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塞是行為主義者嗎?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2-02-24 回答

我覺得不屬於吧

赫伯特·斯賓塞,英國社會學家。他為人所共知的就是“社會達爾文主義之父”,所提出一套的學說把進化理論適者生存應用在社會學上尤其是教育及階級鬥爭。

斯賓塞是行為主義者嗎?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2-02-25 回答

不是,他先是個社會學家、作家,並不適合用行為主義來劃分。

斯賓塞是行為主義者嗎? 幸福就是快樂 1級 2012-02-25 回答

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spencer1820~1903),英國的實證主義集大成者。他出生在一個教師家庭,自幼跟隨父親學習,沒有上過大學,透過自學,當上了英國鐵路公司的土木工程技師。後來興趣轉向了哲學和社會科學,經常為各報刊雜誌撰寫稿件。1850年,他發表了《社會靜力學》而引人注目。從19世紀的50年代開始,他著手全力建立自己的綜合哲學體系的工作。1860年寫出了體系大綱,1896年完成全書,共10大卷。這是一部幾乎無所不包的實證哲學體系大全,在英國內外都引起了巨大的反響。他被稱為學術界“思想泰斗”、維多利亞時代的亞里士多德。1903年,他在伯萊頓去世。

他的思想深受達爾文生物進化論、亞當斯密的經濟學、邊沁的功利主義和孔德實證主義影響。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有《社會靜力學》(1850)、《進化的假說》(1852)、《心理學原理》(1852~1853)、《綜合哲學》(1858)、《第一原理》(1860~1862)、《社會學原理》(1876~1896)等。其中最主要是《第一原理》和《社會學原理》。前者系統地闡述了他的哲學思想,後者闡述了他的社會政治思想。

斯賓塞自稱他的哲學是“綜合哲學”,它從力學、生物學、社會學等方面系統地論述了實證主義的哲學觀點。 斯賓塞在知識論上堅持了休謨和康德的思想。他把宇宙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可知世界,也就是現象世界。這是人類認識的物件,我們的知識就是對這一世界中的現象描述和記錄。不可知世界是指現象背後,作為萬物之始的實在世界。對於這個世界我們雖有堅不可摧的信念,把它設想為我們一切主觀感覺的相關物。其實我們不能認識它,它對我們永遠是個不可解的宇宙之謎。儘管我們的認識是由這個“實在世界”引起的,但我們的認識只是關於這個世界的表象和符號,雖然我們能夠意識到它的存在,但我們卻無法加以把握。

斯賓塞把牛頓力學的觀點引進哲學來解釋客觀世界(不可知卻又實在的世界)。這個世界表現為一種力的恆久性,這種力的恆久性是一切現象的產生和變化的根源,同時也是一切知識的普遍性、因果性和必然性的來源。但是這種力卻是不可知的。因為人們認識它就必須依靠感覺,而感覺並不是力的映象,只是力的符號。至於這種力是什麼,它是如何發揮作用的,這些問題對於人的認識能力來說是絕對不可知的,這是一個形而上學的問題。科學知識只能以經驗現象為物件,滿足對經驗現象的描述和解釋;科學的力量是偉大的,但是它一點也不能超出經驗的界限。

斯賓塞指出:宗教和科學是相通的,它們的共同點就是有一個不可超越的界限。科學的物件是可知的現象世界,而那個不可知的世界就是宗教的領域,所以二者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補充的。歷史上宗教壓制科學和科學反對宗教的事件究其原因都是出於雙方的誤解,不瞭解科學與宗教的一致性、互補性。科學和宗教應該相互相容,相互寬容。他的這種思想實際上是對康德思想的繼承。 斯賓塞十分推崇進化論,進化論可以說是他的整個思想體系的中心。他把“進化”概念引進哲學,放在“力的恆久性”學說的基礎上研究。

“進化”概念有三層意思:首先,進化是事物變化的第一個階段,即從分散的未成形狀態到集結為可感知事物的過程。他認為任何一個事物都經過從不可感知中產生和又消失到不可感知中去的過程。這個過程包括由分散的粒子集結起來,形成可感知的事物導致力的平衡和運動的消失;由集合體分散為粒子,而獲得運動。前者就是進化,後者就是退化。進化和退化現象都是普遍的,地球、生物、社會組織、語言等都有這樣的過程。

其次,進化是一個事物由單一變成多樣化的過程。這種情況在社會領域中最為明顯,像人體的進化就是從原始人的千人一面,日益走向個性化、多樣化。社會的文學、建築、服飾等的進步總是意味著花樣增多。

第三,進化是指事物從不穩定走向穩定、固定的過程。

斯賓塞的進化論是在當時科學水平的狀況下對進化現象所作出的概括。他對進化的原因作了解釋。進化的原因就是不可知的力的恆久性。事物最初處於純一狀態,由於各部分受到了不同力的作用,就產生了不平衡,於是開始了進化過程。由於力的恆久性使得進化持續不斷,因而,當各部分的力達到了平衡,事物就構成了一個統一體。事物進化就是透過不斷保持力的均衡而實現的。但是這種均衡不是永久的,在力的作用下,這些均衡會被打破,呈現出退化。他認為事物的進化的結束,又是下一輪變化過程的開始,事物正是由不均衡到均衡,再到不均衡的迴圈往復,從而帶動了整個世界的進化。

在斯賓塞看來,力是持續並且守恆的,某一事物的運動消散,必然轉移到另一事物而得到集中。物質和運動在數量上是一定的,不論運動引起物質分佈向哪一方向發展,到了一個極限以後,不滅的運動又必然引起物質向相反方向分佈,造成此起彼伏的進化和解體過程。

斯賓塞的“均衡論”是時代的產物,他把進化、能量守恆和轉化、物質不滅定律都用來對世界各種現象進行解釋。這是實證主義的一個特色。但當他把“均衡論”用來解釋社會現象時,就體現出了局限性:在社會中,各階級、政黨、各種力量之間要保持平衡,社會才能穩定和進步,因而他反對社會革命,鼓吹改良以實現社會進步。 同孔德、穆勒一樣,斯賓塞也試圖用自然科學的方法研究社會現象。他利用生物學和進化論的觀點建立了自己的“社會有機論”。

社會和生物體一樣,是一個有機體。這個有機體是由相互依存的部分構成的統一整體。社會有機體要比一切有機現象複雜得多,社會是一種超有機體。社會中的各種組織像生物體的器官一樣,社會分工類似於生物體各器官的分工。生物體的器官分別擔負營養、分配與迴圈和調節功能;社會也有類似現象,社會中有負責物質生產提供營養的部分,也有進行商業、交通、銀行活動的分配與迴圈的部分,也有執行管理統治的調節職能部分。相應於社會中的三個部分,可以把社會中的人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從事生產勞動的工人、農民等;二是擔負分配與流通的商人、企業家和銀行家;三是進行決策指揮調節的管理人員即政府官吏。生物有機體各組成部分如能諧調平衡,生物體就可以平穩發展;而社會中的三部分人如能彼此合作,各司其責,社會就能穩定和進步。

斯賓塞認為社會進化與生物進化一樣都遵循著“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普遍規律。生活於社會中的個人、團體、民族和國家也是如此。只有強者才能生存。他認為如果沒有優勝劣汰,就會造成個人、社會的倒退。斯賓塞把人類區分為優等民族和劣等民族、優等種族和劣等種族,而盎格魯薩克遜民族是天然的優等民族,他們理所當然成為世界的統治者。這些都表現了斯賓塞的社會達爾文主義,這些觀點為當時資本主義各國的對外擴張和殖民政策提供了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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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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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