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配和退出機制?有人叫我肥子哦2021-01-30 15:56:25

合夥人股權應該如何分配?有以下這樣的分配原則:

利益第一,情感第二;有領頭人且合夥人平等;控股權和控制權分配;捨得分和收的回;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這五大原則

還有以下三種分配方式:

1。 絕對控股型

在創始人投錢最多,能力最強的情況下可以採用這方式: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員工股權15%,創始人擁有一票決定/否決權。

2。 相對控股型

除了少數事情,比如增資、解散等需要集體決策,其他大部分事情還是由創始人決定,在這種方式中:創始人佔51%的股權,合夥人佔34%,員工預留15%的股份。

3。 不控股型

創始人股權佔34%,合夥人團隊佔51%,預留員工股權15%。這種方式適合於合夥人團隊能力很強,創始人只是在戰略上有優勢這樣的情況。

事實上,不是隻有控股才能控制公司,還有不控股也能控制公司的情況出現。這裡涉及到幾種控制方式:

1。 投票權委託

這種方式創始人雖然不佔有很大的股份,但卻擁有比股權份額大的投票權。比如京東劉強東,在上市前只有20%的股權,但是有50%的投票權。

2。 一致行動協議

這種方式是指所有事項先在董事會內部進行民主協商,得到一致意見,否則就以創始人的意見為主。

3。 持股平臺

創始人使用此方式可以將合夥人員工的股份放在持股平臺上,這樣可以將合夥人和員工的股份全部集中到自己手裡。

合夥人股權不僅要有分配機制,還要有退出機制方案。企業發展不會是一番風順,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可能會產生和合夥人的糾紛。在這種情況下,合夥人股權退出機制十分重要。那麼有哪些股權退出機制方案呢?

1。 提前簽訂協議,協商好退出的問題,要和合夥人提前簽訂協議,把股權退出的問題商量好,比如簽訂這樣的協議:任何合夥人中途退出,就意味著放棄股權主張的全部權利。在生意場上,沒有永久的朋友,沒有永久的敵人,只有永恆的利益。

2。 設定合夥期限,以及高額的違約金條款,設定合夥期限,即要求合夥人不得在期限內將股權退出,一旦違反則會向退出的合夥人收取高額的違約金。這樣可以保證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同時也對不遵守合夥期限的人產生威懾力。

3。 股東中途退出,股權溢價或折價回購,一方面對公司具有巨大貢獻的合夥人選擇中途退出,要認可他對公司所做的貢獻,可以按照一定的溢價或折價回購股權;另一方面公司創始人還要考慮到退出價格基數和溢價或折價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