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入股合作有哪些注意事項?半路和尚的深夜食堂2017-09-18 08:30:41

最重要的不是考慮利潤如何分配,應該是出現虧損如何處理?

在簽訂合作協議的時候,一定要簽署一份虧損情況下的財產和資金處理協議!

餐廳入股合作有哪些注意事項?季冉愛生活2017-09-20 15:47:43

跟你講2個故事吧,看完也許你會有所得:

前段時間跟老友Sam敘舊,我一進Sam的車,就問起他們火鍋店的事兒。

“你們那個CEO Ben,我觀察了好幾次,很可能比較適合當COO。”

Sam低聲說:Ben已經離開了。。。

“嗯???出了什麼狀況?”

Sam嘆了口氣。

81年的Sam,20歲第一次創業失敗虧到負債百萬,去連鎖餐飲火鍋店總部當了幾年職業經理人,三年前看到了潮汕火鍋的品類機會,因為人比較靠譜,獲得了親友們的財力支援,開始再一次的創業。

這次時間節點踏得比較準,加上曾經創業失敗的經驗和教訓,一路開到現在的16家店。

他們家的CEO Ben是Sam在職業經理人期間的上司。

Sam覺得Ben很專業,而且蠻講義氣、有事兒會罩著自己,開到第二三家模型清晰後,邀請他來加入。

選潮汕火鍋這個品類,因為Sam就是潮汕人。

潮汕人還有一個文化,是散財。

半年前一次我問Sam:你給了Ben多少股份?

Sam:40%。

“對方出了多少資金?”

“沒有。”

我大概花了一個多小時跟他講解了不同階段股權結構與核心團隊股權配置原理後,他終於明白了:

“我決定從下家店開始,邀請Ben也出一部分資金,多少不重要,在心理上用利益先繫結會更穩妥。”

可不知道為什麼,Ben始終以沒有現金為理由敷衍了事。

三個月後,有朋友悄悄提醒Sam,那家新開的山寨店的股東之一是Ben。

Sam瞬間蒙圈兒了,約定跟Ben聊聊。

Ben如約而來,並沒有否認參與了他人的山寨店,同時提交了辭職報告。

辭職的理由和開山寨店的理由荒唐到可以當成個年度段子,是、因、為、公、司、沒、給、他、買、車!!!

對於Ben來說,於情於理於道於義皆有錯,也許從一開始就始終是把自己定位為職業經理人而不是Sam的合夥人,但仍然希望藉著老資格獲得價值之外的紅利。

對於Sam來說,作為創業者經驗尚不夠老道,與核心骨幹缺乏深度有效溝通,未能在早期發現所託非人,應當慶幸事態沒嚴重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這個故事很常見。

關鍵的位置放錯人,會讓大家都受傷。

餐廳入股合作有哪些注意事項?

汪小柒在北京做了6年烤串兒。

餐飲這個江湖,混得年兒一久,自然會結識各種各樣的人兒。

尤其在北京,從名導演到小明星,從紅二代到老炮兒,還真是應有盡有。

去年,一個朋友介紹一臺灣財經圈紅人阿越,四大的。

說結交金融圈兒裡的人,有大把大把的資源。

然後往來頻繁,慢慢慢慢談到了合作。

阿越提議,從後一家店開始,和汪小柒品牌的門店開始股權合作。

阿越出55%資金佔55%,汪小柒出45%資金佔45%。

汪小柒第一次跟臺灣人接觸,加上希望透過阿越圈子的資源,對品牌未來發展能夠有良好的推進作用,再者感覺自己以前比較封閉,雖然這種合作形式自己好像蠻吃虧,不過是一家門店合作,試試就試試。

從雙方簽署合作協議的第二天起,就開始了劇情的大反轉,簡直就是狗血劇本一樣一樣滿滿的都是套路啊。

阿越先是派出了一位名校伯克利畢業生前來公司監管財務,說是監管財務,不過好像對於財務完全是外行,結果弄到汪小柒自己在報銷流程裡都卡在半路走不下去,想想也是醉了。

然後阿越還派出一位也是名校畢業的師奶級大嫂,開始教育汪小柒這個決策不對,那個決策沒有照顧股東利益,在任何事情上都要指手畫腳。完全忘了自己只是一家門店名義上的大股東,開始越界行使公司大股東的權利。

一天圈裡很熟的某商業地產老總給汪小柒來了電話,說你們有個股東阿越要拿個鋪子開分店。汪小柒回覆,我們只有一家門店有嘗試合夥的股東,其他沒有任何合作範圍,這個品牌的持有人還是我汪小柒本人。

對方一聽就明白了怎麼回事兒,畢竟也是認識這麼多年,就一口回絕了阿越擅自開分店想拿鋪的要求。

當天晚上,幾個黑道小混混去店裡砸場,砸場完畢半小時後,阿越發來簡訊問汪小柒場子被砸是否要幫忙,拜託,被砸時所有人都被告知按兵不動不得外揚現在還沒有離開正在打掃呢,那這位阿越除了是幕後黑手外,如何獲得這件事情的訊息呢?

更可笑的是,阿越,這個四大、金融圈裡的紅人,還起訴了汪小柒。

要求汪小柒將品牌無條件轉讓給她,還要賠償她的吧啦吧啦什麼損失…

簡直就像一張狗皮膏藥,看來硬扯還是要做好拉痛面板的準備啊。

在即將開庭的前一天,也許老天爺也看不下去了。

阿越在公路上被一輛急速變道的工程車蹭到,連人帶車掉進了臭水溝。

結果又突降一場罕見的雷雨,廣渠門慘案差點再度重演。

死裡逃生的阿越被消防隊員解救後大病了一場,病癒後撤回了起訴,擺了酒席向小汪斟茶認錯,承認自己過去豬油蒙了心想吞併汪小柒的企業,現在知道錯了,從此退出合作,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這個故事也很常見。

找合夥人就像找配偶,輕率不得,找到對的人、才是最重要。

品牌經營之路,就像一趟長途巴士,一路上在不同的站有不同的人會上車下車,因為每個人心裡的目的地不同,而唯一始終都在的,只有司機(創始人)一個人。

在品牌經營這條路上,找到對的股東、對的合夥人、對的核心成員、對的投資人、投資機構都至關重要。很感謝邀請我回答問題,希望採納答案。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我,每天會更新相關文章,也可私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