元姓、薛姓為當時的高門顯姓,社會地位很高,俱為世人所重。故賜予這些姓,也是十分榮耀的事情,與賜國姓的意義和效果並無什麼不同。

後梁時期,成汭因犯後梁祖諱,梁太祖賜其姓周氏,這是因避諱而賜他姓。後唐明宗曾賜“蕃將惕隱姓名為狄懷惠,則骨姓名為列知恩,舍利則剌姓名為原知感,骨姓名為服懷造,奚王副使竭失訖宜姓名為乙懷宥。”[8](《舊五代史》卷42)則是取感恩、懷順等實際意義。

(三)、賜惡姓

帝王賜姓並不都是褒揚,還有出自貶損,那就是賜惡姓,即用惡字賜為姓。這種賜姓常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和人身攻擊意味。賜惡姓是動用政治力量強制他人改姓,就如同“賜死”一樣,是一種極其嚴厲的處罰,往往與危及統治利益的人和事有關,或是出自帝王感情好惡。

賜惡姓在唐代主要出現在武則天時代。武則天奪得皇后之位後,遂將高宗的原皇后王氏和寵妃蕭良娣分別改姓為蟒和梟,蟒意為大毒蛇,梟意為梟首。垂拱年間,李唐宗室琅琊王李衝、越王李貞等起兵反對武氏專權,後被鎮壓。武則天便將這些李姓諸王及其子孫、公主通通被更姓虺氏,虺意為毒蛇。武則天甚至連她的族人也不放過,“乾封元年……誅(武惟良、惟運),改其姓為蝮氏”,[4](《資治通鑑》卷201)“蝮”意為毒蛇。此外,唐玄宗在平定太平公主亂後,“改竇懷貞姓為毒,改新興王晉之姓為厲”[4](《資治通鑑》卷210),毒為毒藥,“厲”意為惡鬼。這也屬賜惡姓的範疇。

賜惡姓是不僅對其本人的極大侮辱,其子孫後代也要都擔負惡名。作為家族徽號的姓氏雖然一直受到人們的珍視,但在皇權的淫威之下,卻變得如此無足輕重和脆弱不堪,可見專制制度勢力之強大。

(四)、其他種類的賜姓

其他種類的賜姓大體可分為如下幾種情況:首先是繼嗣賜姓。繼嗣傳宗,為宗法社會恆有,但由於宗族的排他性,異姓入族繼嗣必須要改姓,因而就出現了利用皇權進行干預,賜姓繼嗣的現象。比如武則天把同父異母兄及其堂兄都誅殺後,發現本支沒有繼嗣,遂動用皇權賜姓的優勢,“以姊子賀蘭敏之為士鑊之嗣,襲爵周公,改姓武氏。”[4](《資治通鑑》卷202)武則天以周代唐後,不甘心再還政於李氏,於是先後以皇子李顯、李旦為皇嗣,賜姓武氏。德宗時,“詔以(李)懷光外孫燕八八為懷光後,賜姓名曰李承緒”[4](《資治通鑑》卷233),為其續嗣來追念李懷光的功勳。

其次,臣下主動要求賜姓。賜姓是皇帝主動的行為,體現皇權的權威。然到唐中期以後,藩鎮擁兵自重,跋扈不臣,大唐王朝是內輕外重,這從賜姓行為中也能得到體現,即臣下開始主動要求皇帝賜姓,並常帶有脅迫意味。一些節帥藩鎮出於種種原因,上表奏請賜姓,而朝廷對他們有所顧忌,一般情況下都會遷就他們的請求。如代宗時,東川節度使李叔明本姓鮮于氏,“大曆末,有閬州嚴氏子上疏稱其從外氏姓,叔明意醜其事,遂抗表乞賜宗姓,代宗以戎鎮寄重,許之。”[1](《舊唐書》卷122)澤潞節度使李抱玉,原名安重璋,“本安興貴曾孫”,因“恥於逆臣(安祿山)同姓,”表請賜姓,“賜李氏,名抱玉。” [1](《舊唐書》卷132)

再次,追贈賜姓。追贈是在臣下死後追加的榮譽,在唐代,賜姓也被列為追贈的內容之一。如李君羨,貞觀被誅,天授中,武則天追尊武姓,詔復官爵。可見賜姓對臣下來說確實是很高的榮譽。

此外還有因特殊技藝而被賜姓的例子。如是光乂著有《十九部書語類》,“開元末,授集賢殿編撰,後賜姓齊”[5](《新唐書》卷59)南唐歙州著名工匠李延珪,善於制墨,史稱“自宋以來,推為第一”,其本姓奚,被南唐主賜姓為李。[10](《十國春秋》卷32)

最後,因嫌惡而賜姓。這種情況往往都是帝王覺得臣下的姓不吉利,於是就賜姓改之。如五代時,江西的危全諷等被楊渥打敗,信州的危仔倡投奔了吳越王錢鏐,吳越錢氏偏安一隅,覺得危仔倡的姓氏字面不吉,怕不是好兆頭,就更其姓為元氏。[10](《十國春秋》卷78)哀榆,仕於南唐,朝賀時皇帝嫌“哀”字不祥,於是就賜姓衷氏。

縱觀唐五代時期的賜姓制度,有幾個方而的變化值得注意,首先是賜姓的範圍擴大了,獲賜者除了官僚貴族外,還有寒人武夫,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大量的少數民族首領或酋長參與進來,從而大大地擴大了這一歷史時期賜姓的範圍。其次是賜姓的形式多樣。有賜國姓、他姓、惡姓。臣下主動要求賜姓,更是唐五代時期所具有的時代特色,大大地改變了以往賜姓中一調的現象。再次,賜姓的目的也不同。或安撫籠絡,或褒獎有功,或以示寵信,或發洩私憤。最後是賜姓與賜名聯絡在一起。這種現象自唐中期以來便逐漸多了起來。其實賜姓與賜名的同時出現,無非是把賜姓的外延擴大了,其內涵卻是相同的,即其功能和作用與單純的賜姓並無根本的差異。

這一時期的賜姓制度還有一個十分明顯的特點,即存在著嚴重的不穩定性。賜姓是皇帝意志的體現,是一種駕馭臣下的政治手段。賜姓雖是一種榮譽,但臣下一旦獲罪,所賜姓氏就會被剝奪,還複本姓。削奪屬籍,決定了賜姓的不穩定。如唐初羅藝歸附,“賜姓李氏,予宗正屬籍”,然他在太宗時謀反,又被“複本姓羅氏”[1](《舊唐書》卷56)。李績於唐初被賜姓,到武則天時,其孫李敬業起兵反武,被鎮壓後,還複本姓徐氏。賀蘭敏之被賜姓武氏後,不久後得罪,“敕流雷州,複本姓”。[4](《資治通鑑》卷202)

還有一種現象值得重視,即到了唐中期以後,一些握有兵權的將帥開始對賜姓的取捨提出要求。如安史之亂後,張忠志被賜姓李氏,到大曆年間,“成德節度使李寶臣請複姓張,許之。”次年,他又“更請賜姓,……復賜姓李”。[4](《資治通鑑》卷225)尚可孤,魚朝恩愛其勇,奏(帝)姓魚氏……朝恩死,賜可孤姓李氏,名嘉勳,但到“建中四年,仍復本姓名”。[1](《舊唐書》卷144)李克用和李茂貞被削奪官爵和屬籍後,旋即又恢復。後唐明宗即位後,同光朝賜姓名的將領如霍彥威、萇從簡、房知溫、杜晏球、夏魯奇、米君立、李彥超等紛紛上表求複本姓名,明宗皆準所奏。這既是賜姓制度不穩定的表現,又是中央政權遭到削弱的必然現象。

賜姓在唐五代的盛行不僅有古老的傳統,還有著深厚的時代背景。魏晉以來,姓氏文化中出現了別士庶,重地望的新內容,併成為主流的政治文化。門閥大姓成為時代主宰,士庶相爭,譜學大興,九品官人法從中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崇尚姓望之風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達數百年之久。唐完成了全國的統一後,舊日計程車族大姓已不佔統治地位,取而代之的是關隴軍事貴族統治集團,他們以胡化的漢族為主體,尚武善戰,與昔日的魏晉士族有很大不同,但在重視閥閱郡望這方面卻是完全一致。如李唐皇帝自稱出自隴西大姓,又拉老子李耳為始祖,涼武昭王李嵩為近祖,目的是很明顯的。唐太宗制修《氏族志》,收集全國士族家譜,考世系,分等級,以從制度上提高以皇室為首的關隴集團的姓氏等級。此後,武則天當政又制修《姓氏錄》,使凡在當朝做官至五品的官員皆升為士流,這一切多是“尚姓”之風的表現。為了提高李姓及其功臣的社會的地位,唐統治者採取了賜姓等措施。賜姓的實行,除了其特殊的政治功能外,還在潛意識中製造人們對國姓的嚮往,製造獲賜者的喜狂和名利雙收;賜姓的剝奪,又在向世人宣示國姓的尊貴,這都在無形中抬高了國姓的地位,可謂一舉數得。但儘管如此,長期以來形成的姓望觀念仍然是根深蒂固的,直到中晚唐時期,衰落的舊士族仍持聲名,以致唐文宗感嘆說:“民間修婚姻,不計官品,而上閥閱,我家二百年天子,顧不及崔、盧也?”[5](《新唐書》卷172)這表面上是圍繞姓氏門第的鬥爭,實際上還是反映了上自皇帝下至庶民的一種“尚姓”意識和風氣。可見當時姓氏在人們心中的地位。

那麼賜姓給唐五代社會帶來了什麼影響呢?總的來看,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賜姓者入籍聯宗的功能有助於維護唐五代的統治。如李忠臣本一叛將,歸國被賜姓。代宗永泰元年,吐蕃入寇,進逼關中,代宗急詔各道出兵,而“諸道多不時出兵”,李忠臣方與諸將擊球,得詔,亟命治行,諸將請擇日,忠臣怒曰:“父母有急,豈可擇日後救邪!”即日勒兵就道。[4](《資治通鑑》卷223)藩鎮尚且如此,賜姓之效可見一斑。沙陀酋長朱邪赤心被賜姓,不但朱邪貴族舉族世代李姓,還儼然以李唐的繼嗣傳人自居。建立後唐的莊宗李存勖,奉高祖、太宗、懿宗、昭宗和他的曾祖、祖父、父親為七廟,賜姓也以李氏為國姓,其意很明確,他們已自視為李姓皇族了。由此可見賜姓聯宗的魅力。

其次,賜姓促進了民族融合。我國始終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不僅存在著多元的地域文化,而且存在著多元的民族文化。唐五代時期繼承鞏固了秦漢以降尤其是魏晉南北朝以來的民族融合的成果,掀起了民族融合的又一高峰。這個時期,各民族以漢族為中心交流頻繁,相互影響,民族不斷同化,一些古老的少數民族消失了,融合在中華民族大家庭裡。姓氏在民族融合中有著不可低估的作用,是衡量民族融合程序的一個標尺。歷史上也出現過以改變姓氏來促進民族融合的現象,最著名的當數北魏孝文帝改革,把一百多個鮮卑姓氏改為漢姓。唐五代時期,民族融合以少數民族漢化為主。從姓氏變化來看,主要是少數民族姓氏的漢化。唐五代賜姓相當一部分是賜給少數民族權貴的,遍及突厥、回鶻、奚、契丹、靺鞨、吐蕃、党項、沙陀及西域中亞等各族。這些民族內附後,在廣大地區與漢族人雜居生活,他們“心儀華夏”,往往因其部落酋長的賜姓而紛紛改從漢姓,甚至舉族隨之改姓,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民族融合的程序。所以可以說,姓氏漢化的程度也反映了民族融合的成果。

最後,賜姓對後世及國外的影響。唐五代賜姓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唐末五代更是把賜姓和假子制結合在一起,融入了更多的親情成分。直至明清,賜姓還是長盛不衰,被繼續沿用,可見賜姓的魅力之久,只不過後世賜姓的規模不如唐五代時期罷了。唐朝曾征服過三韓,為其地置都護府,予以統治。因此朝鮮歷史上受漢文化影響極深,包括賜姓制度。據史載,新羅第三代王樸儒理尼師,在其九年春,改六部之名,乃賜姓。可見賜姓在漢化極深的國家還是很有影響的。唐元和十一年,“南詔(主)勸利德磋巔,賜姓蒙氏”[4](《資治通鑑》卷239)。

總之,唐五代是中國古代賜姓發展的重要時期,是對前代特別是漢代以來賜姓的總結,並對以後各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人們對姓氏的重視,突出地表現了古代人們思想中長時間以來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宗法觀念和門第思想。從民族的意義上講,姓氏又反映了一種民族融合運動趨勢和民族認同心理。這些都能在唐五代賜姓中得到很好的體現。

——本文原載《渭南師範學院學報》2003年第6期。

關於賜姓的來源zhangtailang 2007-05-18

賜姓亦是姓氏的一個重要來源。帝王將某個新的或現成的姓氏賜給某個族群作為它的成員的姓氏,就是賜姓。

賜姓制度可以秦代為界分為前後兩種型別。秦代是中國姓氏制度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分界線,秦代之前姓是姓,氏是氏,兩者涇渭分明,秦代之後姓、氏合一,姓與氏已無區別,源自先秦時代的氏已被等同地視為姓。

我們在前文曾指出,姓源於原始氏族的圖騰,是隨人類社會的進化而歷史地形成的,姓是氏族成員內部約成俗定的產物,並不是由氏族之外的某個人物賜予或恩惠的,它是氏族血緣同一性的標誌。既然姓是氏族血緣這種“自然關係”的標誌,因此,就不存在所謂“賜姓”,姓是無待於賜予的,而是一個氏族“與生俱來”的。

但史籍中卻多有關於“賜姓”的標誌。如《尚書•禹貢》說:“錫(賜)土姓。”《左傳•隱公八年》說:“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左傳•昭公八年》說周王使帝舜的後代胡公主祀帝舜,並賜之姓曰陳。《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說帝舜賜予為之馴龍的飂叔安之子姓董,氏豢龍,《國語•周語下》說帝虞“命姓授氏”之事,賜禹姓“姒”,氏曰“有夏”,賜四嶽姓“姜”,氏曰“有呂”,《國語•楚語下》說:“民之徹百官,王公之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而物賜之姓,以監其官,是為百姓。”如果說從來不存在什麼“賜姓”制度,古人的這些說法莫非全是空話了嗎?

對上述記載應具體分析。細繹諸段文字,叮知其中所談包括“賜性”和“命氏”兩種情況。《尚書•禹貢》的“錫土姓”、《左傳•隱公八年》的“因生以賜姓”、《國語•周語》的“命姓”及賜禹姓姒、賜四嶽姓姜是“賜姓”,但姓非由賜而得,禹之姓姒、四嶽之姓姜並非由賜而得,而是源於圖騰,姒、姜諸姓與圖騰之間的淵源關係前文已述。但“賜氏”或“命氏”制度卻是實實在在存在過的。《左傳•隱公八年》的“胙之土命之氏”,《昭公八年》的周土封虞舜後代胡公於陳地並賜之姓曰陳氏,《昭公二十九年》之舜賜為之馴龍的飂叔安之子姓曰“董”、氏回“豢龍”,《國語•周語》之舜命禹氏曰“有夏”、命四岳氏曰“有呂”,《周語》之“徹其官者,物賜之姓,以監其官”等,都不是賜姓,而是賜氏,姓不可賜。而氏卻可賜。我們在上文曾經說過,只有貴族才有氏,氏是權力、地位等的象徵,因此上述所列舉的命氏事件均與賦予土地、官職、權力等活動同時進行,《左傳》所謂“胙之土命之氏”、周封胡公於陳地而賜之姓曰陳、舜命禹氏曰有夏、四嶽曰有呂(夏、呂均為地名或國名),都是因封地而賜氏,而舜賜馴龍的飂叔安之子姓曰“董”、氏曰“豢龍”,《周語》所謂“物賜其姓,以監其官”等則是因任命官職賦予權力而賜氏。《左傳》說舜賜飂叔安之子姓曰“董”、氏曰“豢龍”,實際上,“董”亦當為氏,而非姓,因為“董”原本有董理、料理、管理之義,現代漢語中的“董事會”、“董理”等詞取“董”字的這個意思,而“豢”也無非是“管理、料理”之義,因此,此族以“董”為姓當源於其以“豢龍”為氏,或許董氏是豢龍氏的一個支族。

綜上所述,先秦之所謂“賜姓”,實際上是指“賜氏”,或者說,先秦只有賜氏而天賜姓,賜氏是在一個新的族群從其母體族群分化出來之時,由官方賦予它一個正式的與其地位、財富、權力相當的名號,因此,賜氏活動總是伴隨著新的“氏族”的形成,伴隨著這個新形成的族群對權力、財富的佔有。賜氏是一種具有實際的政治、經濟後果的行為。

秦代之後,由於封建制為郡縣制所代替,經濟、政治權力由天子一人所獨攬,已不再存在受天子冊封、擁有獨立的政治、權力的諸侯國(漢代曾一度出現封建制的反動,但很快就被蕩除,封建制在秦代之後只是曇花一現),權力不再是靠世家大族獨斷專行,而是由國家官僚行政系統實施,也就是說,權力與家族分離了,因此,原本作為權力之象徵的氏到這時已喪失了意義,它除了僅僅作為家族血統的標誌之外,已不具備象徵權力的作用了,也就是說,氏蛻變成了姓,或者說,姓氏不分、姓氏合一了。秦代之後,仍常有皇帝賜姓的事情發生,但這時的賜姓已大大不同於先秦的賜氏,賜姓不像賜氏那樣伴隨著土地、權力等的賦予,而僅僅是賜予一個家族某個名號,即准許它用某個字為姓而已。因此,秦代以後的賦姓主要是具有一種象徵的、榮譽的意義,而不再具有如先秦賜氏那樣的實際價值了,只是一種精神鼓勵,而非物質獎賞。

秦代之後賦姓與先秦賜氏的另一個區別是,先秦賜氏導致一個前所未有的氏號的產生,如舜賜其馴龍之官為豢龍氏,就標誌著豢龍氏族和豢龍氏號的產生;而秦代以後的賦姓則只是將一個現成的姓賦予一個人及其後代,而這個人原來亦有姓,例如,天子可能把他的姓賜予他的親信,特准後者隨他的姓。由此可見,秦代之後的賦姓並不導致新的姓氏的產生,而只是導致某些家族姓氏的改變而已。

秦代之後的賦姓活動最常見的是皇帝將自家的姓賞賜給臣下,作為對後者的獎賞,而臣子能隨皇帝的姓,雖不得不拋棄祖先的姓氏,有改宗忘本之嫌,但與皇族攀上本家,卻仍是光宗耀祖、造福後人的幸事。

秦末楚、漢之爭時,跟隨劉邦打天下的有一個齊人婁敬,此人能言善辯。劉邦取得江山之後,商議建都大事,由於劉邦手下都是東方人,眾人皆議提建都洛陽,只有婁敬力排眾議,說服劉邦建都長安,以得天下形勢之要,從而奠定了漢家數百年基業。劉邦建都長安後,心中高興,於是特許婁敬姓劉,改名劉敬。

唐代皇族姓李,唐開國後,許多追隨李氏家族打天下的有功之臣、開國元勳也得以賜姓李氏。如燕郡王羅藝、吳王杜伏威、曹國公徐世(責力),以及邴元紘、胡大恩、祁子和、董忠臣等,均因賜姓而改姓李氏,於是,這幾支的羅、吳、杜、曹諸姓從此之後就改姓李了。

又如天寶年間的功臣安重璋,因安祿山反叛,遂上書玄宗說“恥與逆臣同姓”,玄宗嘉其忠心和氣節,特批其“徙籍京兆,舉族以李為氏”。安重璋家族因此得以改姓為李,可謂“棄暗(安)投明”。

盛唐之世,中外文化交流盛極一時,不乏異族人仰慕中華文明大唐繁華,一心歸順唐王朝,由於其異族色彩的姓氏與漢族姓氏格格不入,他們往往改為漢姓,而唐天子也大開方便之門,為一些投誠歸順的異族首領等賜姓李氏。如唐太宗時,鮮卑拓拔赤闢率部歸唐,太宗賜姓李氏;太宗時還以契丹首領庫克為松漠都督府都督,並賜姓李氏;唐玄宗時,沙陀族首領朱邪赤心歸唐,玄宗亦賜其姓為李氏。現在李姓成為中國屈指可數的幾個大姓之一,或許與唐代許多異姓改為李姓不無關係。

宋代皇帝在賜姓方面也十分慷慨。宋神宗時,西藩木徵率河、洮二州投靠宋朝,神宗賜其本人及其諸弟皆姓趙,並分別賜名為思忠、繼忠、濟忠、紹忠、醇忠、存忠等,可見其賜姓不過是為了獲得被賜姓者的忠心。另外,西羌的降贊歸附宋朝,宋王朝亦賜姓趙氏,後來建立西夏國的趙元是即是其後人,西夏的歷代皇帝均以趙為姓。

明代皇帝姓朱,他們也把朱姓作為“無形資產”到處“收買人心”,如蒙古人就一度得賜朱姓。皇姓確實具有很好的“品牌效應”,但也不能濫用,否則會貶值,因為物以稀為貴,如果普天下人都姓了皇姓,則皇姓也就不足為貴了,因此,歷代皇帝還常拿別的姓氏賞賜給臣民,而並不總把皇姓隨便予人。如漢代的扶嘉,原不姓扶,漢祖劉邦為嘉獎他扶翼漢室的功勞,因賜姓扶氏。西漢名將李陵的後裔後來歸順魏朝,因是在丙殿被魏帝召見的,故賜姓曰丙。歷事唐朝五代皇帝的員半山之祖,本來姓劉,自梁人魏,由於其德操頗像戰國時的伍員,遂賜姓為員,其後人即以員為姓。唐時回鶻國的宰相原叫愛邪勿,唐朝皇帝賜其姓為愛,名弘順。後唐時契丹耶律阿保的長子耶律突欲投靠後唐,唐明宗賜姓東丹,後來又賜姓李。我國曆史上著名的航海家、探險家鄭和,本不姓鄭,而姓馬,是阿拉伯血統的元代功臣贍思丁的後裔,鄭和是被明軍擄入皇宮作太監之後才賜姓為鄭的。蒙古人脫歡之父在明太祖朱元璋時歸附明朝,朱元璋賜其姓為薛,脫歡後來嗣父為官,得賜名為斌,薛斌之子在其父死後又得明成祖朱棣賜名為綬。蒙古人都帖木兒,於永樂年間率部歸降,明成祖賜其姓為吳,賜名允誠。蒙古王子也於永樂年間歸降,明成祖賜其姓為金,賜名為忠。

由於賜姓,導致不少家族的姓氏發生改變,使後人的姓不同於先人的姓,這是在根據姓氏尋根問祖時必須注意的,因為現在同姓李氏的人在唐代之前可能並非都姓李,他們在一千多年之前並非本家,有的還可能源於西域少數民族血統。總之,賜姓、改姓的現象提示我們,在漫長的歷史發展歷程中,姓氏經歷了錯綜複雜的變化,或異姓交融,或同姓分化,姓氏的歷史並非如人們通常所相信的那樣是一脈相傳的歷史,人們在與同姓的陌生人初次相見時,常情不自禁地說“五百年前是一家”,事情或並不盡然。

(來源:姓氏名號面面觀)

關於賜姓的來源飄羽寒鷹 2007-05-18

樓上的兩位都回答得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