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絲毫的損傷。指愛護身體如同敬愛父母。
原句: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出處:
《孝經·開宗明義》:“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譯:身體肌膚,接受的父母,不敢毀傷,這是基本的孝道。
明-沈鯨《易鞋記》三一:“自古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你今日暫時出家,豈可把父母遺體輕棄”
授予,給。全句的意思是身體上的每一寸面板,每一根頭髮都是父母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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