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配偶跟自己的父母享有同等繼承權?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的權力是相同的。所以配偶和自己的父母享有同等繼承權。
這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配偶和父母都是有繼承權的,但是
遺產是要首先要將共同財產劃出一半歸配偶,其他的才能由包括配偶在內的上述人員均分;
同時繼承權必需具備(1)必需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財產。(2)必需是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但
繼承權也會喪失的,
我國《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的喪失(剝奪)繼承權的情形有: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因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而喪失繼承權的,屬於繼承權的相對喪失。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如果的遺囑的情況下,應該是這樣分的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等於隨便誰都可以繼承。
即合法遺囑有優先繼承權。
但是合法遺囑有符合以下條件
立遺囑人應在自己意識清晰的時候,有兩個沒有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實意志,如有必要,最好進行遺囑公證。遺囑公證是效力最高的遺囑。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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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根據法律規定,配偶和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非要說個為什麼的話,我覺得一方面,我想立法者在創立繼承法時,考慮到和你最親近的人,基本是有三種,年輕時養育你的父母,中年時陪伴你的配偶,年邁時撫養你的兒女。這樣根據大部分人的情況是比較符合立法目的,不會產生太多的分歧。再一方面,就算引起糾紛,也是可以按照大家都比較認可的法律來處理。
那麼你說的老婆和媽媽同事掉進水裡,只能救一個,這是個選擇的問題。這和繼承權之間沒有什麼必然的衝突。就像你老婆對你50分的好比父母對你100分好少50分,但是不會因為少這50分的好,就應該要少分財產,這是一個沒辦法量化的問題。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如果有法律方面的問題可以關注我互贊諮詢。
沒有為什麼,這是王綱,硬要有個理由:丈夫負有贍養自己父母的責仼。家庭共同財產,丈夫50%,妻子50%自己拿走。要分的是丈夫的50%,雙方各一半。實際上妻子拿四分之三,父母四分之一。
以前看過一個故事:一個女兒幫助丈夫和孃家老父親打官司,最後贏了父親,父親氣的問女兒為什麼不幫自己親爹?女兒說: “女子出嫁後可以脫衣見夫,確要穿衣見父”。覺得這句話可以說明問題。
配偶和父母都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並且與題主之間均具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父母與你之間有撫養和贍養義務,配偶與你之間有夫妻扶養義務。
另外老婆和媽媽同時掉水裡,如果有能力的話,當然要兩個人都救。如果只能救一個,救誰都算履行法定義務。
如果你掉水裡,配偶和母親都在場,他們也都對你具有救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