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拳法分內家、外家,大家認為是怎樣區分的?青龍浮水2017-05-29 18:44:04

對於這個問題,我轉述一段我曾經看到的一篇文章中的話,是一位武術界人士的文章,其實通過了解中國傳統武術,瞭解中國國術,也能分析出一二,內外家之分不過是一部分人提出的,狹隘的定義,並不能很好的代表中國拳法,尤其是讓普通人誤解的內家拳練氣、養氣,外家練筋骨皮的說法,更是讓外家拳給人粗笨的感覺,其實很多高明拳術都要內外兼修,並不是單純的內外有別——傳統武術中關於“內外家”的提法,原本是明末清初人士黃宗羲及其子黃百家,針對當時兩個影響最大的拳種——少林拳與武當拳,在運用風格上的迥異和在修煉指導思想上的差異——一個立足於“道”、一個立足於“釋”上,而言的。因當時的社會環境閉塞,武術套路只是作為民間或寺院、道觀中的一種修身養性、防身自衛的形式而存在。因其本身所固有的使用價值,才使之得以一代代地延續。少有當今官方或團體,組織的各門派拳種知名人士在學術上的交流和探討。隨著時間的推移,黃宗羲、黃百家父子對於秉承於少林寺內套路風格的拳種界定為“外家拳”,秉承武當山道觀內套路風格的拳種而界定為“內家拳”的觀點,才以約定俗成的方式延續至今,所以,前人對武術“內外家”的界定是有著時代背景的。那麼,時間延續到當今時代,我們是否還應繼續繼承老祖宗育之花是老祖宗留下的正宗品種而引以為豪。一些因“雜交”而成的武術拳種,即便其是芳香濃郁,也因其傳承無序、祖宗不清而不能認祖歸宗。這種情形不能不使一些喜愛培育新品種的育花人感到困惑與沮喪。同時會對時至今日,為什麼一些人只熱衷於古老的長袍、鄙視西裝而疑惑不解。現代的唯物觀點告訴我們,新事物可以利用舊形式來發展,舊事物也可以採取新的形式而復活。這畢竟符合了時代的潮流和武術發展的規律,所以疑惑者也必然會在一定的場合和時機不斷地提出自己的質疑。因此,在當今的武術界中,對於武術中的“內外家”提法正確與否?是否符合武術運動的規律?對於介於少林與武當兩者之間的一些拳種如何進行“內外家”的界定?在“內外家”的界定上有無明確的分水嶺?這個一直為武術界所諱莫如深的問題,在沉積了多年後,實在是因為對少林、武當等以外的一些拳種,難以用老祖宗的關於對“內外家”劃分的眼光加以界定。所以,矛盾也就必然成為迴避不了的現實。

我們應該看到,傳統武術的形成,離不開當時的社會背景。在封建的社會,中國傳統文化的形成主要來源於“易”之學。《易經》的產生,造就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枝繁葉茂。武術既然稱之為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其理必然是“枝條倚幹而分,其幹靠根而存”。武術在傳統文化基礎上自發形成的拳理,必然也脫離不了唯心與唯物相互交叉的思維框架。所以也就使得武術這一以人為載體的功能運動,透過大腦這一具有無限思維的想象能力,去與無限的茫茫廣宇銜接,追求那種“天人合一”至高無尚的武術最高境界。“天人合一”是我們的祖先,在與大自然鬥爭中總結出的一種提高人們生存質量的意境,指導人們在生存的過程中,透過自身的不斷修煉,來求得和大自然的和諧與統一。這無疑是祖先們的偉大創舉。但後來黃氏父子對武術“內外家”的劃分,又同樣使武術一直停滯於“內與外”這一矛盾的難解難分之中。因為,“內外家”的觀點似乎告訴人們,內家拳可以使人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練“外家”的則只能是“以筋骨為能”而已。兩者之間互不相容。內外家觀點的沿用,使我們時至今日還在重複走前人的路,徘徊於“內外家”這一模糊的概念之中。此絕非無稽之談。前人的一個以時代為背景的武術“內外家”的劃分,不知使多少習武之人在困惑之中習武一生。固然,如將“內外家”的劃分、僅侷限於少林、武當兩個地域、兩種運動風格,兩種貌似不同、實則血脈相通的文化內涵上,加之“釋善寂修”“道善養性”,兩家一向喜好清淨。如無外來之擾、絕不與他人紛爭的情況下,也無不可。問題在於除此之外,還有既不屬於少林,又不歸於武當的一些其他拳種,如再繼續沿用先人們的“內外家”觀點來確定何為內家、何為外家,難免還會繼續產生“捨我其誰”“內家唯我獨尊、外家屬他為能”的機械性思維模式。這種思維模式無非還是在告誡著子孫們,練外的就不能練內的,練內的就能練外的。否則你的功夫再好,也終歸因自己的祖宗不清、傳承不明而不能列入武術大家的門牆。在這裡不妨我們細心一點,從已知的所謂“內外家”含義上來進行簡單的分析,似乎“內外家”之分也無法讓一些善於思索的人那麼信服。所謂“內家、外家”無非是指一個是注重筋骨皮,主動、主搏的鍛鍊;一個注重養氣、用氣,主靜、主御的鍛鍊。但從本質上講,兩者都是拳法的範疇。既為拳法,就必須以人體的生理機能為根本,都離不開意、氣、力、形合一的武術特有運動技法。拳為有形顯象於外,意、氣、力其勢無形而藏於體內。內與外的相互關係應是:其內勢盛乃為拳之母,拳外象強乃內勢盛之所使。拳沒有內勢盛則無以為能,內勢雖盛而沒有拳則無以發揮。所以,既謂之於拳,就不可能要“外”而不要其“內”或要“內”而不要其“外”。從古至今尚未有一個武術版本,把“內與外”這一矛盾統一體割分開來,對兩者只選練其一的。況且,被黃宗羲、黃百家父子界定為外家拳的少林拳,在其拳理的立意上,也主張以“寂修”為本。要求做到“養氣不離性,練氣不離命”“外息諸緣,內心無惴,心如牆壁”的忘我境界,並在其拳理中提出“上氣下壓,下氣上提,上下會合,陰陽歸一”的“內練”要求,也體現出了其“拳”與其“禪”合一的特點。所以,對武術的“內外家”劃分的正確與否,只能說是,如果只侷限於當時的環境中兩個拳種之間的外在風格而言,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按武術的意、氣、力、形合一的運動本質而言,其所下的結論還是欠缺的、不科學的。因為內外兼修重練氣是武術的特色。武術具有著人體內在的思維活動與外在的肢體運動的相統一性。而所謂的武術分有“內外家”之別,把人們引向了非此則彼的“一點論”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