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還是一篇一篇的寫,比較方便閱讀吧。之前的文章輕參考第一部分:

正文繼續:

三、審訊——上

思考老鳥的問題並不能讓時間過得像平時一樣那麼快,更不能減輕我一絲一毫的煎熬。我再次失去了思考問題的興趣,或者說再次絕望了。內心甚至期盼著幾位警官快點回來開始審訊吧,無論即將到來的是什麼樣的風暴,我只想馬上結束這個無比難熬的一天。

我再次試圖以睡覺來對抗時間的侵蝕,可是失敗了。

來來回回的輾轉。不知何時,門外傳來了金屬碰撞的聲音,陸陸續續的還有一些腳步聲,人說話的聲音也越來越靠近這個審訊室。當抓我的警官出現在審訊室門口的時候,我似乎鬆了一口氣。不用再等待了,暴風雨之前的“寧靜”,結束了。

第二個走進來的是汽車上坐在我右邊的那位魁梧的警官,手裡還拿著車後座腳下那個裝著“迎春”牌香菸的袋子。只是這次裡面的東西好像多了起來,當他把袋子放下的時候,袋子與地面碰撞傳來一聲沉悶的“咚!”的聲音,這絕不是幾包香菸能產生的效果。他從袋子裡拿出了那一摞列印紙,然後又拿出來了一個稍大一些的塑膠袋,我清晰的看到塑膠袋裡裝的是我在家裡放著的那十多包香菸。

果然!這些煙都被他們找出來了。只是光這些煙,也說明不了什麼問題吧。他們至於要把這個帶走嗎?但若是不拿走煙的話,似乎我家裡也沒什麼值得搜查的東西了。

此時胖警官起身讓位,並且準備往外走,好像他的工作已經結束了。走到門口,抓我的警官問了他一句“怎麼樣?”

“嗯,能撂。我跟他說老鳥了,他知道。能配合。”胖警官交代道。

“嗯,好好。辛苦,休息會吧。”抓我的警官拍了拍胖警官的肩膀。

隨同他們進來的還有本地派出所的一位警官,這位警官應該是正式編制的。因為身著制服和輔警所穿的全黑的制服不同,而且胸前掛著身份牌,見著輔警連瞧都不帶瞧一眼的。他一進來就直奔電腦,開機,並告知那幾位警官審訊相關的軟體在哪裡。

抓我的警官點點頭道“嗯,這個就知道了。系統都是通用的,這個會使。那個錄影是好用的吧?”他指了指頭上正對著我的那個攝像頭問。

“嗯嗯!錄影是好用的,回頭備份都能拷給你。”

“你們這個錄影,能刻盤嗎?我們一直都是每次做完筆錄後,直接刻盤做儲存。”

“哎喲,刻盤?給你們個隨身碟行嗎?刻盤我們這應該是可以吧,沒刻過。現在一個小隨身碟多方便。隊裡的懂電腦的技術沒在,出去了,但是應該可以刻盤的。沒事你們先弄,我給那技術打一電話,問問啥時候回來,儘快讓他回來給你們刻。”似乎是第一次聽到有刻盤要求的,本地這位警官也不敢保證。

“哦,最好能刻盤。我們上邊一直是這麼要求的,沒有光碟我們也不好交代。麻煩了。”抓我的這位警官解釋道。

“好嘞好嘞!我這就聯絡去,你們弄吧。”說著就往外走,走到門口後又問道“還有別的要求嗎?我給你們弄。”

“這屋能抽菸嗎?”

“哎喲,那不行。”本地警官指了指攝像頭,又指了指牆上貼著的禁菸標語和房屋正中間的頂上那個煙霧報警器說道“現在管理很嚴,沒辦法。”

於是他們幾個在審訊室門口抽了一根菸,邊抽邊聊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聲音較小,我聽不清。不一會兒,那位身材魁梧的警官進來了。從拿出來得那堆列印紙裡面翻了翻,翻出來了一頁紙。拿著這頁紙來到我身邊,遞給我,讓我看。

《被審訊人員權利與義務告知書》

這張紙首先表明了告知我所應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是根據哪些法律。然後第一部分是權利,大概就是可以根據所給條件申請審訊人員的迴避;如果筆錄記錄的有誤,有權指出改正;或者筆錄內容和案件無關,有權指出去掉;可以拒絕回答與案件無關的問題;如果不通曉當地語言可以請翻譯;如有試聽障礙等可以申請援助;有權請律師辯護等等。

第二部分是義務:如實交代自己涉案的情況;如實交代自己知道的案件相關的事情;不得故意推脫、逃避、阻撓審訊的正常工作;筆錄無誤的話要簽字畫押;其他義務等等。

最後是簽字畫押的地方。

當我看完這頁紙的時候,他們也已經抽完煙,落座了。室內那名胖警官不知何時已經出去了,留下了抓我的那位警官以及那位魁梧的警官。輔警依舊坐在了門口外側。

我抬頭看了一眼時間,2019年9月20日上午10:30。

見我抬頭望向他們,魁梧的警官起身來到我的面前。他出示了他們二位的工作證件。

我在某四線城市看守所的真實經歷(二)

沒有多餘的介紹,簡單而有力的證件

“你好,這是我們的證件,你看一下。我姓楊,那位姓龐。”身材魁梧的警官指了指自己以及那位坐在電腦面前抓我的警官說道。

原來他姓龐。

說完,楊警官拿走了我面前的這張權利義務告知書,走到座位上坐了下來。

“你好,我們是華中省中原市的民警,這是我們的工作證件。剛已經給你出示過了。現在因為一些事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XX條規定,依法傳喚你到派出所,現在對你進行詢問。詢問之前,你有權申請律師,你要申請律師嗎?”龐警官說道。

似乎已經是開始審訊了,這應該是開場白吧。剛才我也看到權利告知裡面有一條可以申請律師。以前看過的影視劇裡面也有好多上來就說要見律師的,但是具體見律師是幹啥用的我不明白。

“呃…我應該申請律師嗎?”我疑惑的問了個蠢問題,畢竟這是我自己的事情,難道我要審訊我的人來幫我?

“嗤!”楊警官聽到我這問題就笑了起來“現在只是對你進行問話,一切都還未定性。而且律師在這個階段也幫不上什麼忙,沒啥必要!”

“哦。”我應了一聲,不置可否。

“你要如實回答我們的詢問,與本案無關的問題,你有權拒絕回答;你也有權提出對審訊人的迴避申請,就是申請我倆迴避。你需要我們誰迴避嗎?”龐警官繼續問道。

“不用。”

接下來龐警官繼續宣讀了一下剛才那些給我看的權利與義務,得到我肯定的答覆後,他在電腦上敲了敲什麼,繼續問道“你以前是否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理、勞動教養等其他處罰?就是以前犯過事嗎?或者說犯事了叫警察抓到過嗎?”

“沒有。”我搖搖頭。

“說一下你自己。”龐警官敲打完鍵盤,繼續問道。

“啊?”我迷茫的應道,這從何說起?要說哪些自己?

“說一下你的基本情況,姓名什麼的。”楊警官補充道。

“哦,我叫邊緣。男,1987年6月27日生。畢業於華北工業大學計算機系。畢業後……”

“身份證號!”楊警官看著龐警官記錄著,並打斷我。

“XXXX”

“本科嗎?”

“嗯。”

“哼。民族?”

“漢族。”

“嗯,繼續講。家裡都什麼人?”

“我和我愛人,孩子,以及雙方的父母。”

“都住一起?”

“目前我和我愛人、孩子以及岳母住一起。”

“哦,都是做什麼工作的?”

“我無業。愛人在IT行業。岳母在我家幫忙照看孩子。”

“你無業?一直沒工作嗎?”楊警官問道。

“不是,大概去年四五月份到現在一直沒工作吧,之前有。”

“怎麼不工作了?”

“哦,與老闆意見不合,就辭了。”

“那辭職之後呢,幹啥了?”楊警官追問道。

“沒幹啥,就一直在家待著。照看孩子,準備考試。考公務員。”沒等追問,我直接說了。

“考上了嗎?”

“沒,上次失敗了。”

“呵,還好沒考上。好好說,還幹其他事情沒有?”

“其他?具體指啥事情?我最近睡眠不好,總是忘事。”我試圖找個藉口來解釋自己不是故意不配合。

“沒事,有的是時間回憶,你記不起來有我們呢,我們幫你想,包你想起來。”楊警官笑著對我說。

“你微信是哪個?”楊警官繼續問道。

“就是手機上登入的那個。”我努了努嘴,指向他手裡拿著的我的手機。

“不是這個,另外一個呢?”

“另外一個?哪個?沒啥印象了。”我猜楊警官指向的可能是我登出掉的那個微信吧。但我還是沒有主動交代。

“就是你登出的那個。別說這個你不打算承認啊!”楊警官說。

“哦,登出了也登入不上了啊。”我說道。

“嗯,你拿那個微信幹啥了?好好說,這很關鍵。你主動說,和我問出來,這是性質不同的兩件事,希望你自己明白啊。”楊警官注視著我認真的說道。

“買菸。”既然已經事發,那也沒什麼可辯解的了。此時的我,也沒腦子去想怎麼回覆能夠不讓他們抓到我的把柄。邏輯這個詞語,在我腦袋裡早已不復存在了,即便是以前想過可能會有這麼一天,但也沒做過什麼準備。如果我矢口否認或者編造謊言,將來被識破了只能是罪加一等,給自己增加麻煩。於是我只能最大限度的承認部分事實,並儘量規避嚴重的一方面。光說買菸的話,沒有銷售,並不構成什麼買賣,應該沒事吧。

“買的什麼煙?”

“外國煙,還有免稅的煙。”

“嗯,還有嗎?”

“就買菸,然後自己抽,或者送朋友啥的。”我知道楊警官想讓我說出賣煙的事實,然而我還是想再掙扎一下。

楊警官聽我這麼一說,放下了手上把玩著的我的手機,“你自己抽,能抽多少?每天抽幾條十條几十條?還送朋友?你沒工作哪來的錢買那麼多煙送朋友?你家很有錢嗎?有錢會幹這個嗎?”

“我…我也是幫朋友買,他們……”

“哪個朋友反反覆覆要你幫忙買那麼多煙?”沒等我說完,楊警官就打斷了我“他自己不會買嗎?非要透過你?你這樣的態度是很危險的!什麼都要我說,我問你才說,你還在試圖辯解。我告訴你,沒有十足的把握,沒有十足的證據,我們不會請你來這裡。”說著他就拿起桌子上那一摞列印紙,抖了抖展示給我看,雖然我看不清,但是上面密密麻麻一行行的記錄。

“我之前說了,你主動交代和我們問出來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你可以試試,你可以從現在開始一個字都不說,你有這個權利。你看看最終我們會不會把你送上法庭。你也可以主動交代,好好配合,你再看看最後會不會因為你積極配合給你個從輕從無!”楊警官氣憤的說著我,並拍了拍桌子“路你自己走,我們和你無冤無仇,不會加害於你,更不會偏袒於你。我們的工作如此,只是照常工作,你說與不說,對我們都沒有任何影響,你不說,現在就結束,我們還能省去這一番麻煩。”

“我說,我說……”被忽如其來的這有如當頭棒喝一般的教育後,我也放下包袱,不想再掙扎了。畢竟我深知自己在邏輯上是個笨蛋,如果編謊話的話只能越編越瞎。我能做的,只有承認事實,主動交代,積極配合。

“我從老鳥那裡,買菸、賣煙。”我如實交代。

“什麼煙?”

“外菸,出口煙,免稅煙等。”我答道。我也知道,凡是不經過國家菸草局的煙,如果銷售的話,統稱假煙。但我還是不想說的那麼直白。不想落個賣假煙的罪名,雖然就是個賣假煙的。

“說的那麼好聽,不就是假煙嗎!”說著楊警官就拿起我的手機,指給我看“你跟別人說的明明白白的呀,這些都屬於假煙,怎麼到現在不知道了?”

“是…是。都是假煙。”我低下了頭,到此為止終是承認了買賣假煙的事實。一方面,算是“如釋重負”了,不必再為掩蓋這個事實各種逃避了;另一方面,我也是把自己交代進去了,感覺沒有出去的可能了。

在我交代完這個事實之後,似乎楊警官也對我失去了興趣,繼續把玩我的手機了。現場只能聽到龐警官敲擊鍵盤的清脆聲。又是等待,等待龐警官記錄著什麼。我見他們不說話,我也把頭低下,埋在了雙臂之間,閉眼想著自己的處境。

“沒睡吧?別睡,沒結束呢?”龐警官抬著頭,把頭伸到比電腦顯示器高的位置,看著我說道。

“沒,沒睡。”我也抬起了頭,伸直了脖子努力看著電腦屏後的龐警官。

“嗯,說一下怎麼認識老鳥的。”似乎審訊人從楊警官轉移到龐警官這裡了。

“朋友介紹的。”

“哪個朋友,是誰?”

“具體是誰我不認識,是微信上的朋友。”

“哦,怎麼認識的?”

“在XX貼吧上認識的,他在上面發帖子,然後我點進去了,看到他發了有關外菸的圖片和口感,就比較感興趣,於是加了他。加了之後就和他聊,一來二去的聊的比較熟了,就問他從哪裡買的,他也就把老鳥推薦給我了。”我大致的交代了一下認識老鳥的經過。

又是一陣子鍵盤敲擊聲,又是“漫長”的等待,又是茫然無措的煎熬。

“你加了老鳥後,知道他是賣假煙的嗎?”不知道等了多久,龐警官問道。

“不知道,我是衝著買外國煙去的。”

“後來呢,怎麼開始買賣的?”

“從老鳥那買了兩條煙之後,覺得口感還可以,價格也合適,不貴。就覺得價效比比較高,然後就開始在網上找客源倒賣了。”

“從哪裡找客戶的?”

“找客戶這方面,我沒像別人一樣做WB引流或者其他平臺引流,那樣花錢,我沒錢。我就是在X度上搜索貨源一類的網站,然後哪些可以免費登入一條資訊我就登記上去。時間長了,慢慢的就有人加我了。”

似乎我每回答的比較多,龐警官就需要多敲一陣子鍵盤。“漫長”的等待後,龐警官繼續問道“你客戶知道這些都是假煙嗎?”

“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吧,都買的是免稅出口的或者是外國煙,都是抽這個新鮮勁的,有時候抽好了就常買了。”

“嗯。這煙你都賣哪去了?”

“啊?這……”我有點被問蒙了,這問題咋回答,全國各地幾乎都有客戶。“警官,不是我不配合,事實上客戶全國哪裡都有,賣到很多地方,我不可能一一記得住也。”我略帶委屈的回答道。

龐警官聽到我的回答後也笑了笑,繼續記錄著。

“你客戶都買菸幹什麼?”

“抽唄,抽個新鮮勁,都是獵奇,沒見過,想試試。”

“有沒有跟你一樣,倒買倒賣的?”

“據我所知,沒有吧。他們買了之後去幹什麼,也不告訴我,即便他們拿去賣了,也不會跟我說,所以這方面以我所知道的,就是沒有。”雖然有些客戶買很多煙去幹啥,都心知肚明,但畢竟人家沒有跟我說,我說他拿去賣的話也只是我的猜測,胡亂的說也可能引起不好的後果,所以只能說不知道或者沒有了。這一點並非包庇或者不配合,也沒必要。

“就是你也不知道,他們從來也沒和你說過。”龐警官補充道。

“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