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個愛而不得的人,你會恨他(她)嗎?
對一個人的愛不一定就能得到,得不到也只能理解對方的選擇或某些事使然,也就是有緣無份,不一定須要捅有,只能默默的祝福!…
會恨,也會又恨又愛。也會恨自己賤。但是再恨,也不要回頭了。只能時間長了,慢慢放下。
恨他有用嗎?他是別人的老公,我是別人的老婆,這是愛而不得的結果,是情深緣淺的結果,認命吧,願愛服輸,無話可說,縱觀萬千不捨,理應現實為真,不應有恨,更多是遺憾和淚水,從不奢望來生緣,愛過不後悔,今生各自安好便是晴天,不負今生相愛。[祈禱][祈禱][祈禱][泣不成聲][泣不成聲][泣不成聲]
如果有恨那是因為沒分手就出軌,如果又恨那是因為你在為她拼命,她在忙著和別人恩愛追求別人,如果有恨,那是她無休止的為小三辯護深深傷害著自己……
如果沒有以上情況,一般不會去恨一個愛過的人
不會,祝福,因為曾經擁有過,知足
撕心裂肺,刻骨銘心!
不恨,只會怪自已眼瞎和太過重情。人們不會莫名其妙地隨意愛上一個人,除非t有病。之所以會愛上,一定是那個人給t傳遞了很多正面的資訊和示好,沒有人會抗拒那些形象正面而又向自已示好的人。但是事情往往沒有那麼簡單,以一個人的單純去對附一個多面體的人失敗是註定的。人家躲在陰暗角落向你表白,說著動聽的話,沒有人知道t的臊操作,你卻認真了,天真地公開表白,怕的是委屈了t,其實你是遇到了一個反覆無常的神經病,也可能是玩弄感情的高手。他把你變成了愛t卻愛而不得的可憐蟲,他的身價也因此拔高到直衝雲霄。沒關係,誰的人生會沒有走錯的一步,吸取教訓就是了。
如果生恨意,那還何談愛?
愛而不得心生嫉妒,恨是正常的,時間長了自然都會平淡,再遇形同陌路。
愛而不得,就是不見思念,見了道德譴責,說不清哪好,教養告訴你,沒有結果的事情,要及時止損,內心在糾結也沒用,放棄就要乾淨利落。任何關係走到最後都是相識一場,有心者,必所累,無心者,無所謂,適可而止不糾纏,情出自願,事過無悔。
決定轉身的人,其實都在風雨裡站了很久了,一個人不耗盡所有期待,是不肯說再見的。
相逢未必都是緣
紅塵路窄總擦肩
姻緣天註定,是自己的別人搶不走,不是自己的彆強求。往事如風愛恨隨意,沒啥想不通也沒什麼放不下,做愛的掌舵人情場的主人,要相信世上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人。
無緣恨人家做什麼,真是自討苦吃。
愛還來不及,怎麼會恨?!如何生恨?!
有一位書生,準備和未婚妻結婚,可是未婚妻後來沒有嫁給他,而是跟別人結了婚。書生很難過,大病。
一位僧人路過給他看了他的前世:
一名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路過一人, 看一眼,搖搖頭,走了。又路過一人,將衣服脫下,給女屍蓋上,走了。再路過一人,過去,挖個坑,小心翼翼把屍體掩埋了。僧人解釋道, 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
你是第二個路過的人,曾給過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戀,只為還你一個情。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後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現在的丈夫。書生大悟,病癒。
前世的因,今生的果。
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
不會,因為當她(他)不愛你的時候,你又為什麼非要一直愛著她(他)呢。
愛而不得 那愛就不是愛 自然而然不得也很正常 所以愛而不得很正常不必和自己過不去 有些人不愛還糾纏捆綁不休 這才是問題所在 任何糾纏捆綁都是侵犯侵佔耗損 如果一個愛而不得的人有失品格 那隻能是慶幸
成全實際也是種喜歡,而非佔有
不會,愛而不得的人,是你想把自己最好的都給她。愛是給予而非索取。
不會恨,可以當 朋友啊,做不了朋友都可以做個鄰居那樣的關係,有句話叫 “買賣不成人情在”。相遇了可以打聲招呼啊。
婚外情不叫愛。得不到無理由恨,只能說明自己的無能。
不會,會用盡可能的精力和時間去觀注他,並且幫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