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通訊脫密協議是否有效?春風吻上我得臉25802021-07-14 23:45:15

保密協議和脫密期講的不是同一個事情,也沒有必然的聯絡。接受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保守該商業秘密,這有點像是法定的義務。

現在企業透過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進一步約定該保密義務。

與競業禁止(離職後不得從事與原公司相競爭的行業)不同,保密的義務可以是終生的,只要那個商業秘密一直還處於未公開的狀態,員工就得一直保守秘密(無論是在職,還是離職,或者離職多少年後),沒有時間限制的。脫密期,指的是:在於員工簽訂的合同期快要期滿前一段時間,公司可以根據之前的約定,將員工從原崗位上調離到新的崗位,在這段時間裡讓員工與商業秘密有所隔離,因此達到“脫密”的目的。

因為,有很多的商業秘密具有一定的時效性,一旦員工離開這個崗位一段時間,其原來掌握的秘密也就可能不成為秘密或者沒有過多利用價值了。

脫密期的長短,一般是由公司與員工進行協商約定的。某些公司會選擇採取脫密期這種方式來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脫密期這種方式,與競業限制比較起來,公司無需支付額外的經濟補償。希望以上資訊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