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哪些網路上的奇葩故事能否驚爆?睡前故事青年2018-11-14 20:06:44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有個美女嫁了個公司老闆。

此老闆外形不佳,不佳到什麼程度呢?不佳到他的美女妻子不願意給他生孩子,擔心生出來的孩子跟他一樣醜。

美女懷孕之後,沒告訴老闆,悄悄去做了人流。

美女有個閨蜜,此閨蜜長相平平,丈夫卻英俊非凡,氣質、身材俱佳。 美女想了想,決定找閨蜜幫忙。

她把自己的擔心、自己私自流產的事都向閨蜜和盤托出。 閨蜜聽了之後還挺理解的。 美女就說:“你給我幫個忙唄。” 閨蜜有點懵,她能幫啥忙? 美女說:“借你老公用用,不白用,等我生了兒子,給你五萬塊。”

閨蜜一開始有點生氣,但是五萬塊!那可是九十年代的五萬塊!她想了想,答應了,要求美女寫下字據。然後拿著字據回去做自己帥哥丈夫的工作。

帥哥最後答應了。 於是美女和帥哥到賓館開房。 後來美女生下一個漂亮的女兒。 閨蜜很開心,她等著美女兌現五萬塊的承諾。左等右等,美女的女兒都一歲多了,美女還沒有給錢的意思。

閨蜜坐不住了,到美女家去要錢,開口還是蠻迂迴的,誇美女的女兒長得漂亮,眼睛和自家兒子一模一樣,誇完開始討債。 美女白眼一翻:“想得美!當初說好生兒子,現在是女兒,搞得我扔也不是,養也不是,不找你們要錢就不錯了!”

閨蜜勃然大怒,上法院起訴了。 開庭之後,老闆憤怒異常,他認為閨蜜是窮瘋了,來訛錢的。他怎麼也不能相信自己老婆會打掉孩子找人借種生孩子。

美女不認賬。 帥哥抵死不認。畢竟那個年代開房記錄都是手寫的,也沒有實行實名制,又過去兩年了,證據和證人早沒了。 閨蜜掏出精心保管的字據。 法庭經過調查取證,外加驗血型,最終確認帥哥是美女的女兒生物學意義上的父親。

閨蜜幾乎當庭仰天長笑。 但是法庭的判決讓她傻眼了:美女和閨蜜的協議因違反公序良俗,無效。美女的女兒是帥哥的非婚生子,帥哥必須承擔撫養義務,每月必須給女兒三百元撫養費。 後續? 那篇報道沒寫。 後續應該會很精彩的。

再來一個。

時間還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某縣城。A男和B女經介紹認識,戀愛並結婚。 生育一女之後,大概孩子兩歲時,B突然對A說自己性冷淡,不能滿足丈夫。

話說這兩人工作單位不在一塊,A雖然也是縣裡某單位的職工,但常年被派到鄉下去工作,一個星期也就回來兩天。儘管如此,A對妻子表示了充分的理解。

大概孩子四歲時,有一次,A輪休回家。B的閨蜜C女到他們家來探望B。 B之前對丈夫說她被派出去學習了,孩子也送回了外婆家。

孰料一番寒暄之後C說:“你老婆做了人流,現在身體好點沒有?”C說著還把手裡的紅糖包遞給A。 A頓時滿腹疑問:人流?!B不是性冷淡嗎?! A不動聲色,閒聊了幾句,把C送走了。

後來A請假跟蹤B,發現B下班之後買了菜進了一個小區的一戶人家裡,後來一個年輕的男人進了那房子。 A強忍一口氣,騎著腳踏車去了老丈人家。

老丈人一家見女婿上門,都挺高興的。但聽了A的陳述之後,都大驚失色。 B有個弟弟,脾氣火爆,當場表示要跟姐夫去捉姦。 於是A領著老丈人、小舅子直奔那個小區。 當然是砸開門當場捉姦在床。

戶主D——也就是被A目睹走進房子的那個男人——非常不解和憤怒:“我們是合法夫妻,你們這是幹什麼?” 說完,D翻出結婚證,抓姦三人組一看——可不是B和D的結婚證嗎?!

登記照上赫然是B和D,只不過B用了另一個名字。 D說他和B是幾年前在學習的地方認識的,情投意合,結為夫妻。

A一聽,這倆情投意合的時候可不就是B聲稱自己性冷淡那會嗎? 老丈人和小舅子一聽,都氣得不得了,當眾把B和A已婚多年且育一女的事說了出來——沒錯,有圍觀,砸門動靜那麼大,又是大家夥兒喜聞樂見的捉姦,大夥兒能不圍觀吃瓜嗎?

B當天晚上跟A回家了。老丈人和小舅子不停地向A道歉,要B承諾從此和A好好過日子,得了保證也就放心回家去了。 A從此對B死心,也不和B同房了。

不過他為了孩子,並沒有宣揚B重婚的事。 B不反省自己,反而想出來一個招數:讓A也出軌,達成心理平衡。 她找到上次來探望她的閨蜜C,坦承自己性冷淡無法滿足丈夫,請C“幫忙”。

C心慕A已久,聽說有這等好事,痛快答應。 於是B算著A回家的日子,把女兒送到外婆家,又把C叫到家裡來過夜。

A回家當晚已經很晚了,他走進主臥,發現床上有人,就轉身去了女兒的臥室,沒想到女兒的臥室床上也有人! B躺在女兒的床上,她想沒有不偷腥的貓,A看見送上門的女人,哪有不動心的道理?

她睜著眼睛等著自己謀算事成的捷音,壓根沒睡。A發現不對,和她對峙,她索性把話說開了,大意是你去把C睡了嚐嚐鮮,咱們今後好好過日子。

A勃然大怒,把C趕走,把B的東西扔出了主臥,後來把女兒送回了奶奶家。 B呢,沒過幾天就不甘寂寞,去了D的家。

然後再次被捉姦三人組捉姦在床。 B高喊:愛他!不後悔! 這次老丈人和小舅子也不護著她了。

A和B離婚。 之後B和D成了合法夫妻。 半年之後,A在別人的介紹下,和一個小學老師E重組了家庭。E喪夫,帶著一個遺腹子,但是為人很賢惠,對A的女兒就像對親生女兒一樣。美中不足是E的學校也在郊區,一個星期也只能回來兩天,而且學校和A還不是在一塊的。

A權衡再三,調動了工作,回了城,方便照顧家裡。一家四口倒也其樂融融。 有一個週末,E沒有回家。 A不放心,帶著女兒去接沒接到,回家之後發現B躺在主臥的床上。

B聲淚俱下地說,想女兒,覺得還是A好,想重新開始。 A把B趕了出去,換了門鎖。 我記得故事就寫到這,沒有後續了。

同上一個故事,感覺後續故事會很精彩。

還有一個,這個故事好像是在《故事會》上看到的,不確定是否是真事改編的。人物的名字都忘記了,就隨便取名了。

還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不過要先介紹一下當時住房的一些頗具時代特色的細節。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單位分房子,但大部分房子都不帶洗手間。還有電燈開關都是拉繩式的,拉繩通常位於房間的正中間或是進門的位置,關聯開關在當時是十分罕見的。還有一個與關鍵情節有關的法律細節放在後面解釋。

帥哥小明同學娶了個相貌平平的老婆小麗,因為小麗的父親是公司老闆,小明追求嬌生慣養的小麗就是奔著老丈人的錢去的。

小明在家伏低做小,伺候老婆。小兩口的日子倒也和和美美。 但是好景不長,小麗的父親突發腦溢血,就此撒手人寰。公司呢,被老丈人的合夥人拿走了。小麗沒能繼承到多少財產。

於是小麗在小明的眼中越來越醜陋。 小明決定離婚,並且有了外遇。 誰知小麗就是不同意離婚——萬貫家財都沒了,只剩個還拿得出手的丈夫,哪捨得放手?再說,她憑什麼要離婚成全丈夫和小三。

於是小明從家裡搬了出去,並且不給小麗生活費——此前小明每一分工資都是上交給小麗的。 離婚持久戰進行了差不多一年多。

後來小明的情人懷孕了,天天催他離婚好再婚給孩子一個合法身份。 小明就隔三差五地回家逼小麗離婚。 小麗總是咬定青山不放鬆。 這天小明又回家逼小麗離婚,兩人在家門口進行了一番例行談話之後,不歡而散。

小明轉身看見了一個美女,這女孩子美得驚人,小明只看了一眼就魂不守舍。他看著美女走進了隔壁鄰居兼同事大偉家裡,才想起來美女不是別人,是大偉的小姨子靜靜。 當年的黃 毛丫頭變成了大美女!

小明激動了,他知道大偉的老婆就要生產了,正在住院,這靜靜應該是過來幫忙的。

小明在單位裝作不經意地和大偉閒聊,得知大偉為了避嫌,晚上不回家住。小明頓時覺得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當天晚上小明趁著黑燈瞎火,弄開了大偉家的門鎖——老式門鎖,特別好開,有的時候一張身份證就能劃開——悄悄摸上了靜靜的床。

大吃一驚的靜靜激烈反抗。 小明壓低聲音裝作大偉向靜靜表白,以大偉的身份說自己對靜靜愛慕已久。 靜靜一聽是“姐夫”在向自己表白,震驚不已,反抗的力度小了下來。 小明藉機將靜靜壓倒在床上。

靜靜突然聲淚俱下,她說自己喜歡姐夫也很久了,就是覺得有點對不起姐姐,還有她現在肚子不舒服需要上洗手間。 小明一聽有門,趕緊答應了下來。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帶洗手間的套間比較少,小明和大偉的房子都不帶洗手間,住戶只能去公廁。於是小明放靜靜離開,自己躺在床上等靜靜回來。

小明只覺得時間太漫長,有度日如年的感覺,終於,他聽見大門吱呀一聲,一個黑影悄無聲息地摸了進來。小明大喜過望,趕緊上前一把將來人抱起放在了床上,然後把事給辦了。

事畢,姑娘哭了,哭著求大偉哥不要把此事告訴別人。 小明好一番賭咒發誓,方才揚長而去。 第二天在外借宿一晚的大偉趕到醫院看老婆,然而老婆一臉怒容,大罵他無恥。小姨子靜靜臉衝牆坐在一旁。

大偉的老婆罵完,讓靜靜上前動手收拾大偉。 大偉一臉莫名其妙。 靜靜終於轉過臉來睜眼看了大偉一眼,小姑娘有些吃驚:“姐,不是他!昨晚那人被我撓花了臉。” 經過老婆和靜靜的解釋,大偉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後來大偉陪靜靜去報了案。 案子並不難查,趁大偉不在家冒充大偉作案的肯定是對大偉家知根知底的熟人。所以老公安老李很快就查到了小明。

小明一開始還抵賴。後來經不住老公安的盤問,都招了,但他堅稱靜靜是自願的,還讓靜靜作證。 靜靜呸了一口:“呸!別瞎說,我壓根就沒讓你得逞!” 原來昨晚靜靜施緩兵之計,假意答應,脫身之後直奔醫院找姐姐去了。

可是小明確確實實和一個女人共赴巫山啊! 明明是強姦案卻找不到受害者? 老李勘查現場的時候發現一條螞蟻組成的黑色細線從大偉家延伸到了隔壁鄰居的門口,他仔細檢查一番,發現那是螞蟻都是被蛋液吸引過來的。他讓大偉、靜靜清點了一番物品。

靜靜說她昨天拿過來的蛋少了幾個。 於是老李去敲隔壁的門。 小麗出來開門。 一開始她堅決不肯承認自己昨晚到過大偉家。 老李指出蛋液的存在。

小麗頓時翻臉:“他要告我盜竊,我還要告他強姦呢!” 原來自從小明不給小麗錢之後,沒有工作和積蓄的小麗只得變賣家產維持生計,漸漸地能賣的財物賣得差不多了,小麗就開始了小偷小摸。

昨天在家門口小明看見了靜靜,小麗也看見了靜靜,只不過小明看見的是靜靜的美麗,而小麗看見的是靜靜手裡的食物,她知道這段時間大偉為了避嫌晚上在外借宿,她覺得靜靜年輕瞌睡多,所以動起了行竊的念頭。

她盯梢到半夜,沒想到靜靜居然匆匆忙忙出了門,都忘了鎖門。所以她毫不客氣地進了大偉家。沒想到“大偉”居然在家,還把她給…… 小麗本打算自認倒黴,但有點咽不下這口氣,等“大偉”走後,她拿走了幾個雞蛋,動作稍微重了點,於是蛋液灑了一路,讓老李順著螞蟻找到了她。

聽完小麗講述的事情經過,老李頓時很為難,因為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婚內強姦不算強姦。小明和小麗雖然分居鬧離婚,但還是合法夫妻。

所以這事就算家庭矛盾了? (聽我家萌先生說,在婚內強姦不算強姦的年代,只有極個別的婚內強姦才被判定為強姦,例如有個案子是丈夫在野外強行和妻子發生關係,最後被判定強姦,因為是在野外。)

但小麗知道真相之後,思考片刻:“李公安,這不是家庭糾紛,在事發的時候,小明以為我是靜靜,他不知道我是他的妻子;我以為小明是大偉,我不知道那是我的丈夫……”

自從小明提出離婚,孤立無援的小麗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變賣家產、小偷小摸以維持生計之餘,自學了一番法律。因此小麗分析起案情來居然頭頭是道。

經過小麗的一番解釋,老李茅塞頓開,他逮捕了小明並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 在小麗、靜靜、大偉的指證下,最終小明強姦罪成立,進去撿肥皂了。

您有哪些網路上的奇葩故事能否驚爆?眼睛瞪得像槓鈴2017-07-27 19:05:50

絕愛

文/劉炳鸚

我的小學語文老師,她的兒子十二歲的時候,被人販子拐賣了。

孩子很可愛,我看過照片,純真的眼神,穿著自己媽媽新買的格子襯衣,依偎著我的老師,撒嬌的表情,絲毫不知道厄運就在前方。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男孩子被拐賣了沒有什麼,最多被幹幹苦力,然後也不會和女孩子一樣,受到更可怕的事情。所以我老師也總覺得,至少不會被強姦懷孕什麼的。

老師隨後報警了,但是根本沒有線索,那個時候監控不普及,只是有一個老婆婆說,她看到有人扯著她的兒子上了一輛車,然後眨眼就不見了。警察查了很久,也沒有找到。

我的老師大概也是灰心了吧,還好自己還有一個女兒。但是她從來沒有放棄過尋找自己孩子,沒有真正放棄過。

大概過了十多年後,警察找到她,說她兒子已經找到了。

但是,她卻不敢相認,也根本不敢去見。

因為她兒子已經變成了人妖。

原來,當初她兒子被人販子拐賣到了河南一帶,用各種迷暈藥囚禁他,然後把他走私到了泰國。

在泰國的時候,被一個戲班的老闆買了,因為生的像女孩子,那個變態叫了一堆人先把他輪姦了,然後第二次轉手出賣,最終被另一個唱戲的老闆買了。這個老闆為了謀取更大利益,為了賺錢,喪心病狂讓他服藥,做人妖。然後登臺表演,被看中了,就得賣。

辦案的警察講述的時候,聲音都顫抖著:後來他在服藥的期間,也被逼著去接客,各種外國人和變態,一旦不去,就會有人用鞭子毒打他,拿辣椒水去灌他下體。最終,為了活命,他不得已按照老闆的話去做。

不幸中的萬幸,已經成為一個人妖的他,表演的時候被一個好心的中國人發現了,幫助他逃了出來。最後在海關警察的幫助下,回國了。

這麼多年來,他始終記得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家,自己的妹妹,在他隨身攜帶的行李中,始終帶著當年被拐賣的時候,老師給他買的衣服。他告訴警察,他多麼渴望見到自己母親,見到自己妹妹,告訴她們,他很想她。他在見面的前一晚,不停洗澡,對警察說自己有點髒,怕會讓媽媽和妹妹不開心。他很緊張,甚至開始幻想自己未來和家人一起生活的場景。

警察告訴他,他媽媽一定會很開心的。很開心和他團聚。

他微笑著說,

過去的痛苦都過去了,

自己以後一定會幸福的。

他一直以為自己母親看到自己回來,會驚喜萬分,抱著他訴說在離去的這麼多年,她是多麼想念自己的兒子。只是沒想到他母親看到他的樣子,居然猛搖頭,說自己兒子不可能是不男不女的樣子。甚至質疑說這是假冒的。

為了證明身份,警察讓他們做了親子鑑定,最後證明就是當年被拐賣的兒子。但是老師此刻仍然無法接受,她不能想象,人妖兒子回來,鄰居會怎麼看她,自己的生活會有什麼變化。

最後僵持不下,警察都看不下了,說不管怎麼樣,他都是你兒子啊,但是老師死活都接受不了,最後她兒子跪下來,磕了幾個頭,哭著說自己此生沒辦法報答生養之恩,還請母親多保重,自己會走,不會給家人造成任何負擔。

走的時候,他把在泰國賺到的珠寶和一些錢留給了警察,讓他們轉交給自己的媽媽和妹妹。

第二天,他就跳樓自殺了。

警察通知家屬的時候,我的老師呆若木雞,一個勁說自己不是故意的。警察說:我知道。可是他已經死了,好好安葬他吧,別讓他在那一邊也沒有媽媽愛。

兒子自殺不久後,老師辭職了,從此,她像瘋了一樣,眼巴巴拿著兒子的照片,坐在門檻上,看著別的小孩傻笑。

當我媽媽和我說起這個事的時候,我哭了,有些不解,她兒子受了那麼多年的苦,從來沒有放棄找到自己母親,僅僅因為怕別人閒言碎語就不被承認,真的愛自己的孩子嗎?

她兒子自殺的時候,該有多絕望,自己第一次被拐賣,受盡委屈和折磨,只因為是母親支撐著他活下去,多少個日夜,是因為懷抱著想要見到母親和妹妹的心,才活了過來。這一次,是母親親手將他推向了地獄。

每次,看到老師的時候,我希望,她真的後悔過。

您有哪些網路上的奇葩故事能否驚爆?

補充一下,在泰國,做人妖,都是隻能通過出賣色相維持生活,淪為老闆賺錢的“工具”。社會地位低、定期打雌激素、平均壽命不到40歲……為了生活,放棄了幾十年的生命。但是,被拐賣的窮人小孩做人妖,是隻打激素不變性的。這也是壽命急劇縮短的原因。人妖在泰國是受到歧視的。雖然法律規定她們為男性,可是從來沒有人把她們當作男人看待,只把她們視作一群玩物。她們自幼接受女性化的教育和薰陶,使性格、形態都表現出女性特徵。在小學期間,她們在心理發育上就出現嚴重不平衡。社會的歧視使她們感到自卑和絕望。

發現世界的樂趣,歡迎關注頭條號:

一杯羊白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