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內瓦殺妻案的延伸與感悟——『植物』破案原理剖析
上個星期回答了有位朋友問的問題——昆蟲對破案有什麼作用
Moriarty K:命案的案發現場的昆蟲對警察破案有什麼幫助嗎?
其實,除了昆蟲,植物也可以幫助告訴破案者很多東西,今天看到一個案例,由它想到很多東西,於是有了這篇文章。
先來看看案子吧:
Ⅰ·案情梳理
1942年的冬天
,一名叫做費道福·特力曼(Fedolfo Tyman)的男子在晨跑時於紐約曼斯特郊區發現一具
已經出現巨人觀徵象的女性屍體
,他立馬報了警。
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的一些
基本
的情況如下:
——
系勒死
,衣著完整
沒有強姦跡象
;
——死者旁邊
沒有任何錢包或手提包
,
脖子上的金項鍊還在
;
——周圍植被有被踩踏的痕跡,
死前和兇手發生過打鬥
;
奇怪嗎?死者周圍沒有了錢包等隨身物品,那可以解釋是
兇手謀財害命拿走了
,但是
金項鍊卻沒拿
,除非解釋為
她出門本來就沒帶包,兇手也不是圖財。
經過進一步勘察,死者是25歲的
露易絲·奧摩多娃(Louise Omodova),是一名
餐廳服務者
,
她的丈夫
叫做阿內瓦·奧摩多娃(Aneva Omodova),是一名水手,
兩人感情狀況很糟糕
,阿內瓦喜歡在外面沾花惹草,因此露易絲
幾個星期前和他分居
,和母親住在了一起。
阿內瓦在警方通知妻子死亡的訊息後
先是表現得暴跳如雷,隨即聲淚俱下,說自己對不起妻子,還讓警方『一定要抓到殺她的那個混蛋』。
警方自然不能因為這樣就跳過對阿內瓦的調查,但是
法醫根據屍體腐敗情況推測露易絲的死亡時間是11月6日夜間9點到10點間
,而阿內瓦這個時間
和一名叫做麗莎(Lisa)的姑娘在酒吧跳舞
,這個麗莎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她自稱和阿內瓦是情侶關係,而且她
還和死者爭吵甚至打過架。
另外,還有很多人都可以為阿內瓦作證,
他確實當天夜間在酒吧。
就在警方就要因為其『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放棄對阿內瓦的調查時,露易絲的母親
交給警方一封信件,是在女兒床頭髮現的,信裡全是辱罵的詞彙,還不乏一些威脅性的言語。
警方重新審視阿內瓦這些不在場證明,發現它並不完美:
——阿內瓦和麗莎所待的酒吧離
曼斯特郊區
並不算遠
,只有2KM左右路程,他大可以
先把受害人約到作案地點,自己中途趁人不注意溜出酒吧將其殺害後返回酒吧。
但是這個推測,缺乏足夠的證據。
一個月後,紐約毒化鑑定實驗室調查人員指出
現場那些被踩踏的草非常特別
,調查員特別把現場照片放大觀察研究後,
發現在阿內瓦褲腳處發現很多同類型草籽
,警方找到阿內瓦,但他說的是他
已經『快兩年沒到那個地方去了』
,那東西
可能是在住宅附加的花園閒逛時粘上的
。
他錯了。
紐約大學生物研究中心教授約瑟夫·克蘭特(Joseph Cranet)對植物籽粒進行了專門分析,
他指出這種植物
非常稀有
,
在紐約市區只有死者所在範圍區域生長這種草
,就算是在整個美國東北部,也分佈很少。
阿內瓦有點懵,他
馬上改口說自己9月份去過幾趟曼斯特郊區
,可能是那時候粘上的。
可惜,這種植物開花比較晚,最早也得到十月中旬——
他不可能在九月沾上其種子。
在謊言徹底被粉碎後,阿內瓦終於作出了交代:
——在先前約了妻子在郊區一個郵箱的地方見面,他
趁人不注意離開酒吧
,在見到妻子後大吵一架,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勒死了露易。
法庭上,死刑得到了陪審團一致透過,
1944年9月,阿內瓦被執行電刑。
Ⅱ·延伸——植物在刑事勘查中的用途
植物作為偵探的現象出現這種情況,並不罕見,因為它們
幾乎『無處不在』
,
往往是第一批見證案發過程的『目擊證人』。
對於
『植物證據』
,我整理了
三類常見的情況
,如下:
ⅰ·利用外界壓迫對植物的影響原理
推測作案時間:
在作案現場,如果青草、莊稼被踐踏,它們的生長就會被很大程度的延緩
,由於犯罪現場有遺留物、屍體時,會把一些植物壓住,
而植物生長最重要的條件之一就是陽光,被壓植物由於缺乏陽光,光合作用會受影響,植物顏色會開始發黃發白,一般來說:
——植物由於壓迫顏色變得青黃:5~7天左右;
——植物由於壓迫顏色徹底變黃:10天左右;
——植物由於壓迫顏色發白:15天左右;
ⅱ·利用植物死亡後的『遺言』原理推測作案時間:
所謂
『植物留下的遺言』
,就是指
現場不幸為正義而光榮『犧牲』的植物能告訴我們的東西。
喪盡天良的犯罪人在作案時,
可能會把植物同志拔起、折斷或砍掉等,而且有的犯罪人殺人後為了掩蓋屍體,還利用植物同志來掩蓋
——拔掉草、砍些柴蓋在屍體上,
但是植物死後,一方面立即停止生長髮育,而另一方面從植物形態上仍可以保持植物死亡之前生長髮育到什麼階段等資訊,可以利用這些,推測作案時間。
看一個
『樹根遺言』
的案例你就知道了:
1967年美國內華達州一次
樹木移栽
時,工作人員
挖出一具骸骨
,技術人員透過對
屍體周圍的樹根
進行分析,找到一些
『重複生長』的樹根
,他們是埋屍時
被兇手挖斷然後又再次生長的
,植物學家透過對這些進行測量研究,
得出相關重複生長樹根生長根齡大約為兩年
,也就說明
埋屍時間是兩年前
,這樣就方便警方
從兩年前失蹤女性當中尋找屍源,縮小範圍
。
ⅲ·利用植物的季節性差異和攜帶性原理協助破案:
春天樹枝抽芽,夏天枝葉茂盛,秋天葉黃脫落......
這些都是季節性的植物差異。
好比
一具屍體上有很多枯黃的葉子,屍體頭髮裡粘有一些菜籽粒
,那就
很可能暴露出其是在秋天死亡的。
另外,對於一些
轉移的屍體,破案人員也可以利用死者衣著上粘附的植物來判斷,如果現場沒有這種植物,它必然是從異地帶過來的,就可以以此為線索,尋找第一案發現場。
舉例說明:
1995年我國的一起姦殺案,清潔工早上在流經某市的河流裡發現高中生呂某屍體
,據警方調查,
死亡時間為晚上10點左右
,且是由河流上游到此區域的,
呂某所穿內褲上粘附一些油菜花,由此鎖定第一案發現場大致在河流上游一片菜花地附近
,此地較偏僻,但有一工廠,
警方對工廠進行排查和DNA比對,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吳某,其在呂某放學回家途中將其拖入菜花地強姦殺害。
看完這篇文章,大家就可以明白
昆蟲、植物,對於罪惡的指控作用,『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正是這個道理。
隨手一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