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做到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放棄自以為是,堅守天外有天,懂得兼聽則明,明瞭天道迴圈
只有聖人能做到,非真正的偉人就不可能有海一般的胸懷。
這是在人民內部矛中應堅持的原則。要真正做到,必須人人都有以人民利益為重的公心,不以私見來對待他人,接受批評的人也不以私見來看待別人的批評。唯一的標準是是否合符絕大多數人利益。要做到,只有提意見和被提意見的人都堅持這一標準。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對事不對人,才能讓人信服。以事實為依據,就是用發生的具體事件或具體的權威資料說話,而不是道聽途說。以法律為準則,要做到孰悉相關法律法則,不亂說亂講,言語在法律規則框架內,不超越法律紅線。曉之以理,就是擺事實,講道理,做到以理服人。動之以情,就是以人為本,區分法律、道理、人情各自標準,不一概而論,做到有情有義。對事不對人,就事論事,把事情產生的主客原因、產生的危害、造成的損失、預防措施等講清楚,不搞個人攻擊。能做到這些,不論是給上級提建議,還是批評下屬,都能讓人理解。當然,要讓百分之百的人接受,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凡事個例總有。
也就說說而已,你還真信?
有人能做到,少之又少,大多隻是說說罷了,可別當真,前有老右,後有?有什麼自想。
要做到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這個議題,我個人認為,大致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必須自律堅定地保持好政治站位,出言須源自克己奉公,不能混談於自由主義、各私各利的無政府狀態之中。二是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以法律法規為準繩,闡述矛盾問題簡明扼要。三是言出要注重證據鏈條,這也是法治精神的要義。四是要有足夠的擔當精神,萬事萬物都有其內在的規則規律,讓正能量像暖暖的春風一般環繞著祖國的大地!拙見!抱歉!
問題是好問題,但要做到很艱難。現在人受慣性思維,想當然只有我說的是正確的,你說的事實均不正確。輕則說你造謠,重則開口亂罵,不惜自損形象,傷人無辜。
其是無助搞清事情,還原真相,還造成網路文化低俗化。
希望每個人不管你同不同意對方觀點,都要讓人說話。有問題文明爭論。大不必做網路流氓。
擺道理,講事實。言要有物,不能空洞,也要講究方式。比對,採取合適方案,改不正確的地方,注意易發生錯誤的地方。這樣才能做到…。
要做到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應該遵循實事求是,合法合規的原則。造謠惑眾、觸犯法規、形成惡劣影響或損失必須依法追究責任。
說起來容易,真正做到很難,無數歷史事實證明,講的話如果太真(實)了絕對不會有好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