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萬曆中,錢若賡守臨江”文言文翻譯?使用者21414556310050212019-08-24 16:32:32

翻譯:萬曆(明神宗年號)年間,錢若賡做臨江郡的行政長官。

出處:《錢若賡斷鵝》

原文:

明萬曆中,錢若賡守臨江,有異政。有鄉人持一鵝入市,寄店中後他往。還,索鵝,店主賴之,雲:“群鵝我鵝也。”鄉人不平,訟於官。公令人取店中鵝,計四隻,各以一紙,給筆硯,分四處,令其供狀。人莫不訝之。食頃,使人問鵝供不?答曰:“未。”又頃,下堂視之,曰:“狀已供矣。”手指一鵝曰:“此鄉人鵝。”眾人怪之,守曰:“鄉人鵝食草,糞色青;店鵝食谷粟,糞色黃。”店主服罪。

譯文:

萬曆(明神宗年號)年間,錢若賡做臨江郡的行政長官。有個鄉下人拿著鵝到集市上,寄存在客店中,去別的地方。這個鄉下人回來後索要自己的鵝,店主抵賴,說:“這群鵝都是我的鵝。”鄉下人不服,到衙門去告狀。錢若賡命人取來店裡的鵝,共計四隻,各給它們一張紙,筆、硯,分在四個地方,讓它們寫供狀。人們沒有不感到驚訝的。一頓飯的時間,派人問鵝寫完供狀沒有?差役回答說:“沒有。”又過了一頓飯的時間,到堂下看看,說:“鵝已經招供了。”並指著一隻鵝說:“這是鄉下人的鵝。”人們感到很奇怪,錢若賡說:“鄉下人的鵝吃野草,糞便的顏色是青色的;店主的鵝吃穀物糧食,糞便的顏色是黃色的“。店主於是認罪。

簡介:

錢若賡,字德成。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

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第二甲第二十名進士出身,於禮部任職期間,因選妃事得罪明神宗。官至臨江(今江西省清江縣西臨江鎮)知府,有鄉下人提四隻鵝上市趕集,因有事寄存在客店中,後來店主抵賴說:“群鵝我鵝耳”,鄉下人一狀告上衙門。錢若賡從鵝糞中判斷鵝是鄉下養大的,於是店主認罪。

萬曆年間,因得罪權貴,被神宗投入詔獄達三十七年之久,終不得釋。下獄時其子錢敬忠年僅一歲,天啟二年(1622年)敬忠中進士。錢敬忠上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氣血盡衰……膿血淋漓,四肢臃腫,瘡毒滿身,更患腳瘤,步立俱廢。耳既無聞,目既無見,手不能運,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氣,謂之未死,實與死一間耳”,熹宗朱由校下旨“汝不負父,將來必不負朕。”終於將他釋放。

參考資料

古詩文網:

http://so。gushiwen。org/view_7238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