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辯證觀點分析因果關係與隨機性?使用者24296766163712020-03-31 01:31:43

考研政治裡面有這個考點,是偶然性(隨機性)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是必然性的; 同時,必然性中也蘊藏著偶然性(隨機性)。萊垍頭條

原因決定結果,A是原因,B是結果,A決定B。但是有沒有這種情況,A是原因,結果卻是C,也就是原因相同,結果不同。原因既有內因,也有外因,內外因同樣的情況下,結果是不是同樣的,也就是如果原因(內外因)確定了,結果也是確定的嗎?如果是這樣,那麼因果關係就是一種必然關係,同樣的原因就會有不二的結果。一個單子球撞擊另一個單子球,如果外在條件是相同的,內在的因素也是相同的,那麼單子球的執行軌跡就是確定的,可以用數學方式來表達這種結果,這就是物體運動的必然性。但是是否世上所有的因果關係都是必然的?同樣的外因,相同的內因,但是結果卻不相同,我們沒有理由否定這種可能性,在社會生活中也並不缺乏這樣的可能性。當面臨多種選擇時,我可能會猶豫不決,不知如果選擇,最終我選擇其中的一種,但是我並沒有特別的理由,只是一種隨機的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外因是相同的,內因就是我的傾向性,但是結果卻有多種可能性,這種多樣的結果是由我的內在的傾向性決定的,因為我內在的傾向性作為我行為的內因不是單一的,而是複雜的多指向的,在這種情況下,結果就是隨機的,而不是必然的,但是結果仍然是由原因決定的。我面前擺著三種水果:蘋果、梨、桃,對這三種水果我都喜歡,在價值上是等值的,當讓我在三者之中只能選擇其一時,我猶豫不決,但是我最後還是選擇其中的一種,這種選擇是從內因上來看是由我的傾向性決定的,因為這三者都符合我的傾向性,但是最終選擇了哪一個卻不是確定的,而是隨機的。因此因果性並非必然性,同因並不一定同果,同因同果只是因果關係的一種可能。1、因果關係與決定關係:原因決定結果,因此因果關係就是決定關係。原因為A,結果是B,原因決定結果;原因為A,結果是C,這也是一種決定關係。同因同果是因果關係的一種,同因不同果也是因果關係的一種,因此因果關係是一種決定關係。2、因果關係與必然性:因果關係是一種決定關係,原因決定結果,但是當同因不同果是,結果就不是確定的。為什麼結果是不確定的,是因為原因是不能確定的,一個人的選擇具有多種傾向性,如果多種傾向性是原因,那麼行為就是不確定的,可以是這樣,也可以是那樣。從物理學來看,物體的量在同一時刻也具有不確定性,物體在量上具有相對穩定性,但是不具有絕對確定性,量子力學為物體在量子級別上的隨機性提供依據。也就是說物體在某一時刻在量上是不確定的,只具有相對的量。牛頓力學是以確定的量來描述物體的運動的,這種確定量在物體中只是近似值,不是絕對值,因此牛頓力學在量子層面上是不使用的。3、必然性的種類:關係的必然性,如a=f/m,如果m是確定的,f與a的關係就是必然的,f的變化必然引起a的變化,這是一種關係的必然性。在數學中,有一種數量上的必然性,3+b=6,b的數量就是確定的,b=3,這是數量關係上的必然性,把數學上這種數量關係帶入物理中,這就是物理學。但是事物在量上不具有確定的量,只有近似的確定的量,因此在自然界中就沒有數學上的必然關係,牛頓物理學只是一個特例,一種對世界的近似描述。4、拉普拉斯對於世界的描述:如果一個理想的觀察者在給定的時刻知道全部粒子的位置,並且知道全部支配它們運動的法則,它就能夠預測和回顧宇宙的全部歷史。但是如果法則是確定的,由於物體不具有確定的位置,所以,我們就無法知道物體在未來某一時刻的具體的位置。5、決定性與必然性。原因決定結果,但是同樣的原因有不同的結果,原因與結果之間都是一種決定關係,但不是一種必然關係。6、必然性與確定性。必然性有關係的必然性和數量上的必然性,關係的必然性在數量上不一定是確定的,這是兩個問題,並不是所有的必然性都會導致數量上的確定性。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統一: 自由意志是指自我是存在的,並且在行為中起著原因的作用,也就是我的行為是由我來做出的、決定的,我是我行為的內在原因。這種觀點既符合辯證法也符合實際,因為按照辯證法的觀點,事物的運動變化是內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我是我的行為的內在原因;在實際生活中我們也感受到自我在自己行為中的作用,我的許多事情是我自己自由做出的,我的願望、愛好、傾向、選擇導致了我的行為發生。決定論認為,我的行為是由自我來決定的,而自我又是有基因和環境造成的,自我的個性、品質、傾向、愛好等等都是由前因決定的,一切皆在因果鏈條之中,原因決定結果,因此我的行為儘管是由我做出的,但是卻是必然的,早已被因果關係所決定。這種觀點的錯誤在於把決定關係當成必然關係,認為決定就是必然,因果關係就是必然關係,A是原因,B是結果,A決定B,因此原因是A,結果必然是B。這種把因果關係看作是必然關係的觀點是導致決定論與自由意志衝突的根源。因果關係是決定關係但是不是必然關係,因為原因是A,結果是B,也可能是C,同因會不同結果,既是內外因完全相同,但是結果不一定完全相同,相同的原因會有不同的結果,在這裡A決定B,A同樣也決定C,都是因果關係和決定關係,但是B的出現不是必然的,因為可能出現C,因此因果關係不是必然關係。為什麼內外因相同結果卻出現不同,這是因為,事物是不確定的,世界上任何事物在某一時刻都是不確定的,其性質只是相對穩定地,正是因為事物是不確定的,因此同樣是A,會導致不同的結果,其結果可能是B,也可能是C,就拿人來說,雖然其性格、品質、傾向、愛好等等性質是由基因和環境決定的(造就的),但是它造就出來的個性是一個不確定的屬性,一個人由多種傾向性,這種多種傾向性,在決定其行為時就會出現多種可能性。正是因為人能夠決定自己的行為,同時正是人面對同樣的情景可以由多種選擇,人們才真正感受到一種選擇的自由感,感覺到自由意志的存在。因果關係是不是一種必然關係? 原因造成結果這是必然的,也就是有因就有果,有果就有因,這是必然的,這是因果關係的必然性;但是這是一種關係的必然性,而不是事物的必然性,原因A一定會產生結果,這是必然的,結果B的產生一定有原因,這是必然的,但是原因A的結果是什麼,這不是必然的,它可能是B,也可能是C,必定有結果,這是必然的,但是結果是B還是C這不是必然的。因此因果關係的必然性是一種關係上的必然,而不是事物的必然,正是由於錯誤的理解了這種因果聯絡,才造成了因果聯絡與自由意志的衝突。因果關係在生物界表現為刺激-反應關係。用刺激-反應關係來理解因果關係就能更好的看出在生物界的因果關係與必然關係的關係。張三罵李四,李四可能逃走,也可能與張三對罵,也可能對張三出手。外因是相同的,但是由於內因的不確定性,導致結果的多種可能性,在這種關係中,我們能夠更好的看到自我的存在,並且在自我行為中的作用,自由意志的存在是顯然的。張三罵李四這是外因,李四有其個性這是內因,這種內外因必然導致李四的行為,這是因果關係的必然性,但是李四到底是什麼行為,結果是什麼,卻具有多種可能性。因此關係是必然要發生的,但是結果是什麼不是必然的,這就是因果關係與必然性的關係。用不同的範疇來理解事物之間的關係其效果有明顯的差異。用因果關係來理解事物之間的關係更強調外因的作用,而用刺激-反應模式來理解事物之間的關係則明顯的突出了內因的作用。忽視甚至否定內因的作用,用外因來理解事物的變化發展,這是造成將決定論與自由意志對立起來的根源,當我的行為也是有內因來決定的時候,自由意志就是否定不了的事實。把事物之間的必然性等同於關係的必然性,這是將因果關係與自由意志對立起來的邏輯上的錯誤:有原因就有結果,這是關係的必然性,有A就有B,這是事物之間的必然性,關係的必然性不同於事物之間的必然性,這就是問題的邏輯根據。A=f/m,在這裡三者之間存在者必然聯絡,但是我們不知道m是多少,因此這是關係的必然性,而事物的狀態是不能確定的。三種意義上的因果聯絡: 1、邏輯上的因果聯絡 原因與結果在邏輯上是一對範疇,原因相對於結果而存在,結果相對於原因而成為結果。原因和結果在邏輯上互為條件,相互依存,沒有結果就沒有原因,沒有原因就沒有結果,這種邏輯上的因果聯絡是一種必然聯絡。2、辯證法上講的普遍的因果聯絡 辯證法研究的是世界的狀態,世界是普遍聯絡的,因果聯絡具有普遍性,世界上的任何事物皆處於因果聯絡之中,這對於每一個事物都是必然的、無例外的。這是辯證法所理解的因果聯絡的必然性,這種必然性就是它的普遍性,就是說任何事物都處在因果聯絡之中,這是必然的。3、事物之間的具體因果聯絡 任何事物都處於因果聯絡之中,但是原因和結果是什麼卻不是必然的。A是原因,B是結果,A和B之間是一種因果聯絡,但是B這一結果不是必然的,因為A是原因,結果可能是C而不是B。因此具體事物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但不是必然關係,相同的原因可以有不同的結果,同因異果。因果必然性是指原因相同結果相同,如果原因是確定的,結果是必然的,如果原因是A,結果一定是B,這是確定不易的,這就是必然性的含義。而按照這種必然性來理解,在具體事物中沒有因果必然性,只有相似性,相似的原因,相似的結果。4、因果必然性只存在於邏輯、數學、辯證法之中,不存在具體事物的關係中,具體事物之間只有相似關係,沒有必然關係。維特根斯坦說:相信必然性就是迷信。在自然界中沒有必然性,那麼,如果理解牛頓力學和相對論,按照牛頓力學,任何事物的運動都是遵循必然規律的,只要我們確定了運動條件的數量,我們就能計算出物體的運動軌跡。牛頓三大定律在邏輯上是必然的:慣性定律在邏輯上表述為,物體的狀態是由內外因來決定的,如果內外因不變,物體的狀態就不會發生變化;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在邏輯上就是:A=A,因此A-(-A)=0;物體的加速度與外力成正比,與質量成反比,a=f/m,這個定律在邏輯上就是事物的狀態是由內外因來決定的,外因就是所受的力,內因就是其質量,內外因共同決定論物體的運動狀態。牛頓三大定律在數量上也是確定的,它把事物的內外因用確定的數量來表示,因此就能根據邏輯上的必然性來計算出結果的必然性。但是自然界中事物的狀態是不確定的量,任何事物的原因都是不確定的量,這已經被量子力學所證明,因此物體的執行狀態就是一個不能絕對確定的量,因此自然界中只有關係的必然性,沒有事物狀態的必然性,任何事物的未來狀態是不確定的,因為決定它的原因的狀態是不能在數量上確定的,事物的狀態在數學上只有相對的確定性,自然界中只有相似性,沒有狀態的必然性,只有事物聯絡的必然性。牛頓力學的適用性是相對的近似的,它描述的是事物的近似值,而不是絕對值。條萊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