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設定國家標準?zaihuishou19822021-01-30 15:11:50

道路交通標誌的高度設定的規定

標記高度是指從標誌牌下邊緣到路面的垂直距離。 標誌的高度不應侵入道路的邊界。 對不同地點設定的不同型別交通標誌的高度有不同的要求。 一般來說,交通標誌的高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1)安裝在路肩上的標誌距離路面1。8〜2。5m。 在特殊情況下,如果被視線阻擋,可能會增加。 標示牌的外緣距離路邊實線或肩緣不少於30釐米。

2)當道路有路緣,排水道或人行道時,或者有可能停車或行走時,從標誌下邊緣到人行道或肩部的最小高度為2。1mm。

3)在同一標記上設定兩個或多個標記時,下標的下邊緣高度可以從標記高度減少0。3m。

4)安裝在道路中心隔板上的標記的下邊緣應距離地面最小高度為2米-久盛通交通設施。

5)安裝在導流島,分隔線,綠化帶和其他非乘客位置上的標記,其下邊緣的地面最低高度應為1米。

6)在高速公路上,路邊標記距車道的最小高度為2m。

7)在降雪量大的地區,標誌的高度應考慮到積雪厚度和冰厚。 標誌的高度可以用伸縮杆進行調節。

8)安裝在門架上的標誌,其下緣離路面的高度,應根據道路要求的間隙高度要求確定,一般不低於5。2m。

9)當懸臂上安裝指示牌時,標誌下邊緣的高度應根據道路規定的間隙高度進行設計,一般不應小於5。2m。

10)標牌安裝在路邊結構上時,安裝速度為2〜2。5m; 招牌的外邊緣距離路邊實線或肩邊不得少於30釐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