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塞與斯賓諾莎是一個人嗎?finalplayer18 2007-05-06

斯賓塞

1斯賓塞(1820~1903)

Spencer,Herbert

英國社會學家,哲學家。社會進化論和社會有機體論的代表人物。1820年4月27日出生於英國德比郡的教師家庭,1903年12月8日卒於蘇塞克斯郡。幼時體弱輟學,由父親施教,未受正規學校教育。1837~1848年擔任鐵路工程師。1848年任倫敦《經濟學家》雜誌助理編輯。1850年發表第一部著作《社會靜力學》。1852年發表論文《進化的假說》,首次提出社會進化論思想。1853年他的教父去世給斯賓塞留下大筆遺產,從此潛心著書立說。

斯賓塞所處的時代背景,不僅是社會改革的思想浪潮逐漸形成發展的年代,而且是科學知識具體應用於人類生活方式而使之改變的一個時代。諸如一八○二年發明了汽船,一八○三年發明了火車的蒸汽機車,一八三七年發明了電報,一八四六年有了縫紉機,一八七六年的電話。使人類的生活面貌起了變化。這就難怪在斯賓塞的思想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到他對科學知識的極度偏愛。

性格獨立。愛好思考,未受學校教育。無法進入高等學校求學。1837年,鐵路工程師。1841年回到家鄉。開始發表文章。844年為了生計又回到鐵路公司。1846年離開。1848年,成為《經濟學家》的編輯。高薪且又閒,廣交社會名流。與赫胥黎等是終身的好友。1853年,繼承大筆遺產,辭職而專心著述。(英國的貴族學術傳統)

1851年,《社會靜力學》1852年《進化的假說》,早於達爾文的《物種起源》。1853年《心理學原理》1867年《生物學原理》其後幾十年中《社會學原理》、《倫理學原理》《人與國家》。生前享譽日隆。“維多利亞時代的亞理士多德”。多個博士院士頭銜。1873年發表《社會學研究》,即為嚴復翻譯的《群學肄言》。

斯賓塞的社會學理論的突出特點是將社會與生物有機體進行類比,他的社會進化論和社會有機體論都是從這種類比出發和展開的。他在C。R。達爾文《物種起源》(1859)發表前7年就提出了社會進化思想,認為進化是一個普遍規律,但仍受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影響,並將生存競爭、自然選擇的原則移植到社會理論中。認為社會的進化過程同生物進化過程一樣,也是優勝劣敗,適者生存。進而認為進化是一種自然過程,應遵循其自身的規律,而不應人為地干涉,反對社會福利和國家計劃,也反對社會改良和社會革命。斯賓塞的社會有機體論集中反映在他的《社會學原理》第一卷中,他將社會與生物有機體進行了6項類比,得出了3個結論:①社會是一個體系,一個由相互聯絡的各個部分構成的緊密整體。②這個體系只能從其結構運轉的意義上去理解。③體系要存在下去,它的需求就必須得到滿足。這些觀點開啟了結構功能理論的先河。斯賓塞的思想對社會學、人類學、哲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著有《心理學原理》、《第一原理》、《生物學原理》、《社會學研究》、《社會學原理》、《倫理學原理》。

巴魯赫·斯賓諾莎(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西方近代哲學史重要的理性主義者,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 斯賓諾莎出生於阿姆斯特丹的一個從西班牙逃往荷蘭的猶太家庭。他的父母親以經營進出口貿易為生,生活頗為寬裕,斯賓諾莎也因此得以進入當地的猶太神學校,學習希伯來文、猶太法典以及中世紀的猶太哲學等。他也接受了拉丁語的訓練,而正是憑藉著拉丁語,斯賓諾莎得以接觸笛卡爾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漸漸脫離所謂正統的學說範圍,並最終在24歲時被逐出了猶太教會堂。他最後搬出猶太人居住區,以磨鏡片為生,同時進行哲學思考。斯賓諾莎此後一直過著隱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海德堡大學哲學系的教職,條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過斯賓諾莎婉拒。他在45歲時就去世。 斯賓諾莎的著作中最偉大的莫過於《幾何倫理學》(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簡稱《倫理學》),該著作一直到斯賓諾莎死後才得以發表。該書是以歐幾里得的幾何學方式來書寫的,一開始就給出一組公理以及各種公式,從中產生命題、證明、推論以及解釋。他的其他兩部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學政治論》(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和《政治論》(Tracta Atus Politicus‘)。《神學政治論》的主題是聖經批評與政治理論,而後者則只談政治理論。 斯賓諾莎的哲學思想哲學上,斯賓諾莎是一名一元論者或泛神論者。他認為宇宙間只有一種實體,即作為整體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這個結論是基於一組定義和公理,透過邏輯推理得來的。斯賓諾莎的上帝不僅僅包括了物質世界,還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認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組成部分。斯賓諾莎還認為上帝是每件事的“內在因”,上帝透過自然法則來主宰世界,所以物質世界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擁有完全自由的,而人雖可以試圖去除外在的束縛,卻永遠無法獲得自由意志。如果我們能夠將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麼我們就愈容易與上帝合為一體。因此,斯賓諾莎提出我們應該“在永恆的相下”( 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 在倫理學上,斯賓諾莎認為,一個人只要受制於外在的影響,他就是處於奴役狀態,而只要和上帝達成一致,人們就不再受制於這種影響,而能獲得相對的自由,也因此擺脫恐懼。斯賓諾莎還主張無知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對於死亡的問題,斯賓諾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關於死的默唸,而是對於生的沉思。”他的一生也徹底地實踐了這句格言,對死亡一直十分平靜面對。 斯賓諾莎是徹底的決定論者,他認為所有已發生事情的出現絕對貫穿著必然的作用。他認為,甚至人類的行為也是完全決定了的,自由是我們有能力知道我們已經被決定了,並且知道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做。所以自由不是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說“不”的可能,而是說“是”並且理解為什麼事情將必須那樣發生的可能。 斯賓諾莎的哲學非常類似斯多葛哲學, 但是他在一個重要的觀點上與斯多葛哲學有尖銳的分歧:他完全反對他們動機可以戰勝情感的觀點。相反,他主張情感只會被另一個更強的情感取代或戰勝。他認為,在主動情感和被動情感有關鍵的分別,前者是相對可以理解的而後者不是。他也認為,具有被動情感真實動機的知識可以將其轉化為主動情感,因此預見了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的一個關鍵的思想。 斯賓諾莎的哲學體系對之後17世紀的科學運動的意義在於其決定論的解釋,為此後的科學一體化提供了藍圖。他對後來的哲學家,例如謝林、費爾巴哈、馬克思等人都有過影響。 斯賓諾莎的肖像作為標誌印在舊系列的1000荷蘭盾鈔票上,那是荷蘭2002年引入歐元前的法定貨幣。

所以斯賓塞與斯賓諾莎不是一個人

斯賓塞與斯賓諾莎是一個人嗎?嘟嘟梓子 2007-05-07

不是

1斯賓塞(1820~1903)

英國社會學家,哲學家。社會進化論和社會有機體論的代表人物。1820年4月27日出生於英國德比郡的教師家庭,1903年12月8日卒於蘇塞克斯郡。幼時體弱輟學,由父親施教,未受正規學校教育。1837~1848年擔任鐵路工程師。1848年任倫敦《經濟學家》雜誌助理編輯。1850年發表第一部著作《社會靜力學》。1852年發表論文《進化的假說》,首次提出社會進化論思想。1853年他的教父去世給斯賓塞留下大筆遺產,從此潛心著書立說。

2 巴魯赫·斯賓諾莎

(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西方近代哲學史重要的理性主義者,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 斯賓諾莎出生於阿姆斯特丹的一個從西班牙逃往荷蘭的猶太家庭。他的父母親以經營進出口貿易為生,生活頗為寬裕,斯賓諾莎也因此得以進入當地的猶太神學校,學習希伯來文、猶太法典以及中世紀的猶太哲學等。他也接受了拉丁語的訓練,而正是憑藉著拉丁語,斯賓諾莎得以接觸笛卡爾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漸漸脫離所謂正統的學說範圍,並最終在24歲時被逐出了猶太教會堂。他最後搬出猶太人居住區,以磨鏡片為生,同時進行哲學思考。斯賓諾莎此後一直過著隱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海德堡大學哲學系的教職,條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過斯賓諾莎婉拒。他在45歲時就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