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三原則?心悅怡人12022-01-13 20:38:10

公民參與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權利,依法履行政治性義務,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第一,這一原則的法律依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公民享有權利與履行義務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這項原則表明公民平等地享受權利、平等地履行義務、平等地適用法律。

第二,公民享有權利與履行義務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憲法、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平等地履行憲法、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一是國家在依法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方面,對任何公民一律平等。

二是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制裁。

三是國家在依法實施處罰方面對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2。堅持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原則第一,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二者不可分離。權利與義務在法律關係上是相對應而存在的,權利與義務都是實現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徑。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權利的主體,又是義務的主體。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確保權利的實現。

第二,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具有統一性,二者相輔相成。一方面,國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權利,使公民真正認識到自己是國家的主人,更加自覺地履行公民的義務;另一方面,公民自覺履行義務,必然促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為公民享有和行使權利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因此,不能把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對立起來。

第三,堅持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原則要求。一方面,要樹立權利意識,珍惜公民權利;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樹立義務意識,自覺履行公民義務。

3。堅持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國家利益相結合的原則第一,國家、集體與公民個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在行使公民權利與履行公民義務時,必須把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結合起來。第二,當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產生矛盾時,公民的個人利益必須服從國家利益,這是公民愛國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