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一本書感覺到,“雖然不好看,但資訊量真的大,作者太牛了吧。”恐怕不是其他書,就是《紅與黑》了。

《紅與黑》寫作於1830年,司湯達曾說,“我將在1880年為人理解”,“我所看重的僅僅是1900年被重新印刷”。

《紅與黑》被後世讚譽開創了“意識流小說”、“心理小說”的先河,更開創了歐洲文學史上最偉大的文學流派之——-—批判現實主義的先河。

1

啊,十九世紀真是沒治了

這本書又叫“1830年紀事”,也是一本政治小說,如作者所說“政治是掛在文學脖子上的一塊石頭”,“如果您作品的人物不談政治,他們就不是1830年的法國人。”

所以,看這本書前,得提前在大腦勾兌點法國曆史,不然會很懵逼。1830年前,法國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1789年法國爆發大革命,統治法國幾個世紀的波旁王朝隨即土崩瓦解;1792-1804年,建立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法國相繼進入雅各賓派、熱月黨人、督政府和執政府掌權時期;1804-1814年拿破崙大軍建立法蘭西第一帝國;1814-1830年波旁王朝復辟(其間1815年經歷了拿破崙帝國復辟的“百日王朝”)。

法國大革命是一次較徹底的資產階級革命,不但摧毀了法國的封建制度,更推進了歐洲各國的反封建鬥爭,在世界歷史上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

談法國大革命,就不得不提啟蒙運動。插個題外話,如果你問一個讀書人,你受你爸影響大,還是受你媽影響大,他大概會告訴你,都不大,受書本的影響比較大。

思想啟蒙嘛,肯定不是靠大喇叭,而是透過書籍著作進行的。18世紀的法國啟蒙運動,是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基礎,當時,伏爾泰、盧梭、孟德斯鳩等啟蒙運動家們在17世紀自然科學和哲學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人能夠憑理性發現自然、人類和社會的法則,謀取世俗的幸福。他們反對一切禁錮思想和壓制自由的教條和制度,對封建專制制度極其精神支柱——天主教會勢力,進行了尖刻批判。

故事的主人公於連同學,正是一位愛好讀書且受過思想啟蒙的知識青年。

《紅與黑》是這樣寫少年於連的:

於連並非生來厭惡和僕人一起吃飯。其實,如果能夠發跡,再難受的事,他都願幹。這種厭惡情緒他是從盧梭的《懺悔錄》 裡讀來的。那是幫助他想象這個世界的惟一書籍。這本書和拿破崙大軍的戰報集,以及《聖赫勒拿島回憶錄》一起構成了他的《古蘭經》。為了這三本書,他可以去死。

於連生於拿破崙帝國時期,長於復辟王朝時期,當時,由拿破崙代表的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已經失敗,而教會代表的封建專制王朝再度執政。

2

一切事業裡,都需要聰明人

哪個又說了,“於連是靠女人上位的小白臉”。真的,都是羨慕嫉妒恨。

其實長得帥是其次,於連真的是貨真價實的天才少年。

在老家維裡業,作為木匠家裡不受待見的小兒子,於連憑卓越不群的天分,受到了修道院院長謝朗神甫(教神學)和老外科醫生(教拉丁語)兩大知識分子的悉心栽培。

他是老外科醫生的心肝寶貝,老外科醫生把隨身帶來的一大批書留給了他。

慈祥的本堂神甫把他作為學習上的神童介紹給大家

可不是於連的父親知道讀書長智慧哦,實際上,“彼為木匠侄子,木匠家境富有,但對彼卻分文不予”,他老爹還因為他整天看書差點沒殺了他。

受過良好教育的天才少年於連,不到18歲,便熟背聖經,精通拉丁語,這才有獲得了去市長家裡當家庭教師的機會。

在任職家庭教師期間,於連也因為驚人的記憶力出過風頭,是城裡有名的天才。

一年多後,家庭教師於連因醜聞避嫌離開德雷納家,經謝朗神甫推薦,“此子志在神職,博聞強記,聰慧而能思考,將來必成大器”,去了貝藏松神學院。

神學院入學面試時,能寫出教會文體傑作的學問家彼拉爾神甫,考於連的神學:

發現他學問淵博,甚是詫異。

神學院時期,於連常考第一,憑著不允許低調的實力又收割了兩枚男神,司儀夏斯·貝爾納神甫和神學院院長彼拉爾神甫。尤其彼拉爾神甫,在他即將離開貝藏松神學院的時候,拉來於連任命其為《新約》和《舊約》的輔導教師,並對於連真情告白

啊!不錯,我的孩子,我對你有感情,上天知道我對此無能為力。

因為一起官司,出於保護得意門生於連,彼拉爾神甫將於連介紹給了巴黎貴族德拉莫爾侯爵,於連開始了闖蕩巴黎的征程。

在任職德拉莫爾侯爵秘書時期,於連將侯爵的交代的事情都能辦得妥妥當當超出期待,不久後,侯爵便放心地:

把除政治以外的事,都交給於連處理。

在這段時間裡,於連獲得了讓人身價百倍的十字勳章,也熟諳了巴黎的生活藝術,並有機會以外交大使的身份出席大使館晚宴。

於連在倫敦認識的一個朋友,科拉索夫王子:

對於連簡直著了迷,他不知道如何向於連表示這種一見如故的友誼,最後竟想把自己一個在莫斯科有大筆遺產繼承的表妹嫁給他。

科拉索夫王子聽說了於連的愛情之苦,還毫無保留地將自己的泡妞套路傳授給於連。

嗯,找這麼多證據,我就是想說,於連是個實力派。知識淵博,性格剛強,有人格魅力。

3

愛情,與“道德”無關

如果於連有什麼“汙點”,恐怕就是那兩段“不道德”的愛情了。

司湯達是寫愛情的高手,有一部著作叫《論愛情》,專門對愛情進行了科學的研究。他對愛情本質的思考非常深刻,認為愛情是人類特有的精神現象,是文明的奇蹟,他把愛情視為一種激發人力量的美好情感,說愛情在倫理學上是一切感情中最強烈的激情。

《紅與黑》中有一段話是這樣的:

十九世紀婚姻的效果竟如此獨特!如果先有愛情然後結婚,那麼婚後生活的乏味肯定會把愛情葬送。可是,有一位哲人說過,對富有而不必工作的男女來說,婚姻很快便會使悠閒的享受變得味同嚼蠟,而只有心如死水的女人才不會另生情愫。

可見,200年前,司湯達已經在質疑和挑戰婚姻制度了。自詡“自由”的現代人,顫抖吧。

科學家探索世界,文學家研究人性,偉大的、有生命力的文學作品,無一不是在追求“最理想的人性”。

在於連心中,最高尚的道德是:肯定自己的價值,維護自己的尊嚴。

談戀愛,是因為感覺到“愛”,與“道德”無關。再說,兩段愛情都是對方先愛上於連的,於連不是為了錦繡前程預謀誘惑良家婦女的感情騙子。

4

不要感情衝動

於連有什麼殺人動機?談點細節,書中是這樣說的:德雷納夫人在教會的脅迫下寫了一封誹謗於連的信,說

他在一個福貴人家取得成功的手段之一,就是勾引該府上最有聲譽女人。

於連看完信很憤怒,當即就動身去維裡業,並在維裡業的武器店買了兩支手槍,

站在德雷納夫人的凳子後面 ,離他不過幾步,看見她似乎在虔誠地祈禱。一看見這個曾經如此熱愛自己的女人 ,他胳臂發抖,最初根本沒法下手,心想:‘我下不了手,我體力不濟’。

於連向德雷納夫人開了兩槍。(未槍殺成功,德雷納夫人只肩部受了傷)

以上就是於連的殺人過程,你簡直要說,靠,這就去殺人了,太草率了吧。

就是這樣的,外人覺得微不足道的痛苦,對當事人是百分之百的。德雷納夫人的行為,嚴重侮辱了於連的“尊嚴”。又或許是,最愛我的人傷我最傷。

類似的草率在於連,不是第一次了。於連剛到巴黎的時候,因為一個人輕看他,他就要人家跟他決鬥(很可能會喪命的)。

這種為了所謂的“尊嚴”輕賤生命的行為,不是於連一個人。德拉莫爾小姐的最強未婚夫候補員德·克羅茲諾瓦侯爵,因為受到大富翁侮辱,最後商議決鬥:

一個最值得愛慕的巴黎青年還不到24歲就此一命嗚呼。

決鬥在歐洲有很漫長的歷史,有人從傳統與美學觀點出發,緬懷那個“人懂得讓人尊重”的黃金時代。

正常的現代人恐怕完全無法理解這種行為了,為了斤斤計較的尊嚴殺人,可不就是腦子壞了嘛?

這就是十九世紀很容易感情衝動的法國人,於連後來也很後悔了。在倫敦時,科拉索夫親王對於連的勸告可謂極具先見之明:

您不瞭解您生活的時代……不要感情衝動,也不要矯揉造作,否則別人就等著您做出感情衝動的事和矯揉造作之態,那您的原則便再也難以實行了。

5

個人與集體對立,註定悲劇收尾

探討一個問題,第一次審判被定罪後,於連為什麼不上訴?

我覺得,不是意氣用事。不上訴,是因為他並不覺得有用。他說:

我覺得現在我能從容赴死,不致貽笑於人。

於連一直有很好的判斷力,儘管在社會關係上,“巴黎很有勢力”的德阿莫爾小姐為她東奔西走疏通。

也儘管在社會輿論上

上天賜予您的姣好容貌,目前尚難以解釋的犯罪動機、德·拉摩爾小姐千方百計為您進行了艱苦卓絕的疏通,還有受害人對您所表示的驚人的友誼,這一切使您成了貝藏松年輕女子心目中的英雄,她們為了您忘掉了一切,甚至忘掉了政治……

似乎,一切都很樂觀。

但於連看到了這場官司的本質——一個桀驁不馴的下層青年與整個上流社會的對抗,他招惹並攻擊了資產階級貴族的虛榮心。

他知道自己的末日到了!他在審判會上發表的那一番話,與其說是自殺,不如說是他清醒的控訴。

陪審官先生們:

我死到臨頭,並不怕人看不起,但我仍然要說幾句。先生們,我生不逢時,不屬於你們那個階級,在你們眼裡,我不過是一個出身卑微而敢於起來抗爭的鄉下人。 我並不乞求你們的寬恕,——於連語氣堅決地繼續說——我不抱任何幻想,等待著我的是死亡,這是罪有應得。我竟然謀殺最值得尊敬和景仰的女人。德·雷納夫人曾經待我如子,我罪惡滔天,而且是蓄意殺人。我罪當死,陪審官先生。但即使我罪不該死,我看到有些人,他們並不認為我還年輕而值得同情,反而想殺一儆百,透過懲罰我來嚇唬這樣的年輕人,他們出身下層階級,備受貧窮的煎熬,卻又有幸受到良好教育,敢於混跡於有錢人引以為自豪的上流社會。 先生們,這就是我的罪行,因而更應嚴懲,何況事實上,審判我的並非與我同屬一個階級的人。在陪審官席上,我看不到任何發了跡的鄉下人,有的只是清一色心懷憤懣的有產階級……

有人又說了,“是於連的情敵德·華勒諾使了壞,不然於連可以活的啦。”

當然是這樣的,不排除各種可能效能讓於連活下來,比如於連不說那番話,比如陪審團沒有華勒諾極其黨羽,比如越獄,比如於連如果不那麼驕傲向權貴們搖尾乞憐,比如上訴……

但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不是作者個人的情感宣洩,而是作者以文學的形式,去描述他所處的時代,描述那個時代裡,個人與集體的對立。在虛偽、荒唐的集體裡,個人抗爭的無力。

有人會因為傍上白富美飛黃騰達致死嗎?不會,但它所象徵的“挑戰了整個社會的階級利益”,就會。

就像繆塞的《局外人》一樣,有人會因為沒有在母親上的葬禮哭泣而致死嗎?不會,但它所象徵的“挑戰了整個社會的倫理習俗”,就會。

“你身上有某種與凡俗格格不入的東西,你將擺脫不掉嫉妒和誹謗。”這句話,於連在維裡業亦師亦父的謝朗神甫對他說過,在貝藏松神學院的恩師彼拉爾神甫也對於連說過。

什麼是凡俗呢?不就是十九世紀的社會環境。在當時,一個才華橫溢的下層青年,一個敢於追求個人價值與尊嚴的“新人”,是不能為社會所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