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三以後告男方需要什麼證據?使用者82074898069992022-07-23 10:10:22

1、書證,比如:保證書、情書,同居房屋的購房合同、產權證、租賃合同等

2、物證,比如:照片、禮物等。

3、視聽資料,比如,錄影帶,電話(包括手機)通話記錄,手機錄音、簡訊,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4、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所瞭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和當事人所作的陳述。能夠了解重婚事實的知情人範圍主要是當事人的親朋好友、雙方同事、鄰居之間。

5、當事人的陳述,是指當事人自己對所瞭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