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尚武繼續著他的推理:

12月27日晚上7點半鐘。

這個時候兇手應該出現了。

要麼,兇手早就來到了這個屋裡,與男女主人打過照面,等候吳小發,要麼就是躲在屋外面的牆壁下。看到吳小發來了,兇手弄出什麼動靜,驚動了吳小發。

最大的可能是,兇手已經在這屋裡,和屋裡的所有的人都打過照面,有一個理由說是來找吳小發的。

吳小發過來了,他看到了兇手,可能感到意外,他們兩個人可能有一件不可告人的秘密。這個時候見面,可能覺得意外,因意外而緊張,或者有什麼事不便於在這個環境裡談論。兩人簡單聊一聊之後,吳小發便急於送走兇手,但是兇手的話還沒有說完,目的還沒有達到,或者說吳小發沒有滿足兇手的要求。兇手不依不饒,於是,吳小發重新發動了摩托車,需要換個地方說話,要送兇手回去。兇手坐上了吳小發的摩托車,向村村通公路而去,邊走邊說話。

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事情,可以讓吳小發在不換鞋子也不換褲子的情況下出送?什麼樣的人能夠使他感到很安全,以至於褲子都不用繫腰帶?什麼樣的人可以信賴得在漆黑之夜,一起出去,投有安全之考慮?

有三種可能。

第一個可能,這個人的居住地不遠,騎摩托車就是一腳油門的功夫。他不需要再換鞋子換褲子。

第二種可能,兇手只要他送到主幹道上面,再轉乘交通工具,搭車而去。

第三種可能,吳小發被兇手抓住要害,害怕驚慌。不知所措,沒有反應過來就跟著走了。

總之,吳小發是被約出來的,是自願出來的。說明兩個人關係是很熟。如果說關係不好或者不是熟人。如果關係不好或者不是熟人,在這種月黑風高的情況下,再怎麼緊急的事情吳小發也不會更他出來的!

吳小發騎著摩托車,兇手就坐在摩托車後面,一邊往公路上開,一邊開始爭吵,其內容雖然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爭吵的內容跟後來發生的事有直接關聯!

摩托車是慢慢地開動的,行駛30米後停了下來,沒有熄火,車燈射向夜空!這個細節不是尚武想象出來的,因為上新集鎮上有一個專門從事摩托車維修的人,對摩托車燈光非常敏感。他遠遠看到石灰廠那個方向有摩托車燈光,燈光在那裡停留了好一會兒,之後又開始移動,他認出來這是吳小發的那種摩托車發出來的燈光!

這個細節證實了從出門開始,他們就開始爭吵。一直吵到村村通公路上,從66米的距離和摩托車行進的時間看,他們的爭吵逐步升級。直到兇手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到了快接近村村通公路時,暴怒的兇手直接從背後鎖住吳小發的脖子,用利器擊打吳小發的頭部。從吳小發頭上的傷口形狀來看,是飄逸型的,這種形狀的傷口是在運動狀態行成的。

遭到襲擊的吳小發,欲棄車而逃,無奈被兇手一手緊鎖,一手狠狠擊打,吳小發拼命掙脫,兇手拼命追打。可憐這時的吳小發還要一手提褲子,穿個拖鞋,既無招架之功,更無還手之力,很快不支倒地。這時兇手致命的一擊,結果了吳小發的性命。

這個時候應該是八點左右,天是黑的,但是窯火正紅,躥出的火苗,照亮了石料場,也為兇手繼續作案照亮了路。兇手看看四周,靜得出奇,再看看遠處的鎮子,絲毫沒有人聲往這變來,這增加了兇手的膽量和僥倖心理。

吳小發已經死了,這並不是兇手一開始所預期的。這個時候兇手開始想到後果,屋子裡人肯定知道是他乾的,殺人的恐懼和快感使兇手顯得亢奮異常,他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殺死所有的知情人以滅活口。

兇手在村村通公路和小樹林之間來回走了兩個來回,一次是推走摩托車,然後返回拿走落在地上的拖鞋。

這時的兇手順著火光來到石料場,他沒有兇器,想找一件能夠殺人的工具。可能他首先想到的是砸石頭用的錘子。那個東西重4公斤,俗稱82錘,現在許多工地上都在使用的那種錘子,成年人使用起來還真順手。兇手知道鋪子放在工棚裡,用手去摸,這才發現工具房上了鎖,鎖上的血跡就是這樣留下的。

兇手藉著窯口的火光,轉身找到一根杉樹棒,粗細得當,只是長了此。於是兇手就在火光下,雙手握住木棒的兩端,往石頭上這麼一磕,便斷成了兩截!石料場上那塊大石頭上的痕跡就是這麼留下的!

無論是看窯小屋鎖上面的血跡,還是院子中間一塊石頭上半截杉木棒,都是在場的刑警們已經注意到的細節,現在被尚武串了起來,入情入理。

兇手提著較長的那截木棒,直奔石灰窯下的木屋。也就是案發的中心現場。打破七個人的腦袋的兇器就是這根木棒,這根木棒原本是用來抬石頭的,又硬、又溼、又沉,是理想的殺人兇器。

兇手手握木棒,一腳踹開鐵門,致使鐵門上的鎖舌彎成了將近90度!

闖進門的兇手手起棒落,可憐坐在正屋的沙發上、手捧火爐的陳小潤本能地用手中的火爐去擋,灰帶著火騰空而起,只聽得一聲慘叫,陳小潤倒地,灰和炭火灑向她的全身。兇手進門的時候,應該是單手持棒,像棒球運動員那樣揮動木棒,那樣使棒,用起來自如,但力度不夠大,這也是使得陳小潤雖然倒下了,卻沒有喪失逃跑的能力。

而陳小潤的這一聲慘叫全屋子的人都應該是聽到了。最先反應過來的是她的丈夫汪世書。這個時候的汪世書正在中間的這間屋裡,他被眼前的這一幕驚呆了,燈光下的兇手滿臉是血,眼睛紅紅的像發瘋的野獸。汪世書眼看大事不好,急轉身進人廚房,操起一把菜刀,準備抵抗。

可他歲數畢竟大了,反應也不夠靈敏,結果剛出來就遭到迎頭一擊,悶聲倒地,再也沒有動彈一下。這樣大的動靜,肯定驚動了所有人。就在這個時候,陳小潤醒了過來,她掙扎著向大門外跟跟蹌蹌而去,可能有呼救,也可能只是本能反應!

解決了汪世書的兇手追了出來。追打至屋外,站立不穩的陳小潤撲倒在柱子上,抱著柱子,被兇手補上致命一擊。此時,屋裡還有五個人,左邊屋裡有一個,右邊屋裡有兩個男人、一個女人和一個小孩。這五個人其中有三個男人,如果聯合起來,興許還能抵擋一陣,至少可以使兇手受傷。

可是,致命的錯誤出現了,三個男人要麼被嚇破了膽,要麼出於明哲保身,他們不約而同選擇迴避!

左邊房子裡的人一開始是在中間屋裡,不但聽到而且看到了這一幕,他逃往陳小潤的臥室並死在裡面了,如果平時他一般不會進入女人房間,這就是躲藏、避難的證據。

這裡有一個現象值得注意,兇手來了之後,打死了中間屋子裡的兩個人,期間陳小潤還跑到屋外去了,被兇手追出去,打死在柱子下。這個過程是需要時間的,屋裡的人為什麼不組織抵抗?

恐怕是,他們對兇手有這樣的判斷,兇手是衝汪世書和陳小潤來的,兇手只是與老闆之間有恩怨,與他們是不相干的,他們認為冤有頭債有主,因此才明哲保身!

然而他們沒想到,兇手已經決定滅口!因此,中間屋內的工人逃入陳小潤房間內,用肩膀頂住門,這一切當然被兇手看到了,兇手追了進去,門是用腳踹開的,門上留有腳印。踹開門的同時,躲在門後的人隨之倒地,兇手手起棒落,腦袋就開了花。

現在只剩下右邊房子裡的人了,兇手很明白他在幹什麼,他要全部、乾淨、 徹底消滅這屋子裡所有的人, 包括女人和小孩,決不能留下活口。

這時,右邊的屋裡還有四個人,有兩個男人一個女人和一個小孩,他們也是被嚇破了膽,只是拼命地頂住房門,不知所措。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門頂上,實際上他們也是這樣做的。撞門的力度和敲打聲,使這幾個人已經喪膽,破門只剩下時間問題了。

兇手將門的下半部分撞出一個大洞,上面的木板掉了下來,砸在兇手的身上,那個小孩吳梁波應該就是在破門的那一瞬間鑽出來的。小孩從兇手身邊跑過,兇手的木棒,落在了他的頭上,小孩沒來得及叫喊,就倒下了!

看到門破了,裡面的人全傻了,是否苦苦哀求兇手過,現在已經不得而知了,但現場痕跡表明,有兩人跪在地上縮成一團,一個鑽進床底下。這時的受害人處於低位,兇手處於高位,木棒從上面劈頭而下,三個人都是這麼死的。那些濺到牆上的血跡和腦漿離地面都不到80釐米就解答了一些問題。

十大懸案之紅安八屍案(3):兇手的形象

刑警仔細勘察現場得出了上述結論

人都殺掉了,可兇手並沒有停下來。他撿起汪世書掉在地上的菜刀,又在每個死了的人的脖子上過了一遍。屍檢顯示,刀砍下去的力度很大,大到每個脖子都只砍一刀,便差點頭身分離。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確保沒有活口。

兇手跟這些人並沒有深仇大恨,幹完這一切只是掃清了障礙,殺人不是目的,兇手的目的是圖財,他堅信這屋裡有錢,並且不少。於是兇手開始尋找他想象中的財富,從現場翻動的情況看,他找得很仔細,很有耐心,幾乎所有的他認為能藏錢的地方,都翻動過。但兇手最終沒找到錢,要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的翻動。據走訪熟識陳小潤的人反應,她身上應該有現金3000多塊,這些錢兇手肯定是拿到了。殺這麼多人,錢卻很少,兇手一定很沮喪。

這時已經是晚上9點多,兇手恐怕看到了公路上有摩托車駛過。但他卻並不著急離開,因為此時兇手渾身上下、從頭到腳沾滿了血跡,並且是滿頭大汗,氣喘吁吁。因此他等到自己平靜下來,並且對渾身的血跡和血衣進行了掩飾。

因此,要徹底清查現場到底丟失了什麼東西,包括受害者衣物之類的東西,這樣有利於搞清楚兇手是穿什麼衣服走的,而換下了的衣服包括兇器則很可能扔進了窯中。之後,他又在現場待了一會兒,知道確信人們都已經睡了,兇手這才離開了現場,消失在黑夜之中!

10

接下來,尚武又對犯罪動機進行了分析:

他認為,上新集鎮這個地方,交通發達而經濟不發達,是廣義的城鄉結合部。發達的交通,為人們的流動提供了便利。不發達的經濟,催生了雞鳴狗盜之徒。正所謂飢寒起盜心。總有那麼些人,生活不如意則偷竊,偷竊不成則搶,搶劫不成則殺人。

這些年,石灰窯賺了不少的錢,這在如此貧瘠的地區,是很顯眼的。說不定石灰窯的主人汪世書和陳小潤可能透過什麼方式顯露了那些財富,招致殺身之禍。兇手就是為了石灰窯的錢財而來。

犯罪分子在作案之後,對兩個現場數間屋子,通通大面積地翻動。翻動的範圍和力度足以暴露了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跡。就是說嫌犯知道錢肯定是有的。只是不知道藏在什麼地方。中心現場也就是2號現場 陳小潤的房間裡,床上翻遍了,床下翻遍了,還查看了枕頭下、被褥下、墊子下些隱秘的地方。大家注意到沒有,房間的天花板上吊著三個包袱,全被疑犯扯下來翻看一遍。由此可以看出,這間屋子是疑犯的尋找重點,因為他知道,女主人是管錢的!

十大懸案之紅安八屍案(3):兇手的形象

案發現場一片狼藉,天花板上掛著的包裹兇手也沒有放過

在這個現場,兇手沒有找到大量的錢財,於是就到第二個地方繼續尋找。而他第二個尋找的現場,是吳小發和汪春蓮的住所,從他翻動的情況看,對兩人也是很熟悉的。按理說,吳小發夫婦是沒什麼錢的,但兇手是絕不想空手而歸,仍然大面積翻動。直到他找不到錢,又再次在成年人的屍體上翻動,直到找到陳小潤身上的3000多元才作罷!

而之後,尚武又談到了兇手犯案的動機。他認為,兇手就是奔錢來的!因為兇手在現場表現得如此兇狠,很像是仇殺,但實際上從他之後翻取錢財的細緻程度,和仇殺有很大不同。一般仇殺之後都會迅速逃之夭夭,不會如此翻動東西。

也不像是盜竊殺人,盜竊無論成與不成,與之後連殺八人的結果相比是天壤之別!又不像是流竄搶劫殺人,因為流竄殺人者一般不會選擇荒郊野外的這樣一個地點去搶劫。因此,這是一起侵財和個人矛盾混合在一起的激情殺人案。

因此,尚武認為兇手應該具有以下特徵:

第一,熟悉環境。

嫌犯熟悉這裡的詳細情況,熟悉周邊的環境,對哪一個房間住什麼人,放置什麼樣的東西都基本有數。並且對屋裡都有一些什麼人,每一個人的狀況,瞭如指掌。可以想象一下,兇手殺了吳小發,還要一個人去對付七個人,其中只有一個是小孩兒,風險很大。不要說是拿著木棒,就算拿著槍,如果射擊不準,都有被包圍的危險,更何況這裡是有著深厚的反抗傳統的“小小黃安縣”。七個人,逼急了可是什麼事都做得出來,隨時都有可能被其餘的人蜂擁而上,抱頭的抱頭,抱腳的抱腳,寡不敵眾而失手。

所以兇手下手前應該是評估過雙方的力量,對所有人的性情、能力、心態,有著全面、深刻的瞭解。兇手很自信,他有把握幹掉屋裡所有的人。

7點半的現場,遠離城鎮人煙稀少,並且月黑風高,伸手不見五指。肯定不是陌生人乾的,比如大別山另一邊的河南、安徽的人是不可能跑到這裡殺人的。原因是,如果是陌生人,或者是不怎麼熟悉的人,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首先必須有一個踩點的過程,有踩點,就會有痕跡,有痕跡就會被人發現,小小的一個鎮子。來了幾個陌生人,還不全鎮的人都注意到了?如果不踩點,貿然來到這裡,一定會不辨東西,暈頭轉向,怎麼作案?作案後又怎麼逃跑?況日這裡還有一條土狗。黑暗中,那狗一聲叫就會令人毛骨悚然,陌生人是不會選擇在這裡、這個時段作案。

十大懸案之紅安八屍案(3):兇手的形象

寧靜的鄉村,如果不熟悉的人流竄而來,一聲狗叫就可能會帶來很大麻煩

第二,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現場沒有任何遺留物,全程戴手套作案,習慣性的害怕電話。

現場上的手機不但扔得遠遠的,並且還把手機和電池分開,把手機卡摳出來丟掉,現場有四個手機,全都做了拆卸處理,就地扔掉。

這個動作說明兇手曾經吃過這方面虧,上過這方面當。正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第三,熟人作案。

從現場看,疑犯做了一個多餘的動作。那八個被害人,除了公路上的吳小發是死於多處傷外,其他的七個人全都是腦袋開花而當場死亡。然而,七個被害人的脖子上,又被狠狠地砍了一刀。這一個多餘的動作暴露出兇手唯恐被害人不死,絕不能留下活口!

第四,兇手目標明確。心狠手毒、乾脆果斷、不計後果。應有前科,當是慣犯,同公安機關打過交道!

以上就是尚武對兇手的刻畫,可以說是絲絲入扣!讓人覺得一環套一環,看上去沒有什麼漏洞!但尚武心裡清楚,沒有推理是完美的,在沒有擒獲真兇之前,這都只能是假設,而有些案件即使擒獲了真兇,仍然會留下永遠的謎團!

因此,尚武的推理仍然需要最後的結果來印證,而這個結果就是抓獲兇手,那麼到哪裡去找兇手呢?也就是劃定一個什麼樣的偵查範圍,這個兇手應當是在什麼範圍內存在?

“我考慮”,尚武說,“這個兇手的存在範圍應當是在吳小發的生活圈子、生意圈子、親屬圈子裡面。這三個圈子不可偏廢,要全面大規模排查!”

“同時,兇手殺了八個人卻一點傷沒有受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要注意各個醫院衛生所中受外傷人的情況。發現後一定要控制住可疑受傷人員。方圓幾十裡的鄉鎮、村小醫院、小診所、個體醫療戶是調查的重點,同時不排除大一點的醫院,對於因打鬥、肉搏形成的外傷和以車禍的名義就診的傷員,要逐個排查;對於任何人家,有包紮外傷的繃帶、紗布等丟棄物,要逐個檢查,提取生物檢材。”

“交警部門要對案發時間路過案發地附近的過往車輛,包括摩托車、小汽車、運貨車、計程車車等逐個登記、調在,從中找出可疑的人員。”

“民警要從具備作案條件的、符合三個圈子的人人手,列出重點人的年齡、職業、住址,逐進行模排。”

“刑偵人員要透過現場痕跡物證來發現疑犯,對作案時穿的鞋子、戴的手套、腳印進行研判,刻畫兇手形象!”

尚武還提出瞭如下工作要求:

“第一點,廣泛發動群眾,要面向社會公佈案情。什麼叫廣泛?邊邊角角的人都知道了。什麼叫發動,能不願意提供線索的人主動來向公安機關提供情況叫發動。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張貼廣告,把這裡發生了什麼事情,造成了多大危害,透過電視、廣播、牆上的通告公佈出去,廣而告之。要發動群眾檢舉揭發,身上沾有血跡的或者受過傷、案發前與吳小發交往密切的、案發之後行為異常的、符合吳小發三個圈子的人員!”

“第二點,深人開展調查研究,調查訪問,看看誰知道石灰廠的經濟情況,看看誰在案發前後特殊時間段,到過現場和現場附近。還要充分發揮警犬作用,利用警犬追蹤,找到嫌疑人可能的逃跑路線!因為這麼大面積的血,是最好的嗅源,都是可以鑑別利用的!”

“第三點,立即將現場提取的痕跡物證送檢,做出甄別!”

尚武講完,已經過了午夜。但案情分析會並沒有結束,大家仍然繼續討論,交流分析。然而,就在這時,一位坐在後排的縣刑警隊年輕的刑警卻提出一個問題:“吳小發真的是褲子沒有繫上褲帶就出門了嗎?為什麼不是兇手殺完人後,將他的褲帶抽走呢?”

沒等尚武回答,旁邊的駱效崇清了清嗓子回答道:“那他為什麼要拿走褲帶呢?”

年輕刑警楞了一下,說道:“或許他決定用杉木棒殺人時,怕擊打時脫手,因此用褲帶把手和木棒捆在了一起。因為我覺得吳小發的老婆汪春蓮雖然和汪世書是堂兄妹,但吳小發和陳小潤沒有血緣關係,如果吳小發沒有繫上褲帶就出門,萬一碰到陳小潤他還是會有些不好意思的。”

這一番話,讓周圍的人都點了點頭,確實,這個推理也是能成立的。尚武也覺得這個分析很有道理,祝福現場勘察人員:“在勘查時,要注意有沒有帶血布條之類能做褲帶的東西!”

會議一直開到凌晨三點,省市兩級的領導與專家這才坐車來到紅安縣城內住下,他們明白,明天仍然是非常艱苦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