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夥出資十萬,入股資金和分紅一樣其中一人權力佔50%法律上和可行性上可行嗎?金融律師王曉君2019-05-18 16:01:39

可以的。公司的分紅權和表決權是可以分離的,具體的比例分配當事人商量一致即可。不過有個需要注意的是,從目前的股權架構來看,單獨持股50%的為大股東,也是實際控制人,但可能存在另外三人在未來的公司重大決策時聯合一起投不同意見的表決票,可能導致公司陷入困局。因此,有兩點建議:要麼大股東直接持股51%,杜絕後患;要麼另外三個人簽署不為一致行動人的承諾書,當然,這份承諾書是否需要簽署,主要還是基於這三個股東的關係及情感基礎而定。

另外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在董事會成員候選人推薦名額中,為了實現董事會的控制,建議實際控制人擁有至少一半以上的董事會候選人的推薦名額。

四人合夥出資十萬,入股資金和分紅一樣其中一人權力佔50%法律上和可行性上可行嗎?歸依我佛3662019-05-17 23:26:11

可行呀!這個在股東章程上確定就行了呀