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鐵霸座女事件中,你覺得我們是否應將座位號寫在座位上呢?一無所有19692018-09-21 15:55:30

問這個問題的,有這種想法的,純屬腦子進水!

對於無賴無恥之人,任你怎麼做,它都會有無數個藉口,甚至不要藉口而違反規則。說把號碼標記在座位上的,都是沒好好想過的,這樣做的結果,只能是增加更多的矛盾和糾紛。

多年前的綠皮火車,確實是有把座位號標記在座椅靠背上的,但那時候的座椅都是固定的,不能轉向的。

現在的高鐵動車把座位號標記在行李架上,並標明哪個號碼靠窗戶,哪個靠過道,已經標明得很清楚了,基本不存在看不懂的問題。因為高鐵列車的座椅是可以轉動的,一般座椅方向都是面對火車前進的方向,回程的時候,再把座椅轉過來。這樣,靠窗戶的就固定靠窗戶,靠過道的就固定靠過道。

如果把號碼標記在座位上會產生什麼問題呢?舉個例子,本來1號靠窗戶,3號靠過道,這時候,3號座位的乘客先到,為了靠窗戶,他把椅子轉個方向,3號就變成了靠窗戶,1號就變成了靠過道,同時,座椅的方向也是背對著火車前進的方向。以此類推,那就變成誰先到,誰就掌握了選擇靠窗戶的主動權,整個車廂的座位方向也會亂七八糟,同時,本來靠窗戶的那位也不會服氣,那火車上不是吵翻天?畢竟沒有哪條規定說座椅的方向一定要面對火車前進的方向。因為也曾見到過前後排都是熟人的乘客,為了便於聊天,其中一排把座椅轉個方向,幾個人相對而坐的。

不管是霸座男還是霸座女,其實本質上並不是不知道區分自己的座位在哪,而是純粹的蠻橫不講理,加之列車員和乘警處理不當,事後處罰過輕,才能讓這種現象存在的。

就拿那個霸座女來說,乘警完全有理由讓她出示身份證,可是卻被她懟得不知如何回答,核對票,證,人一致,這是乘務員和乘警的權利和職責。就算不是此事,乘警也是有權利檢視身份證的,如果不配合,那就是抗拒執法,乘警有權利和職責採取進一步措施,這種情況的處罰起碼也會比罰200元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