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對後世的影響是不是加深了人的法律意識?史冊拾遺2018-02-07 15:41:35

毫無疑問確實是這樣

西周以來法律更像是以周禮為核心的禮儀,吉凶軍賓嘉,用來約束世卿世祿的奴隸主貴族階層的,春秋時期的更是流行“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而這種思想在此時已經發生動搖。

典型的是晉國大夫叔向聽聞鄭國制定刑律,鑄之於鼎,公佈於眾。叔向認為此事不合舊制,就給鄭國執政子產寫去一信,極力反對這樣的政治措施。他從多方面闡述了鑄刑書的不妥,“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古昔先王的傳統是不制定成文法。只有到了政治衰敗的時候,才會制定成文法,“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但並不公佈於眾。鑄刑書這樣的做法是從來沒有過的。其次,鑄刑書以後,“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可見公佈成文法會嚴重侵害舊貴族的利益,舊貴族就不能任意解釋法律,為自己脫罪和侵漁百姓了。

商鞅在秦國制定的新法

頒佈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

輕罪用重刑;

廢除舊世卿世祿制, 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受此影響秦國以法家學說治國,在這之後頒佈的《秦律》更是後世王朝立法的模版。

商鞅本人也是很慘,被自己制定的法律坑了,最後被車裂,令人唏噓。

商鞅的主張 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他可以說是中國最有名的立法家和強有力的執法者。

蔡澤:夫商君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賞,有罪必罰,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以靜生民之業而一其俗,勸民耕農利土,一室無二事,力田稸積,習戰陳之事,是以兵動而地廣,兵休而國富,故秦無敵於天下,立威諸侯,成秦國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